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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的即日声明——基地茶馆,俺拜拜了

没有办法,TG拿着纳税人的钱到处养狗,我刚刚在QQ群也被围攻呢(注:狗是指围攻我的那几个,我没荆楚先生有知识,荆楚先生都不敢惹的我更不敢)

[ 本帖最后由 zhaochaojiu 于 2012-9-9 19: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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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haochaojiu 于 2012-9-9 12:22 发表
没有办法,TG拿着纳税人的钱到处养狗,我刚刚在QQ群也被围攻呢(注:狗是指围攻我的那几个,我没荆楚先生有知识,荆楚先生都不敢惹的我更不敢)

QQ群还是别用了,很容易被监控。
奈MM,哥很想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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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大丈夫的,連這點小事都忍受不了?不喜的不理就是,更何況五毛還更噁心不是?這也忍受不了,那也不行,不如戒網。

魔由心生,一念成魔,夢魘裡的心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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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五毛是我孙子 于 2012-9-9 12:34 发表

傻屄规则控?
控你嘴呀~
我骂你你也不是我的敌人,但绝非朋友!
呵呵。。亏你现在也能说人话?
要不要荆楚的主帖里,咱俩继续?
呵呵。。
傻屄!  

脑残大黄的脑瘫跟屁虫来顶帖了。欢迎欢迎!
奈MM,哥很想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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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五毛是我孙子 于 2012-9-9 12:39 发表

去你大爷的,握什么手?
傻屄!
听好了,我是针对你的规则控啊,傻屄,这都不懂,还到处撒脑残呢!
说你傻屄冤枉?你就是母狗肛门下边那个器官嘛!
 

脑残
奈MM,哥很想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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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就走了,不要装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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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五毛是我孙子 于 2012-9-9 12:44 发表

瞎了眼的规则控?
傻屄!
 

脑残
奈MM,哥很想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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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兄高才!一直佩服你的文笔。亘古至今,知识份子特别是文人,总会有生不逢时,怀才不遇慨叹与纠结。究其原因,主要是书读多,与身边“凡夫俗子”一比,便是鹤立鸡群,日子久了,便滋生了强烈的自恋心理。自恋的日子长了,便把自己当成了权威,一遇到公然挑战或质疑的对手,便极容易扑上前去,倾尽所能与其较劲,只求能继续维持自己的“权威”,全然不顾对方观点正确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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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乾卦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上九云,亢龙有悔。
凡事不可以一味到底,也不可以认为凡事都是一味到底的,不然一定有悔。
孔老夫子的中庸在人生里还是有指导意义的。

送荆楚先生鲁迅的一句话:痛打落水狗,
再请荆楚先生记得毛太祖的话:枪杆子里出政权,
如果我的话您不明白,那您终究要走来走去,散步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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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萌生去意,大约是“达尔文”一贴。小弟也看了,你在自己并不擅长或研究不深的领域与相对专业的人士争辩,实不明智。要知道,基地上人才济济,绝大部分都是我前面讲的“鹤”。你在贴子里成不了权威,是很正常的事,若你因此便逃避现实,想以此摆出一副“清高”,不屑与之再战的样子。那只能让小
弟我小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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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一直关注你的贴子,你所推荐的“被欺骗的中国人”,小弟最近正在看,受益良多!准备看完后再读你的大作“也论……”。
我常对老婆说“不敢承认缺点,就永选无法改正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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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披着马甲的telos 于 2012-9-9 19:06 发表
举牌的五毛朋友,大概是多想了,至少从我这边来说,没有什么所谓的阴毛,只不过最近比较闲,看大黄咬人很烦而已,大黄那边不了解。有人借机会煽风点火肯定是有了,俺早就说过,这里除了广大的P民之外,还有五毛,美分 ...

勿称我为朋友,我配不起。用“那啥”“那个”等等代词我都可以接受,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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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五毛是我孙子 于 2012-9-9 12:47 发表

卖屁眼的规则控=傻屄!  
脑残
奈MM,哥很想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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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凯比丁 于 2012-9-9 19:46 发表 荆兄高才!一直佩服你的文笔。亘古至今,知识份子特别是文人,总会有生不逢时,怀才不遇慨叹与纠结。究其原因,主要是书读多,与身边“凡夫俗子”一比,便是鹤立鸡群,日子久了,便滋生了强烈的自恋心理。自恋的日子 ...
再说下去荆楚该跳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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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烟瘴气,以此形容近期的茶馆。

冷眼观螃蟹,看你横行到几时。以此送给那些不敢见光的马甲。

荆楚是个好同志。无奈疯狗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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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对老婆说“不敢承认缺点,就永选无法改正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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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是贴子博士同学讲话刻薄了些。但,思想激撞愈强烈,其产生的火花岂不也将愈耀眼?!以你的智慧,即便之前研究不深,此时重新学起,数月后未必不能重新与博士一较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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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eekfree 于 2012-9-9 13:04 发表
勿称我为朋友,我配不起。用“那啥”“那个”等等代词我都可以接受,道不同

能够坦荡地举牌证明自己的五毛身份,不是任何一个人都能做到的,令人钦佩!冲这一点,俺还是愿意称你为---朋友!

相信你将来一定会找到一个比做五毛更能糊口的饭碗!祝你早日脱离魔界!
奈MM,哥很想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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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先生不要走,有几条狗乱吠是正常的,那个论坛没有这样狗哦?我都已经对这样的畜生已经视而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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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6# 无名老头 的帖子

至于,谁的观点是正确的,是真理?我想说,世上本无真理,只是信的人多了,“真理”便成了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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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披着马甲的telos 于 2012-9-9 20:15 发表
能够坦荡地举牌证明自己的五毛身份,不是任何一个人都能做到的,令人钦佩!冲这一点,俺还是愿意称你为---朋友!相信你将来一定会找到一个比做五毛更能糊口的饭碗!祝你早日脱离魔界!


真要明说啊?我的意思是你的一些行为令我不愿意做你朋友。我跟你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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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荆楚先生是被狗咬跑了的,跑啥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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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eekfree 于 2012-9-9 13:27 发表
真要明说啊?我的意思是你的一些行为令我不愿意做你朋友。我跟你不同。

这个论坛里的所有人都是俺的朋友,脑残的大黄和它的脑瘫跟屁虫除外。至于,大家是否拿俺当朋友,俺无所谓。
奈MM,哥很想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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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五毛是我孙子 于 2012-9-9 13:29 发表
楼主荆楚愿意回来就回来,不必这么高调!
以前就有个傻屄曾经两度高调宣称,我潜水了云云,结果水底氧气不够,现在是茶馆最活跃的一个!
你来这里是茶馆,你走这里还是茶馆!
以前老大写过一个,好像叫来来往往这 ...

脑残!
奈MM,哥很想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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