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立春 于 2011-3-18 14:16 发表 
人性,生存权利,等等,都是借口。
买八十斤盐要吃几年吧,这是什么样的“生存”理由?
谁都需要有人性中的弱点,就只能抢盐的人有么?我很想把一次买八十斤盐的人嘴巴子抽肿,这也是人性呢,还请你也理解。
这个比喻不恰当
一个人买几十斤盐可以吃多少年与让别人吃不到盐没有半毛钱关系。再匪夷所思的购买力也是市场需求,供需关系相应也会发生改变,市场食盐需求量大,供应就会足,很简单的道理,与害不害人不挨着。
别人抢盐对你生活的影响不是直接关系,而你的殴打致买盐人受伤这个事不仅仅有直接关系而且还有法律责任。
就像那个买三张卧铺票的女人,他有权利支配他的财产(座位使用权),而骂人抢座位的那个小伙,不仅仅要侵犯他人的合法财产而且还涉嫌侮辱损毁他人的名誉!
当然,每个人考虑问题侧重点不同,有人喜欢以道义为出发点、有人喜欢以法理为出发点、有人喜欢以个人利益为出发点也有人喜欢以主观喜恶为出发点,社会没有也不应该有强制的判断方式,这是个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