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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左右之争”【转】

所谓“左右之争”【转】

国内论坛上大部分争论都不是左右之争,尽管辩论双方往往自诩为左派或者右派。那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左右之争”呢?

        举个例子说,如果问一个问题:gov应该掌握多大的权力,又应该承担多大的职责呢?有些人说,gov应该享有很大的权力,同时,又应该承担很多保障民生、管理秩序、调控经济的责任。另外一些人说,gov的权力应该尽量地缩小,相应的,尽可能地发挥社会和市场经济的自我调节功能,以保证公民享有充裕的自由。前者偏好一个“大权大责”的gov,后者偏好一个“小权小责”的gov。而这两种流派狭路相逢必吵架,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然而,我们应该注意到,无论是“大权大责”gov的粉丝,还是“小权小责”gov的拥趸,他们的立场都基于一条最基本的底线,那就是——“权责对应”原则。权力越大,责任越大。这应该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基本的普世价值之一,应该是一条不可置疑、不可置辩的铁律。在我看来,这才是一种良性的“左右之争”。所谓真理越辩越明,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

        可惜我们经常看见的并不是这样的情况。有些人跟CCTV一样,不但喜欢挑战你的智商,还喜欢挑战你的底线。窃以为,面对当前这个明显“大权小责”的gov,只要你是个人,只要你有最基本的常识和原则,都应该批评、反对的。为什么?因为这俨然已不是“左”还是“右”的问题;这是底线问题、是原则问题、是常识问题。这不是“大权大责”与“小权小责”的争论;这是对“权责对应”原则的干犯。但事实上还是有那么多人为一个权责不对等的gov摇旗呐喊、敲锣打鼓。善了个哉的。

        又譬如说,对于税收和社会福利的问题。你可能是“高税高福利”的支持者,也可能是“低税低福利”的支持者。其实这两者的争论甚为激烈;而类似的争端也累累见诸经济学领域。但是,同样地,“税收和福利对应”的原则,放在世界世界上任何一个正常的国家都是适用的——无论是低税地区(比如香港),还是高税地区(比如北欧)。因而,在这个税率排列世界第三却仍然有四亿人得不到最基本社会保障的国家,无论你自诩是左派还是右派,都没有不抨击它的理由。因为“税收和福利对等”,应该是“左”和“右”争辩的共同基础,是不容干犯的底线,而不是可供辩论的论题。

        真正的“左右之争”,是建立在人类最基本的道德价值和社会规范的基础上,关于实现方法、利害关系的争论。这些应该被广泛认同,并以此为讨论基础的道理,我称之为常识。我经常说,左右两派要求同存异,共谋变革。但是,那些对人权、对平等、对公正的红果果的侵犯,并不包含在求同存异的语境里。无论你是左派还是右派,都应该极力予以反对的。

        “为什么你们整天说言论自由,却不允许别人支持XXX?”——因为你木有常识。

        啊,常识!这两个字多么简单,多么朴素,多么不起眼,多么令人不屑,却又多么稀奇。韩寒说,互联网十年,该启蒙的人已经被启蒙了,有常识的人一直有常识。但是在网上,你会看到一些木有常识的人一直木有常识。

        遗憾的是,我们并不是一个富有常识的民族。

        还记不记得:当欧洲人培根在16世纪就提出了“观察和实验和获得真知的唯一方法”的时候,我们这个国家到了20世纪七十年代还在讨论“什么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难道你不害羞吗?

       “因为那个之前有一个文革嘛。”

        好吧,那咱就来说说文革。

        说起文革,我们这一代的很多人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喜感、自豪感和牛逼感。大家都觉得,文革很傻逼,但是我们现在已经大大地虎逼了。我们可以穿李维斯佐丹奴耐克阿迪而不必穿清一色的土布衣服;我们可以看阿凡达看韩剧看AV而不必看八个样板戏;我们还学会了说哈罗说笨猪说亚蔑蝶而不必天天背猫主席语录。再者,咱们东北边还有一个朝鲜,爸爸妈妈都说他们现在跟咱们文革的时候差不多。大家横向对比一下,北棒子真2啊,哎呀,更加感到牛逼烘烘。

        三十年过去了,我们变得有常识了吗?

        问过很多人对文革的看法,多数人的看法是:我们的制度是好的,之所以有文革是因为太上皇一个人犯了错误。

        我了个擦。

        当一个制度,面对一个人用一张大字报就能把宪法彻底架空、让作为全国最高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停开十年、让成千上万知识分子身陷囹圄、让开国名将跳楼自杀、让国歌的作词人被迫害致死——的时候,这个制度毫无还手之力,眼睁睁地躺在地上被怒草——这样的一个制度,你怎么能说是一个好的制度??!!

        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良好的监督制衡制度才是保障行政质素的关键。——这就是常识。

        三十年过去了,木有常识的继续木有常识。

        有一些人,一方面对贪官们恨之入骨,一方面又对朝廷的敕令感激涕零。“反贪官不反皇帝”的思想依旧风行——“其实我们的制度是好的,我们的法律法规是好的,中央的政策是好的,就是下面那些官员搞歪了。”

        当一个制度……此处省去一百字……你还怎么能说是一个好的制度?

        民不选官,官不畏民,是当前一切弊政的根源。把希望寄托于“清官”、“能人”们上台、上位,无异于把命运放在骰盅里头。而偏偏是这些从不曾了解体制的力量的人们,最喜爱发出“如果你上台会做得比XXX更好吗?”这样的诘问。

        “谁‘掌权’都可能比xxx还糟糕,所以我们追求的,从来都是监督和制衡机制的建立,而不是‘江山易主’。指望换个‘掌权’的就能解决问题的,都是封建社会的认识水平。”——罗永浩。

        三十年过去,我们的物质富庶了,生活多彩了,智力却似乎没什么长进。比如说下面这一句耳熟能详的常识——

        法律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

        你觉得我们真的搞懂了么?——如果我们真的学会了法治,那为什么这个人会说这句话、这个人会说这句话、这个人会说这句话?嗯,啊?

        不要觉得事不关己,更不要觉得遥远。

        当年朱镕基要求加国遣返赖昌星的时候说“你们把他引渡回来,我们可以不判他死刑”的时候,你们有没有暗地里鼓掌说“哇,咱们总理真霸气”?

        你又有没有想到,这正是一句授人以柄的话。

        遥想在那个邪恶的黑暗的混乱的美利坚帝国,司法机关跟政府都是不打不相识的。咱们天朝老牛逼了——国务院总理可以说判死就判死,说不判死就不判死。哥当时心里就有种猫了个咪的感觉,同时又想通了,原来我国有那么多冤假错案看来都是有群众基础的。

        事实上,这种藐视法律、漠视规则的意识深深地扎根在我们的民族文化中。说切身一点的例子,在国内的学生会和社团中,各种黑箱操作实属司空见惯。说好听一点,也可以叫灵活调整。这些操作的推手们也许并非为了牟取私利——在他们自己看来,还有着冠冕堂皇的理由——为了让活动办的更好、为了让资源分配更合理、为了让人力发挥更充分……等等。然而,尽管如此,我还是一直强烈反对一切不合规则的操作,哪怕它是为了让事情变得更好。为什么?因为“法律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如果你还是觉得这种“小小的人为操作”无伤大雅,我只能说,你还没有领悟法治精神。看看米兰达案件、辛普森案件吧,看看米国人如何宁愿放走一个坏人、错判一个个案,也不愿意玷污宪法和法律的纯洁,你才会明白为什么这个国家能够在大洋彼岸屹立两百多年。

        诸如此类,还有很多……

        明明任何一支向平民开火的军队都要被谴责,为什么总有人觉得党国有多么迫不得已多么含冤负辱?

        明明是纳税人花钱供养着gov,为什么会有人说“即使你是吃3聚氰胺长大的也是国家养大了你”?为什么会有公务员不晓得纳税人是什么东东?

        明明全世界都觉得gov是头猛兽,人民要用法律和体制把它困住。为什么总有人动辄就跳出来说“我们要相信gov”?“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两千年前的曹刿都懂,乃们为毛就不懂?

        明明平等、公平、正义对别人来说都是面包和空气,为神马对我们来说却是烈火与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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