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为啥想转移:
汉文帝曾经有个同性恋伙伴,叫邓通,宠爱的不行。从一个划船师傅提拔为太中大夫,天天带在身边,丞相奏事都不回避。还赏赐给他上亿资产,并给了一座铜山,允许他铸钱,使其一度成为汉朝首富。人对钱的欲望真是无止境的,邓通后来越有钱就越爱钱,原本铸造的半两钱,偷斤短两变成了四铢,严重破坏了汉王朝的金融秩序。
一朝天子一朝臣,同性恋伙伴当然也不会传世,文帝喜欢邓通,继任者景帝却因文帝曾用邓通来和他比孝顺令他难堪,而对他恨之入骨。到汉文帝死后,汉景帝登基,发布新政策,禁止私人铸钱。此事有人告发邓通偷盗境外的铸钱,于是汉景帝马上抄了邓通的家,没收了他的全部财产,邓通在衣食无着的境况下饿死街头。
汉武帝也有个同性恋伙伴叫李延年,是个创作性歌手,武帝一度一度宠爱非常,任命他为“协律都尉”,年薪2000石,与武帝同吃同睡同劳动,妹妹也嫁给武帝作了妃子。武帝不像文帝那么深情专一,没过多久,他对李延年就失去兴趣了,找了个李“秽乱宫廷”的理由,把李家灭族了。
汉高祖刘邦有个发小叫卢绾,和刘邦同年同月同日生,一起读书求学长大,两个人好的同穿一条裤子。刘邦当官以后,卢绾始终追随左右,可以自由出入内室,得到的赏赐超过任何旁人。等汉朝成立刘邦作了主席,卢绾又被封王,是7个王里唯一一个功劳不够但也封王的。
随着刘邦当皇帝时间越来越长,心态渐渐发生变化,对卢绾没那么亲近了,渐渐开始怀疑他,最后终于听信他人说法,认定卢绾叛变,逼得卢绾只好率众投奔匈奴,一年后死在匈奴境内。
这几个例子说明什么呢?那就是,在我们这个地方,一个人的财富地位,都是浮云。首富又怎样?换个一把手就全拿走;高官又怎样?不喜欢你了你命都没有;好友又怎样?威胁稳定了就地位不保。李延年守法,但随便就能找个“秽乱宫廷”的罪名;邓通犯法,但宠幸还在时这算得了什么?
那时候中国是中心,除了“蛮夷”,没地方可去,所以这些人只能在这一个地方拿命来做这种危险的赌博,赢的时候什么都有,一旦输了尸骨无存。卢绾算是开了个外逃的先例,但匈奴那里又冷又野蛮,毕竟不是一个好地方。现在好了,还有外国,资本主义花花世界。于是高官富豪们纷纷在荣耀还在时把财产子女都转移到国外。他们怕什么?怕的不是什么法网恢恢——真恢恢的话还能容他们转移和外逃?他们怕的,只是这场赌博失败罢了。
再说转后的实际情况:
加拿大温哥华市最近又多了一名中国贪官——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原主任高山。他涉嫌盗取客户存款超过10亿元人民币,并涉嫌将约8亿元人民币非法转移到加拿大。近日,加拿大警方以他入境时虚报职业为由,将其拘捕。
据加拿大当地华侨透露,在加拿大一些城市的华人社区,常能见到住豪宅、开名车、出手不凡却又深居简出的中国内地人士,其中不少是孤儿寡母。他们的父亲和丈夫,有的已在国内“落马”,有的尚在任上,但都早已把妻儿老小和财产转移到国外,为将来外逃做准备。
加拿大作为一个法治国家,为什么成为了中国外逃贪官的避风港?记者就此采访了长期研究加拿大刑事法律制度的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杨诚教授。2004年2月,他曾作为加拿大政府聘请的专家证人,对赖昌星案发表法律意见。
记者:目前,国内媒体对于高山事件做了不少相关报道。为什么中国有那么多贪官竞相逃往加拿大?
杨诚:不完全如此。据我所知,美国才是目前中国外逃贪官人数最多的国家。
记者:加拿大和美国哪个更易于入境?还是加拿大的移民制度有漏洞可钻?
杨诚:不完全是,入境加拿大的难度与美国差不多。主要是在对难民的保护方面,加拿大做得比较到位,保护得比较周密。所以这些人一般会以难民身份寻求加拿大政府的保护。
记者:是否在加拿大申请难民比较容易得到批准?
杨诚:并不是很容易。但这些人会跟加拿大政府耗着,加拿大政府需要花很长时间来驱赶他们。
记者:据说此次高山在加拿大被聆讯,并不是因为他在国内的贪污行为,而是因为他欺骗了加拿大政府,是吗?
杨诚:对。高山已取得加拿大移民身份,是加拿大的有效公民。加拿大政府对于高山在国内的所作所为是没有管辖权的,他们只在乎高山是否违反了加拿大法律。他是由于在加拿大公民申请中隐瞒了在国内银行工作的经历,违反了加拿大的移民法而被抓的。
记者:这一点在加拿大是否构成犯罪?
杨诚:这一点在加拿大根本算不上犯罪。
记者:那会导致什么结果呢?
杨诚:加拿大政府可据此取消高山在该国的有效身份,并将他驱逐出境。但在结果中还有一个技术问题——即便高山既不是移民也不是难民,可一旦他在出境后面临了风险,如中国对他判刑,加拿大政府还是会将他留下。
记者:加拿大作此反应,是援引国际法还是国内法?
杨诚:这是根据国内法作出反应的。
记者:这是否是许多人逃往加拿大的原因?
杨诚:对,这么多人逃往加拿大,主要是由于加拿大在难民申请、移民申请等方面的制度比较宽松。
记者:如果让您解答一下中国贪官外逃加拿大的原因,您的看法是什么?
杨诚:我认为很重要的原因是中国国内的原因。这帮人如何能够携带大量赃款外逃?如果他们逃不走,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或是人逃了,赃款带不走,他们在加拿大也是无法生存的。因为他们要聘律师,还得将官司长期打下去,好延长在加拿大的时间。他们被放出来后,软禁或进行保释,都需要大量的金钱作为后盾。拿保释来说,每个月得花8万到10万加币聘请保安公司监管他们。所以,我认为第一个原因是出自国内,这是最关键的。
第二个原因来自加拿大。加拿大在处理外国逃犯事务的法律制度上是有问题的。虽然加拿大政府在处理这些人的立场上很坚定,但效率不高。这在客观上导致罪犯在加拿大至少可滞留3年到5年。
第三个原因是由于中加之间的法律制度差异太大,以至于双方的司法人员和办案人员对对方的制度缺乏信心。中方不少人以为加拿大故意拖延时间,想让对方难堪,而加拿大方面又对中国的制度琢磨不透,因为讲的话、办的事不是在同一个话语体系下的。
记者:贪官的钱是怎样转移到国际地下钱庄的呢?这是否意味着国内的金融监管系统存在漏洞?对于涉案人员出入境,是否应加强管理?
杨诚:现在国内对于人员出入境已经放开了,不那么管人了,这是进步。但是,钱是如何被弄走的,国内却着实不太清楚。国家早已明文规定打击地下钱庄,公安部也曾专项打击,但他们仍然很猖獗。
像高山这样一个分理处主任,竟然在一夜之间卷走十来个亿,并且在他潜逃之后才被发现,我认为这暴露了金融系统千疮百孔的状况。大批的外逃分子将巨额资金转移走,这在世界各国都是很少见的。
(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