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关系,我们每天都需要与不同的空难打交道,所以对空难的新闻已经不太敏感,但我们所代理的空难案件除了包头空难有40名家属外,其他均为中国公民发生在外国的空难事故,所以每起空难中的中国受害人其实没有几个。像伊春空难这样发生在自己祖国并且一次伤亡如此重大的空难,还是让我们感到震惊和伤痛。
我在此首先对伊春空难所有的受害者表示哀悼,并希望家属能节哀顺变。
我们国家空难发生后一般航空公司会尽快办理殡葬程序并迅速做出赔偿。办理逝者后事,安抚家属是很重要的。对家属尽快赔偿也是应该的。但不应该的是希望通过赔偿,让家属签订免责书,想尽快摆脱责任。从2000年的武汉空难和我们代理的2004年包头空难案来看,航空公司都是想通过赔偿尽快脱身。根据国际惯例,空难发生后一般会先给予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具体的最终的赔偿是应等到事故责任调查清楚了再定。
而像我们国家这种迅速的闪赔,都是假定航空公司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引用责任赔偿限额,所以赔偿的非常有限。即使家属事后知道是责任事故,再要求赔偿就非常困难了。像武汉空难,当时告诉家属说是天气意外造成。家属一直被蒙在鼓里。后来在一次学术讨论会上才有人曝出该空难是人为的责任事故。家属再去起诉,法院却不予受理。包头空难也是这样,空难一发生东航就劝家属接受赔偿并签署责任免除书。有的家属告诉我当时就感觉好像东航拿这个钱就把人命给买了。所以有不少家属愤然离去,断然不接受东航的赔偿。
有这些前车之鉴,我希望河南航空公司在处理伊春空难时不要趁人之危,借家属尚在悲愤震惊之机逼家属签什么责任免除书。如果航空公司真这么做,我也建议家属要谨慎。不过,如果乘客自己购买了航空意外险,家属可以迅速接受保险公司的理赔,在中国一般是一份航空意外险赔偿40万人民币。这个赔偿跟航空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不会影响到家属向航空公司或其他责任方要求赔偿。
关于伊春空难航空公司对家属的赔偿额,我希望航空公司不要以40万为限额来对家属赔偿。虽然本次事故最终的调查报告还未出来。但根据世界上空难事故原因调查来看纯粹的不可抗力造成的空难其实非常少。大部分其实就是简单的认为疏忽或过错造成的。像包头空难就是因为维护人员没有除冰,而有一位俄罗斯的空难律师给我提供的一份俄官方调查居然发现发生在俄罗斯的彼尔姆空难是因为飞行员酒后驾驶。具体到伊春空难,从河南航空的总经理很快就被免职来推测,这次很可能又是一起责任事故。因此我认为此案赔偿至少目前肯定不应援引40万元的责任限额。
如果不用40万元的责任限制,那么到底应该赔多少呢。我看到有所谓的专家认为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计算应赔偿30-40万,如此算来,这个数额甚至要比赔偿限额还少。这显然不符合公平的立法原则。我认为除了按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的30-40万赔偿外,还应对家属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而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是应该考虑到过错程度和航空公司的经济能力。关于航空公司的经济能力其实是远远高于40万,因为做出具体赔偿的其实是保险公司。从包头空难来看,根据东航航空公司,飞机制造商庞巴迪公司,和飞机发动机制造商和包头空难32位死者的代理律师2006年在美国旧金山达成的协议来看,对中国遇难乘客人均300万人民币(按当时1175万美元折合当时的人民币汇率折算)的赔偿,是中国航空公司、飞机制造商和他们的保险公司都能接受的一个数额。300万是2006年达成的共识,在2010年应该不算多了,如果有伊春空难的家属希望要一份旧金山中国空难赔偿协议作为证据,请跟我联系。另外根据我们代理中国乘客在外国空难索赔的案例来看,中国乘客在国外赔偿的数额均已远超此数额,例如在经济状况比较差的俄罗斯,中国家属也可以拿到40-60万美元的赔偿,而在美国,律师们为在2009年纽约布法罗空难中遇难的每位中国乘客索赔1亿美元。
逝者已去,生者更需保重。希望家属能冷静平稳地渡过难关,愿遇难者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