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连秀:山东沂南人,生于1923年,1938年8月参加八路军,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山东军区班长、排长、,副连长。东北野战军1纵队连长、营长、团参谋长、副团长。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任志愿军团长。回国后,任师参谋长,副师长,师长,38军参谋长、副军长、军长,武警部队司令员,国家公安部党组成员,八届全国政协委员。1989年1月被授予武警中将警衔。
张秀夫,山东海阳人。1948年入华东工商干部学校学习。195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仙居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组织部部长,中共仙居县委副书记,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兼杭州市公安局局长、省公安厅厅长,中共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委,司法部副部长。是中共十三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