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阿凡达》、《地雷战》、李庄及科幻大片
《阿凡达》、《地雷战》、李庄及科幻大片
久久不能忘怀
前言:其实不想起这么一个题目,本来想起的题目是“从《阿凡达》、《地雷战》、李庄事件看恶搞愚(娱)乐科幻片的兴起”或“中西视野比较”。但想到临近毕业,大部分脑残大学生又要开始在网上“百度”论文,以免造成误伤或牵连无辜,就不敢起这么二逼的题目。起这种题目最大的麻烦还在于,一群网上的脑残二逼马上就会用大学生辩论赛的二逼语气来和你讨论“义理”和“辞章”,你还不得不用更二逼的方式泪眼婆娑地打下很多大慈大悲的文字来给他们普及常识,那就太二逼了。
韩寒给《阿凡达》打了十分,显然是在经受了张艺谋现实主义题材影片《三枪》的刺激后,给出的一个不恰当的分数。因为按照中国当下“娱乐至死”的原则,《阿凡达》“幻”则“幻”矣,但还不够“搞”,不够“愚(娱)”。
东方人的思维(五毛注意了,我没有说ZG人的思维)讲究集合为美,翻译成现在的通俗语言——追求性价比。西方人拿汽车当交通工具,东方人把车装搞成了家装;西方人的GPS如同CALL机一样的简单得只有滴滴声,东方人使用的倒车雷达都可以看DVD;西方人用上网本只是为了收发邮件,我们使用上网本至少还要能偷菜……说这么多的目的只为证明一个道理,像《阿凡达》那样只有某项娱乐或艺术功能的影片,对于中国来说,不是性价比高的作品,因此只能给“6”分,及格而已,韩寒走眼了。
而网友推荐把《地雷战》作为我国拥有独家知识产权的科幻大片来提名,这个还比较靠谱。影片除了继承红色影片千钧一发之际尚能温情脉脉和从容不迫的革命浪漫主义传统之外,还创造性的想象了60年前的老百姓制造出了我们60年后都造不出的各种人性化地雷这一历史“事实”。已经超出了“科幻”的境界,达到了“迷幻”的高度。把“幻”的本质由科学提升到了某种宗教般的迷思,仅此而言,比《阿凡达》不知道高了多少,同时,“愚(娱)”、“搞”指数也得到了大幅提升。根据性价比原则,可考虑“8”分。
而以上两部作品如果和“李庄事件”相比,那就相形见绌了。因为无论是《阿凡达》还是《地道战》仅仅只是影片,而“李庄事件”却是“真人秀”。
这里需要厘清一下,最近网上的谈论都是把“李庄事件”当成现实主义题材来看,这明显是错的,因为只需要一些常识就可以判别出其并非现实剧,实则“科幻剧”:
第一 凡有被告即有律师。连东条英机都可以有律师,何况姓龚的猪肉“黑社会”。
第二 律师向被告要多少钱,那是他们之间的事,对此物价局没有规定。不能因此定性律师是“慈善家”还是“强盗”。
第三 起诉书是用证据链和推理来指控疑犯的,不是“讨贼檄文”,更不是文理不通、空洞无物的道德感想。
第四 凡控告就要有证据,无证(特别是物证)怎么可以立案。
第五 法庭是严肃的地方,不是无凭无据的“绯闻”发布厅。
第六 疑犯所犯罪行是要等法庭宣判才成立的,而不是舆论先行的方式。这在希特勒主控的“国会纵火案”和前苏联用过这样的方式,但我国反法西斯、反苏修这么多年的情况下,怎么会重启。
不胜枚举,因此仅从这些常识,我们就可以看出,李庄从被抓到审的全过程,应该不是人类世界可以出现的事实,所以“李庄事件”不是一部现实主义题材的“活报剧”。
而导演“匠心独运”的安排了一些“科幻”因素的桥段,却巧妙地蒙蔽和“愚乐”了观众,比方“眨眼翻供法”;公诉人与法官不需要证据,只需要心灵沟通的法庭审理方式;五十个律师助拳、若干教授压阵、检方提前介入最后提交的如“无字真经”般的起诉书……这是综合了《西游记》(注:专指《大话西游》)以及“星球大战”等玄怪科幻作品,以90后外星人的基本功能为蓝本,才能达到的高度,再次证明了“李庄事件”就是一部“科幻剧”。
因此对于科幻剧抱以现实主义的投入程度,就是诸位不会赏戏了,起码证明大家的社会芯片解码能力不足。该剧用高超的艺术手法印证了外交部发言人所说的“我国是法制的国家”的伟大断论,再次把“幻”的本由“科幻”到“迷幻”最后到“梦幻”的高度。至于很多解码错误的看管,担心李庄被判,意味着法制底线的突破,那就多虑了。就如六祖慧能所言“本来无一物,何处致尘埃”。李庄被不被判,星星还是那颗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
此剧的导演无疑是高明的后现代主义大师,因为不仅能让大家人在戏中,三月不知肉味,更能用历史剧的方式做本剧结尾:“八王议政”的形式,贝勒爷齐聚军机处,四海肃杀,朝野寒蝉。科幻剧变历史剧,最后——惊悚剧。
因此“李庄事件”无论是对“幻”本质的认识到表现的手法,以及导演的技巧,观众的投入度都堪一流,充分体现了恶搞愚乐科幻片的所有特质,这才可以评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