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草止水:非典型内战——中国房地产背后的拆迁
2009-12-22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如火如荼,所以频繁的拆迁也就不可避免。然而由于利益不同且分配不均,官与民因拆迁而爆发的激战愈演愈烈,斗殴、官司、上访、伤亡、群众事件等也就络绎不绝,从而成为一场有中国特色的新时代的旷日持久的非典型内战。当拆迁成为官与民的战争,当房地产的繁荣建立在民众的鲜血和泪水之上,这意味着什么?是中国的民众太刁蛮?是房地产商太贪婪?还是政府太自私和无情?
四川成都的一场拆迁事件,导致一位女性公民唐福珍自杀身亡,成为了最近舆论中的讨论热点。由于拆迁问题引发的殴斗、伤亡、上访、官司乃至群众事件,在中华大地上年年月月地上演,但是惟独唐福珍事件成为舆论焦点中的焦点。为什么?因为这次拆迁不仅导致死亡,而且是被拆迁户朝自己身上泼上汽油自烧死亡。暴力对抗是打不过强势的官方的,我不伤你不杀你,我伤我自己烧我自己行不?弱势群体被逼到如此地步,怎不让公众心有戚戚寒彻骨髓?更可气的是,人都死了,官方的结论仍是“暴力抗法”,而且政府强制拆迁的标的物属于“非法建筑”。不仅如此,唐福珍死后,有关部门不仅不让亲属探望遗体,还以暴力抗法为名抓捕多名唐福珍亲属。天哪,你要强制拆人家的房子,人家出来阻拦和抵抗,就叫“暴力抗法”?而且死了人也不放过她的亲属!至于非法建筑,人家1996年就与当地机构签署了土地使用协议,固然他建的房子因没有相关部门的批文而成为违法建筑,可直到2007年政府规划用地的时候才下达通知称其为违法建筑并打算予以拆除。百草止水不仅要问,房子从1996年到2007年存在了十多年,这么长的时间里政府的监督管理部门干什么去了?难道就知道喝酒泡妞搂钱打麻将?而原本就该承担的责任都丢到爪哇国里了?为何单单要拆迁了,才想起他是违法建筑?
说到违法建筑,中国真是何其之多。最近央视曝光了一例科研楼变脸“尚城”住宅楼的案例,这个案例就发生在天子的脚下北京城中关村,这个违法楼盘规划、建设和公开销售两年多了,且已经卖出去了数万套住房,有关方面才“猛然”发现他是违法建筑。天哪,连北京的监管部门都睡觉去了,那些远离天子的省市不就更乱套了?的确,上个月中旬发生在上海闵行区一例拆迁事故,同样是一位弱女子同政府拆迁队的对抗,因不满政府拆迁补偿款而手拿汽油瓶阻挡拆迁队,不过这个女子最终失败了,房子终于被政府强行拆毁。而政府拆房的一个重大理由就是,这个房子属于违法建筑,原来住户曾将将原来合法的房子擅自翻盖,而且自行决定加高了一层。在原有住房上擅自加高,几乎在中国城市近郊属于普遍现象,这些地方原来多是农村住房,因涉及到城市扩建随时可能面临着拆迁。可是,政府的拆迁补偿款是按照平方计算的,你的住房面积越大得到的补偿款也越多。于是,在政府每平方补偿款少得可怜的情况下,这些住户只能通过翻建加高房屋来获得更多的利益。这些地方原来都是农村,住房也没有在城市可以自由买卖的房产证,但掌握着信息主动权的地方政府往往会在决定拆迁前几年里就提前为他们办理房产证,与官方有瓜葛的亲属朋友们会提前得到消息并提前扩建,而那些听到正式拆迁消息才动工翻建的自然也就成了“非法建筑”,非法建筑得到的补偿款少得可怜甚至一点补偿也没有。
除了被政府政策催生出来的的“非法建筑”外,真正拆迁战争的主战场往往是合法建筑,因为老实本分的中国人占绝大多数。但也往往他们的老实本分而更加吃亏,所以那些不甘心吃亏的人们就会铤而走险与政府叫板,一幕幕以鸡蛋碰石头的拆迁战争惨剧便不断上演。2003年8月22日,南京市邓府巷同庆里一中年男子在邓府巷拆迁办公室点火自烧,烧伤面积达97%,当晚死亡。2006年2月,开发商雇佣黑社会成员携带斧头、铁锤等工具,在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西街59号院90号,对居住在该处并拒绝拆迁的张某、郭某母子进行威胁、打砸和殴打,造成郭重伤张某死亡。2004年年底重庆黑龙房地产集团因为开发需要拆迁万州乌龙池100号附2号楼,然而直到2007年9月该楼剩下两户居民没有谈妥条件拒绝搬迁,2007年9月16日中午开发商雇佣刑满释放人员行凶威胁,导致一户居民的儿子被杀身亡。2005年4月辽宁省本溪市政府下发通知,把明山区东兴街道办事处长青社区列为该市采煤沉陷区卖给本溪市华厦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别墅群地产开发,在部分居民拒绝搬迁的情况下,开发商雇凶打人、砸东西、强行扒房,2008年5月在一群不速之客围攻的情况下一位名叫张剑的居民挥刀反抗,将一名拆迁人员刺死。2008年4月,福建泉州市一业主,因不服自家房屋即将被强制拆迁的行政裁决,在自家三楼泼汽油点火烧伤,经抢救无效死亡。2009年2月,内蒙古赤峰红山区法院对民航家属楼强制执行拆迁,一女业主拿汽油把自己烧伤。2008年11月至今,山西汾阳市利用行政执法权对葫芦肚街和八槐街的拆迁户在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实施打、砸、抢、恐吓等恶劣手段,造成了三死五伤多人精神失常的严重事件。2009年5月30日早上11点多,在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锦绣江南小区内因“暴力拆迁办上门殴打逼迫拆迁户签字”发生血案,据不完全统计3死多伤,其中一人当场死亡,2人送医途中死亡。2009年10月16日上午,湖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有关单位组织100多人开着8辆铲车到龙舟坪镇龙舟坪村对被征地强行清场,未在征地协议上签字的曾祥刚等村民带着液化气罐汽油在自家菜地阻止铲车时遭到清场人员围殴,迫于无奈的曾祥刚以点火自烧相要挟未果,终于因被烧伤严重而不治身亡,同村村民官守丰和官守强也被打伤入院,官守强至今卧床不起。2009年11月27日,贵阳市云岩公安分局普陀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贵州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对普陀巷36号、贵乌南路20号等9家住户和8间门面房进行暴力拆迁,数十名不明身份人员携带钢管、撬棍和封口胶采取暴力手段破门进入被拆房屋,将正在熟睡的13名无辜群众强行拽上汽车拖离现场致使4名群众受伤26间民房被毁,群情激愤的被拆迁住户30余人用红布条和40余瓶液化气罐将红边门路口等四个方向堵断,向有关部门讨要说法。如此之类的事件不胜枚举罄竹难书,看一看进京上访路上的那些访民,有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拆迁纠纷导致的。
人们不禁要问,在如此优越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制度之下,为何未房地产繁荣清路的拆迁会如此血腥?为何一有拆迁就很容易上演官商和民众之间的大战?其实归根结底就在于“利益”二字!中国的房价高得出奇,然而其中一多半的房价为地价。而城市的土地资源全部垄断在政府手里,百姓买房只是购买的地面上的建筑,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却坐落在政府的土地上,因而我们需要交地租,而且一交就是最高年限70年不等。更为离奇的是,在中国租地建房居然比在发达国家买地建房还贵,中国的各级政府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来聚敛钱财的,很多地方的政府卖地收入能够达到政府财政收入的一多半,简直就成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命脉。可见,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最重要参与方不是房地产商,而是政府;房地产市场的最大获益方也不是房地产商,也是政府!问题是政府卖地不是凭空而来,基本上全是通过拆迁得到的,也就是给老百姓一些拆迁费自己去弄房,然后将获得的土地再卖给开发商,从中赚取巨额差价。比如,以那个赫赫有名的潘蓉手持燃烧瓶对抗拆迁队的上海闵行区为例,政府给拆迁户的补偿款合计达30万每亩,而政府转手卖给开发商却是每亩100万,这70万的差价就轻松落入政府的腰包。拆迁卖地一本万利,各级政府自然就会像吸毒上瘾一样醉心于强制拆迁,不服就动手动武乃至不惜出现人命。2004年5月,湖南省嘉禾县在拆迁现场打出横幅,上书“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的著名口号。这个口号就露骨地展露出政府的心态,谁敢阻挡政府拆迁卖地的财路,就要逮谁灭谁毫无商量,甚至连被拆迁户的公务员亲属都会受到株连。
除了政府的垄断利益外,就是开发商的私利,因为中国就是个官商遍地勾结的社会,所以房地产商就成为官僚集团最为亲密的伙伴。不少地方官僚不仅入股而且很多官员家属亲朋也会涉足房地产市场,自然而然房地产商不惜动用一切手段强迫居民搬迁的行为也就会得到地方政府的保护和支持。更何况,政府高价卖给房地产商土地,协助拆迁自然就是应有之意。于是我们就会看到,要么政府对开发商的暴力拆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么政府就赤膊上阵主动调动军警冲上第一线。可是政府和开发商往往就不想一想,他们付给被拆迁户的钱要么仅够住户完成搬迁要么不足住户购置新房。即便稍稍能从中得到一点利益,当他们发现政府和开发商从他们身上赚取到令人惊恐的暴利后,他们就会甘心就不会眼红吗?凭什么你们关上联合渔利而我们只能拍拍屁股走人,难道就因为你们手中有钱有钱吗?这不是连万恶的旧社会都不如吗?
政府和开发商的贪心一日不止,拆迁战争就会一日不会止息。百草止水悲哀地发现,拆迁战争不是孤立的个案,因为它涉及到所有的城市,涉及到所有的城市当局和居民,其实就是一场越来越惨烈的官民内战。这种内战正在愈演愈烈,百姓的反抗情绪在日益高涨。虽然表面上百姓呈现弱势,但别忘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当星星之火成了燎原之势,再想灭火可就来不及了,有关当局可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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