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中国网络人权宣言已有700多人签名(voa news)

中国网络人权宣言已有700多人签名(voa news)

网络人权宣言的十点理念



  1. 互联网言论自由是公民言论自由的一部分
  2. 每个网络公民(NETIZEN)在网络上合法地表达意见,应该受到保护
  3. 发表权是网络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持有与发表意见应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和权利
  4. 编辑权应予以尊重
  5. 采访报道权是网络公民应有的权利之一;此项权利应受宪法的言论自由原则保护
  6. 评论权和交换意见的权利是网络公民应有的权利之一
  7. 匿名表达权是公民言论自由的一部分,匿名是为了作者更便利地表达意见,应予以尊重
  8. 网络资讯搜索权是公民表达权、知情权、监督权的一部分。合法网页资讯不应予以屏蔽;对事个人资讯的搜索权,应予以尊重和保护
  9. 网络隐私权应予以尊重和保护
  10. 合乎宪法和法律的网络信息自由流通权,应该予以尊重和保护

 


 


中国网络人权宣言已有700多人签名




图片来源: AP

北京一网吧网民浏览网络信息



分享



相关文章




中国15名知识分子10月8号发起的网络人权宣言目前已经得到700多人联名支持。支持者表示,广大中国网民要求保障他们在网上的公民基本权利......


中国15名知识分子10月8号发起的网络人权宣言目前已经得到700多人联名支持。支持者表示,广大中国网民要求保障他们在网上的公民基本权利,类似网络人权宣言的事情做多了,势必推动中国社会前进,正常的政府应该借助网络来揭露腐败,帮助自己改善运行绩效。

据知情者提供的数字,截至10月16号下午,参与网络人权宣言联署活动的人数已经升至700多人,在网上签名者来自中国许多省市和港澳地区,包括学生、工人、农民工、待业人员、网络管理人员、博客撰稿人、IT业者、作家、工商人士等。一些旅居世界各地的华人华侨也在网络人权宣言上签了名。

*宣言:应鼓励宽容网民行使公民权利*

这个由资深媒体人凌沧洲执笔的宣言指出,公民记者通过手机、数码相机拍摄事件,传播事实真相已经成为时尚和新潮。宣言说,网络也给公民提供无限创意空间,通过博客、播客、网络论坛甚至跟贴等途径,表达意见。

宣言说,网络公民合法地发表言论、报道真相,是行使公民权利,也是促进这个古老文明注入以个人幸福与基本人权为核心价值的新血液,促进全体国民的福祉,因之应该予以鼓励和宽容。

这份在网上实名发表的宣言表示,应该保护、鼓励互联网言论自由和合法使用网络表达意见的权利。宣言提出的8项网络公民权利包括发表权、编辑权、采访报道权、评论权和交换意见的权利、匿名表达权、网络资讯搜索权、网络隐私权和合乎宪法和法律的网络信息自由流通权。

此外,宣言发起人呼吁把推翻满清王朝的辛亥革命纪念日10月10日作为中国网络人权日。

北京大学教授夏业良是10月8号在中国网络人权宣言上签名的118人之一。他在接受美国之音电话采访时表示,在当今信息时代,互联网是表达人们思想意见的最基本渠道,所以任何一个现代国家都应该支持(公民上网表达意见交流信息)。

*夏业良:现代化国家须开放网络*

夏业良指出,在中国反腐败和暴露事实真相等方面,网络发挥了其他传播方式无法替代的作用。


他说:“08年的绩效特别明显,无论华南虎事件,还是贵州瓮安事件,一系列地方性的案件和群体性事件,都是通过网络让老百姓了解。所以,老百姓通过网络,一方面获得了更多信息,了解了事实真相,另一方面也有表达的工具和渠道。所以,我觉得,一个现代化的国家,一个推进民主的国家必须把网络自由、网络的开放当作首要任务。”

*过滤敏感信息是不自信?*

这位敢于就一些敏感问题直抒己见的经济学家认为,当局不惜耗费巨资设立网络监控系统、对于针砭时弊、揭露特殊利益集团阴暗面的网络信息和言论采取删除、屏蔽甚至断网和中断手机通讯等作法不是长久之计,而是一种没有自信的表现,违反现代国家最基本的运行方式。

他说:“ 如果它是一种开放的心态,有一种自信的话,它完全应该借助网络、让老百姓发言,能够帮助政府来改善它的运行绩效,揭露它的腐败之处。这才是一个正常的对待网络的态度,对待民主的态度。而现在不是这样。”

*野渡:网民要求尊重公民权利*

在广州的网络编辑野渡也在网络人权宣言上签名。他对美国之音记者表示,特别在当局加紧封锁网络言论自由空间的情况下,许多网民要求尊重他们的网络公民权利,一些网友针对阻碍言论自由和信息流通的网络防火墙设计者发动了人肉搜索。


他说:“在推特上面有很多中国草根网民,你可以看到他们发出那些声音,都是对目前这个网络封锁和我们在网络上行使公民权利,感到我们有很多要做的地方。好像今年国庆节在互联网上封锁非常厉害。很多网民翻不了墙。结果很多普通网民自发发起这个活动,就是搜索国家防火墙的发起人、那个始作俑者是谁。发帖(把)那个北京邮电大学里面的一些人都公布在网上。”

这位签名支持网络人权宣言的网络编辑说,在当今中国呼吁尊重网络人权完全有必要。


他说:“中国公民社会的推动不可能像急风暴雨式的一蹴而就,只能是慢慢来,在每个事情上慢慢改变。我们朋友把这个行动称作‘微动力’,就是说这是一个很微不足道的推动力。但是只要那些微动力多了,就积少成多,在每个事情上都可能改变中国目前的社会进程。不应该因为事情没有作用而不做。做了,不一定有效果。但是不做的话,就一定没有效果。”

*签名可能有风险*

供支持者签名的网页提醒网络人权宣言的签名者注意,尽管宣言内容完全合乎中国宪法和法律,与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等官方意识形态没有抵触,但并不能保证签名不会带来诸如被警方叫去喝茶、威胁和骚扰等后果。宣言发起人告诫签名者在对可能承担的风险加以评估后再做出选择。


关键词:网络人权宣言,签名,微动力,公民社会,屏蔽,断网,防火墙

TOP

原文:
中国知识界15人--包括作家、学者和律师,2009年10月8日在互联网上公开发表《网络人权宣言》,全文如下--
《网络人权宣言》

站在人类历史长河的高岸上,我们将会看得更清楚:互联网这一新技术革命带来的社会变化和进步,对扩展中国人的自由与基本人权,无异于远古时代的铁与火、犁与轮对文明进程的影响。

我们注意到,网络公民传播的时代不可阻挡地来临。公民记者通过手机、数码相机拍摄事件,传播事实真相,已经成为时尚和新潮;网络也给公民提供出无限创意空间,通过博客、播客、网络论坛甚至是跟贴等途径,表达意见。

我们认为,关心公共事务是公民的责任,而关注网络言论自由也是网络公民的责任。网络公民合法地发表言论、报道真相,是行使公民权利,也是促进这个古老文明注入以个人幸福与基本人权为核心价值的新血液,促进全体国民的福祉,因之应该予以鼓励、善待和宽容。

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如下理念是值得肯定的:

1, 互联网言论自由是公民言论自由的一部分,是人类的最基本的人权和最美好的价值之一,值得追求、珍惜、爱护。

2, 每个网络公民(NETIZAN)在网络上合乎当地宪法原则和法律的发言,用文字、声音、图画、视频表达意见,应该受到保护、鼓励。

3, 发表权是网络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此项发表权尤其体现在个人博客、播客,体现在论坛中。发表权不应受到超出法律范围之外的审查和干扰。持有与发表意见应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和权利。

4, 编辑权应予以尊重;此项权利不应受到法律范围之外其他权力的困扰。

5, 采访报道权是网络公民应有的权利之一;此项权利应受宪法的言论自由原则保护;公民行使此项权利时应该尽可能重现事实真相,避免歪曲、捏造和恶意诽谤。

6, 评论权和交换意见的权利是网络公民应有的权利之一,此项权利应包含有质疑和监督的权利,含有批评和抵制的权利。

7, 匿名表达权是公民言论自由的一部分,匿名是为了作者更便利地表达意见。只要匿名作者合乎宪法和法律地表达意见,此种合法权利应予以尊重。

8, 网络资讯搜索权是公民表达权、知情权、监督权的一部分。一方面,合法的网页资讯不应予以屏蔽;另一方面,对事关公共领域的个人资讯的搜索权,应予以尊重和保护。

9, 网络隐私权应予以尊重和保护。网络公民的真实身份与个人资讯,除非经公正透明的司法程序和被证明为必要,不得被网站予以公开。

10,合乎宪法和法律的网络信息自由流通权,应该予以尊重和保护。对违背言论自由原则的网站审查、屏蔽、封锁,应该被舆论谴责,并通过司法诉讼等程序寻求言论自由的正义。

我们呼吁,为使公民重视网络言论自由对全体国民人权与幸福的意义,应该设立网络人权日。

鉴于1911年10月10日,我们的先贤和志士浴血而起,终结了一个残暴的种族歧视王朝和漫长的帝制形式,在亚洲大地上首创了共和政体。为了追忆他们自由的热血和勇气,我们提议:每年10月10日,为中国网络人权日。

2009年10月8日

执笔人:凌沧洲

联署人:凌沧洲(北京,作家,学者,资深媒体人)

赵国君(北京,法律学者)

冉云飞(成都,作家,学者,编辑)

北 风(广州,资深网络媒体人)

昝爱宗(杭州,作家,记者)

张 辉(北京,学者,德先生研究所负责人)

唐吉田(北京,律师)

魏 克(北京,诗人,漫画家)

江天勇(北京,律师)

金光鸿(北京,律师)

韩一村(北京,律师)

郭旭举(北京,学者)

史义军(北京,现代史学者)

巴忠巍(河南,青年维权工作者)

左 樵(北京,教育工作者)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