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时节狗肉香
狗的起源是狼或野狗驯化演变而来,是世界上最早的家畜之一,比之人类驯养羊、马还要早。华人,作为从原始渔猎中走出来的农耕民族,从来都是把狗当作为一种食物来驯养的,在有文字记录的历史中,明确记载,狗最初是专做祭祀用的。《说文》解释“献”字说:
“宗庙犬名羹献,犬肥者以献之”。古人视狗为祭祀的头等供品。在商周时代,狗肉是周天子专用的食品,周天子日常用狗油,一般人顶多吃些用狗肉做的“犬羹”。后来,俗语有“狗肉上不了大席面”,那是在南北朝后,游牧民族以狗为猎具和牧放的守护者,所以忌食狗肉。再加上佛学典籍上把狗视为不洁之物,严禁屠食。中原民族虽然数次被不吃狗肉的野蛮人屠戮,但中华文化还在,华人的文明还在,吃狗肉,依然作为一种进步的文明象征和历史传承保留在华人的血脉中.与此对应的是我们华人对牛的态度,在中国所有朝代的法律文件中,我们都可以看到,“杀官私马牛者…流…徒”唐律,宋刑,哪怕对待屠杀耕牛的处罚尺度上,相对减弱了的明朝,大明律上,依然有"杖一百的规定".
相传,汉高祖刘邦年轻时不务正业,东游西逛,到处吃喝欠账。一天,他正在城里游荡,看见一个黑塔似的大汉在卖狗肉。这黑汉子长得特别强壮,显得很凶悍,刘邦也不管身上一文钱也没有,便要了二斤狗肉,大吃大嚼,一边吃,一边叫:“好吃!好吃!痛快!”大伙见了,立刻围上来,一会儿就把狗肉买光了。 黑汉子高兴极了,他拍了拍刘邦的肩膀,说:“朋友,多谢你吃我的狗肉,这顿狗肉算我请你了!”刘邦一听,正合心意,刘问黑汉子:“卖狗肉的朋友,
你是谁?”“俺叫樊哙!”从此,二人成了好朋友,刘邦就住在樊哙那儿白吃白喝。 时间一长,樊哙有些不高兴了,心想:“刘邦兄弟什么都不做,只知白吃白喝,明天我到泗水对岸去卖,看他怎么办。”第二天,樊哙起了个大早,挑着热腾腾的狗肉悄悄地走了。
刘邦一觉醒来,不见了樊哙,急忙向邻居打听,才知道樊哙到河对岸卖狗肉,便迫不急待地赶到对岸。说也奇怪,没有刘邦,樊哙的肉果真卖不出去;刘邦张口一嚼,那狗肉一会儿就卖完了。以后,刘邦还是天天白吃,樊哙的生意也日日兴旺,再后来,刘邦斩蛇起义,反抗暴秦,樊哙也跟随他参加了起义军,成了他的得力战将之一。在鸿门宴上,还是樊哙舍命救了刘邦一次呢! 慢慢地,这个故事就传开了,“狗肉朋友”这句俗语也变得家喻户晓,不过,随着时代的变迁,这句话已经带上了一些贬义色彩
郑板桥出生在鱼米之乡的苏北兴化。这里地处大江之北,淮河之南,县城四面环水。郑板桥出生于此,既爱家乡的水土物产之美,更爱家乡的日常小吃之便。不管是做官在山东,还是卖画在扬州,总是时时怀念,至老不衰。他在山东做县官时写怀乡诗《思归行》说:“臣家江淮间,虾螺鱼藕乡”。有一古董商欲弄郑板桥的亲笔画,得知他爱吃狗肉,于是,这个古董商不惜重金在白浪河边建筑了一座特别雅致的庭院,聘请了高明的厨师,每天在此烹煮狗肉。一天,郑板桥走到这里,阵阵狗肉香味引起了他的注意,便走了进去。里面一位斯文长者起身相迎,两人一见如故,谈的非常投机。不一会儿就酒足饭饱,画兴大发,便当场画了一副送给长者。过了几天,有人告诉了郑板桥,他气的不行,发誓罚自己三年不吃狗肉,此事一直被艺坛传为佳话。
另外再说说宠物狗,不吃金鱼,难道大家连鱼肉都不能吃了么?因为有宠物狗的存在,就连狗肉都不能吃了?这是毫无逻辑可言的.在智商比较上,猪的智商远远高于狗,在通人性方面,牛甚至会为死亡而流眼泪,也是远远强于狗,无论在那个方面,狗都应该排在人类食物单的前面.在西方野蛮的吃牛而不吃狗肉的歧视文化入侵之下,作为一个华人,请自爱自强.不排斥,不歧视,不自虐.请为自己保留文明的传统而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