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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小远:暴力抗恶,不是抗法

姚小远:暴力抗恶,不是抗法

2009-12-03 17:21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着泪水,因为这块土地将我伤得很深。我他妈的不是一只鸟,不能没有自己的声音。

唐福珍抗议拆迁自焚事件最近几天刺痛我和许多善良中国人的心,唐福珍不是异见者,她的自焚没有政治目的;唐福珍不是什么功的信徒,她的自焚不是向某些集团进行斗争和抗议。唐福珍只是一位普通的四川女人,我父亲之邦的乡亲;她只是为了抗议地方当局的野蛮拆迁(唐福珍的三哥唐福明介绍,13日凌晨5时左右,大批拆迁人员赶到楼下,将整个楼围住并开始砸门冲进楼里,“都是穿迷彩服的,有的拿着盾牌,有的拿着钢管,不分男女老少,见人就打”,“我的一个侄女,抱着一个小孩子,也被打倒在地”。这哪里是依法拆迁,简直是鬼子进村。)她只是为了为了保护自己的亲人才选择自焚。(唐福明说,在双方对峙的过程中,“我的妹妹还对着楼下喊话,说只要他们撤人就可以坐下来谈”,他说当时唐福珍往身上倒了两次汽油,下面的人没有试图阻止,还回话要求其“不要与政府作对,你现在下来还来得及。”在他看来,妹妹唐福珍正是因为“看到亲友被打得很惨”才最终毅然选择点燃身上的汽油的。)这样的事件何等惨烈,这样的女性何等刚烈,如果这样的事件还不能唤醒麻木沉睡的中国人,如果这样的女人还不能感动中国,这样的中国简直就是狼心狗肺!

然而,更为阴森恐怖的是这个铁石心肠、丧尽天良的地方政府。唐福珍的自焚不但没有拯救亲人,她的数名亲人或是受伤入院或是被刑拘,这个事件还被定为暴力抗法事件。明明是地方政府野蛮拆迁酿成惨祸,还要将罪责和罪名压到受害这身上。这是什么样的社会,这是什么样的政府啊,大清帝国做不到的,北洋军阀做不到的,国民政府做不到的,日本鬼子也做不到的,他们全做到了。不但做到,而且做得大义凛然、理直气壮、毫无愧疚!绝望,深刻的绝望;愤懑,沉重的愤懑;绝望和愤懑的愁云惨舞笼罩着这个没有人性的年代。

鲁迅说:“当三个女子从容的辗转于文明人所发明的枪弹的攒射中的时候,这是怎样的一个惊心动魄的伟大啊!中国军人的屠戮妇婴的伟绩,八国联军的惩创学生的武功,不幸全被这几缕血痕抹杀了。但是中外的杀人者却居然昂起头来,不知道个个脸上有着血污。”

是的,这是怎样的一个惊心动魄的伟大啊!当唐福珍浑身浇满汽油并且终于自焚的时候,这个人民的国家刚刚兴高采烈地过完它的六十大寿;当唐福珍自焚事件终于被地方政府定性为暴力抗法事件的时候,在沉默中压抑憋屈的中国人,要么死亡,要么爆发。总有一天,这些被欺凌、被羞辱、被蹂躏、被践踏的中国民众会掀起一股暴力抗恶的高潮,而那些点燃民众仇恨的玩火者和利益集团们,总有一天会烧到自己肥胖、丑陋的躯体和灵魂!

 

2009年12月3日星期四 17:11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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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树心:谁用人民鲜血祭红旗

现在还只是2009年的最后一个月的最后几天,但对于有些人而言,他们已经提前走进了属于自己的2012空间。比如一个叫唐福珍的女人,她躲过了大地震的劫难,也躲过了公交火车的烧烤,但她还是没有等到2012那个最后时刻,半途通过捷径率先实现了人类的终极梦想,到了她并不向往的极乐世界,而她,显然还爱着这个并不愿意留她的国家,爱着这个并不宠她的土地。她那不是豆腐渣的房子,没垮在“有史以来最强烈最不可抗拒的地震”中,既没有砸死它的主人,也没有砸死一个无辜小学生,更没有砸死一个官员,甚至——它抖落的灰尘只怕也没有砸死一只躲进它躯壳里安家逃命的蚂蚁昆虫,但它终于还是没有迎来2012的海啸,却用自己仍然坚挺的躯壳,目睹自己的主人葬送在火海,然后陪着主人灰飞烟灭恩死灾消。


  
     有人说她死的不瞑目,但我要说她死的很糊涂。她在自己的房顶拿着喇叭投降着对抗,而且为了证明自己的对抗是具有十足投降的诚意,还精心地插上了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我看见过太多插着鲜艳红旗、挂满无数主旋律标语、手持无数领袖画像以图自己只是一个妥协对抗的懦夫被敲碎了梦想乃至生命的无数鲜活例子,这个已死的女人不过只是阎王枉死簿上的一个新叉叉。阎王在吩咐小鬼们把她押去屠宰场做明天众鬼享用的猪肉羊肉时,一定很替这无知的女人悲哀,她不知道“美如画”的国旗为什么那么鲜艳么?那是因为无数的鲜血染红了它!爱国的歌曲都这么唱了几十年了,应该早把这当中的内涵告诉了大家,可偏还有这么愚昧的女人把它当成庇护自己不死保佑自己不亡的神器,那就注定了成为一只该死的鬼猪。

塑了神佛之像殷勤祈祷以求护佑自己的,那必然是要有献出贡品的代价,才能感应神的心灵让它向着自己,她迎来了神器,却没有贡品,她没有能力让楼下拆迁诸人献血来供祭鲜红的国旗,那么,她就唯有献出自己的鲜血来祭奠这火艳艳的国旗,让它继续迎风飘扬美如画。她不知道,把自己的希望寄托于一个信仰,无论这个信仰是一面红旗还是一个国徽,她都要为之付出代价,神器不可亵渎,只能臣服。你皈依了神佛,佛会鼓动你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你信了上帝,上帝会告诉你说我不上十字架谁上十字架?你信了真主,真主会说我不做肉弹谁做肉弹。而真正以身饲鹰却不死的只有佛祖自己,能够堕入黑暗地狱得永生的也只有地藏王菩萨一个神,能够上十字架重新复活的也只有基督一个人,能够抱着炸药包享盛誉的更是只有董存瑞——但可惜历史书和神话书都没有记载他再复活了。唐福珍不是佛祖也不是地藏王菩萨,更不是耶稣基督,她的死换不来重生,也换不来国葬。如果她的死能够换来国葬,用宪法为烛祭奠,用无法为纸送行,用恶法为香招魂,那她或许真能幻化成新中国人民的妈祖,再拯万民于比2012还恐怖的汹涌苦海,让那血一样鲜艳的红旗飘扬在狂波恶浪中给濒死的屁民们一点虚幻的渴望,那她应当死的其所、怒目可瞑了。

罗京已死谎言却不死,鲁迅已生真理犹未生。无论是扛着红旗的施暴者还是扛着红旗的抗暴者,他们都像2012的编导们或看客们一样无知迷糊,躲过了地震躲过了火车却躲不过火屋的唐福珍死在自己扛着的红旗下,她不知道自己死死抗争留恋的房屋,到她死后在阎王处第一件要办的事情就是申领一个暂住证,因为阴间并不承认阳世的产权证和身份证,而杀死了杨刀客、胡文海、唐福珍们的那些红旗手们似乎也忘了,当最后一个唐福珍倒下之后,屠杀的利刃是不是也毫无选择地必然要架在自己的脖子上?正如编故事的导演们和看客们没有人想过躲上诺亚方舟的人们最后会有什么下场一样,愚蠢的人们总在忽略着一个事实:那些花了十亿美元买船票的人,那些收了十亿美元门票钱的统治者们,根本就没想过——世界的基础已经荡然无存,花钱逃过一劫的富豪如何逃过第二劫?而那些收了十亿美元的人,守着没有麦当劳没有沃尔玛的金钱又有什么用呢?当不该死的人都替你死光之后,你最后还是难逃该死的下场。

小时候跟随母亲去一些陌生村庄的时候,她总会告诫我要小心,不要轻易喝陌生人家的水,不要回头应答陌生人的招呼,问她为什么,她说有些人养了家鬼。她说养了家鬼的人会很富裕,但是因为家鬼要吃人勾魂,所以主人也就只好不断的想办法出去害人,把不认识的陌生人骗来供养家鬼,否则自己就会遭遇家鬼的反噬,最终一命呜呼。我怀着害怕又好奇的心一直想见识传说中的家鬼和养家鬼的人,但也只是偶尔听人指指点点谁家养了之类的传说,却始终未见真实的家鬼。而今蓦然惊醒,我却已经发现,我身周遭都实实在在地有这样的事实而非传说,只不过它的名字不是家鬼而叫“公菩”。养家鬼的人可以因为家鬼的帮助而享荣华富贵,养公菩的人也一样可以因为塑了公菩的金身而得恩惠,但一如家鬼需要血的供养和活人喂食一样,公菩一样有嗜血的特性,当你能满足它的需求时,它会为你带来你梦寐以求的,但如果你不能满足它的需求时,它就唯有反目噬主——人饥饿时连自己的亲生儿女都敢吃,你又怎么可以指望自己饲养的公菩舍己救你?每个饲养公菩的人,最后都难逃献出自己的血肉,就像饲养家鬼的人家最终都要灭亡一样,就像曾经很得公菩恩惠而享荣华富贵的唐福珍下场一样。

她终于倒了,倒在了自己插上的红旗下,用自己的鲜血让美丽的国旗更加鲜艳如画。人们只传唱血染的风采,始终不明白鲜血染红的含义,就像年少的我只明白养家鬼可以轻松获得财富而无需担忧被家鬼反噬一样,我们供养了无数值得崇敬的神器,以为他们会护佑我们安然无恙,殊不知我们却时时要成为这些神器献祭的羔羊。我们面对恐怖的现实,寻找污染的源头时,总会恍然大悟地自以为找到了污染我们包围我们的南海东海黄海和渤海,却不知道真正核心的污染源是一个从来无人知晓的海,我们遭遇屠杀的现场,追寻嗜血的凶手时,总以为那些阳光下现形的鬼影就是罪恶的真凶,却从来无人揭露邪恶的祭地隐藏在什么宫什么堂。

她终于倒下,用自己的鲜血做为红旗的献礼,她用生命的崇拜结束自己的征程,她没有得到宪法的蜡烛为自己祷告,她也没有得到物权法的香烟为自己招魂,更没有得到人权法的纸钱为自己送行,她不是妈祖,她不配国葬。她染红了一面旗帜,但她烧黑了一片天空,她让活着的猴子们像看到鸡血一样尖叫,但她依然还在激励着更多的公菩张开嗜血的胃口。她提前来到了属于自己的2012,她举着阎王颁发的暂住证等待着更多的后来者与她同行。她还有下一次被杀的尖叫和哀嚎,因为阳世有无数个512,阴间也有无限个215.她的宿命是贡品,成为贡品就是她的宿命。

她染红了一面鲜艳的国旗,她迎风招展,她终于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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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砍柴:吴萍、潘蓉、唐福珍三位女性的幸与不幸

曾经有人对我说,“拆迁之战已烽火遍地”。我总以为这只是一种夸张的说法, 可现如今,面对如下种种事实:辽宁被拆迁者一怒之下捅死前来强拆得保安;上海的被拆迁户女主人潘蓉在屋顶拿燃烧瓶和当地政府组织的拆迁队对峙;更为惨烈的是,前几天成都金牛区一位女企业主唐福珍面对强拆,在屋顶自焚,因伤重终于不治。肯定还有许多不被我所知的强拆冲突发生在这块土地上。我已不能否定“烽火遍地”这个说法了。

如果拆迁是一场战争,那么交战的双方是谁?他们交战的武器又是什么呢?

如果拆迁是一场战争,这是一场力量毫不对称的战争。唐福珍自焚,这样悲惨的事情,当地有关部门将这一事件名之为“暴力抗法”。浇汽油自焚,这举动确实够暴力了,但唐福珍的“暴力”伤害的最终是自己的生命。大概,这种自残的抗议行为,在某些官员看来,也是大逆不道不可接受的,因为刺激了他们的眼球,或者还能引起公众愤怒,给他们以舆论的压力。对拆迁者来说,这样一种“抵抗”如果都消失了,那么才真是天下太平。

一位母亲,在这个冬天,为了保护自己栖身的房屋而自杀,撇下了年幼的女儿,而且这样的行为发生在众多政府官员的眼皮底下,因此可以说点燃打火机的不是唐福珍,而是这些官员。更难以让人接受的是,躺在医院中的她在弥留之际,亲人想见她最后一面都不可得,被看管的官吏们阻挡,并说:你们要冷静,我要请示领导。。。。。。一个人,房子被人拆了,自杀后自己的尸体竟然也被拆房的人控制。请问,世上还有比这更惨的事情么?等她的女儿长大成人后,不知道如何回首来看今日这一幕。

这样的悲剧发生了,如果还纯粹地用法理来分析,这个房子该不该强拆,唐女士自焚合适不合适,已经不是冷静而是冷血了。以死对抗,是弱者不得已的武器,如果连这种方式也被谴责,这种方式也不能触动某些官员坚强的神经,那么我只能说这个社会已经到了某个临界点了。即使古代的帝王,最畏惧的是臣下的“尸谏”;古代的县官,如果治下出现民妇抗税上吊的事件,够他喝一壶的。可现在呢,他们希望亲属“冷静”和公众“理性”。

明万历年间,今属上海的松江府发生一起群体事件,著名书法家、大官董其昌的府邸被愤怒的老百姓放火焚烧。原因董家怀疑某生员编造段子-----类似现在上网发匿名帖子揭露董老爷霸占少女为妾的丑事,逼死了这个秀才。秀才的母亲、妻子上董府讨说法,被董家毒打。娄县、上海、华亭、青浦、金山等县的百姓数万齐聚董家,将其豪宅烧了。-----死了儿子的母亲、死了丈夫的妻子要个说法,不管有理没理,都值得同情,而这样两个弱女竟然惨遭殴打,显然挑战了社会的道德底线。能说松江府的百姓不够冷静么?

两年前,重庆最牛钉子户赢得了胜利,那件事中也有一个坚强的女性吴萍。现在看来,重庆钉子户起了很不好的作用,它让后来遭受同样境遇的被拆迁户多了些幻想,以为自己也有吴萍那样的好运气。殊不知,吴萍的幸运是难以复制的,而唐福珍的不幸恐怕是常态。

吴萍的幸运,潘蓉的悲壮,再到唐福珍的惨烈,我们似乎可以看到拆迁这场战争往下走的逻辑,那么,何时才是终期?要知道,唐福珍的自焚和董其昌宅第被焚只隔一层窗户纸,二者是可以互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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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不是人民的国家,只是党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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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拆迁搞得那么辛苦

还不是为了那个8%,草民的性命何其渺小
☆ 不要去盼什么英明之主,而要去争一个可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
  不要跪什么青天官员,而要去争一个可监督问责官员的制度
  不要歌颂什么伟大领袖,而要去争一个可选举弹劾权者的制度
  不要说什么拥护感谢,而要去争一个可言论迁徙自由的制度
  不要等什么英雄勇士,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墙的力量


★ 史上最强最热血“爱国者”手册——“五毛党”“美分党”禁入╭(╯^╰)╮
  地址 https://cmule.net/viewthread.php?tid=28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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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郭海藻到唐福珍,弱者身体使用说明书!

摘要:就在前几天,我们都在讨论《蜗居》这部电视剧,按照多数人的说法,《蜗居》之所以成为热门话题,全在于它揭示了现实的残酷性。年轻的郭海藻为了实现房子的梦想而做了二奶,出卖了自己的身体,这通常是文艺作品中不愿涉及的情节,因为《蜗居》不甘人后,才造就了它被禁播,当然也造就了大众对它的关注。

    就在前几天,我们都在讨论《蜗居》这部电视剧,按照多数人的说法,《蜗居》之所以成为热门话题,全在于它揭示了现实的残酷性。年轻的郭海藻为了实现房子的梦想而做了二奶,出卖了自己的身体,这通常是文艺作品中不愿涉及的情节,因为《蜗居》不甘人后,才造就了它被禁播,当然也造就了大众对它的关注。《蜗居》之后是唐福珍,她为了保卫自己的房子,甘愿引火自焚,抛弃了自己的生命。我们惊奇地发现,无论是虚构的情节还是活生生的人生舞台,她们付出的代价竟是惊人的一致,那就是身体。
    小时候,我穿着裤衩满大街地跑,那时还不知道身体的奥秘,更不知道身体所能造成的两个极端,即羞耻感和正义感。直到裤衩变成了拉上拉链的长裤,身体的秘密才逐渐浮出水面。从那以后,无论是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都在提醒我们,身体是最后的底线,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不能随意使用。也正是如此,我们才对妓女嗤之以鼻,对侠客却心生崇拜,身体寄托了我们的尊严,更维系了我们的信仰。

    社会发展到了今天,只有弱者才会将身体视为撒手锏。撒手锏既可是暗器,也可能是绝技,是不同层次人的武器。暗器即冷箭,是无名小卒的护身符,所以为真正的江湖人所不齿;绝技乃正宗,为真正高手所独有,必然受到众人的追捧。郭海藻和唐福珍身怀不同的撒手锏,对于郭海藻来说,她的梦想就是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避免自己的孩子今后还住在合租屋里,但是她没有足够的能力实现自己的梦想,在这样的情况下,她选择了抱有钱人的大腿,出卖了自己的身体。江湖地位低的人才会使用暗器,没有经济能力的人才会想到依附有钱人,郭海藻亦是如此,她试图隐瞒自己做小三的事实,尽管如今有人为她叫屈,但仍然改变了她身体暗器的本色;与之相对的是唐福珍,应对拆迁通常需要付出代价,手无寸铁的她选择了自己最后仅有的资本,情愿让自己的身体伸向火焰。这样的勇气让所有的人为之悲恸,为我们呈现出正义的形象,如同绝技只为少数高手所独有,即便如今唐福珍的身体化为灰烬,仍然改变不了其绝技化身的形象。

    这不是一个属于英雄的时代,与其说唐福珍是英雄,倒不如说她是弱者,郭海藻同样如此,我们在痛斥她抛弃爱人甘愿做小三的同时,又倾向于怜悯她的处境。郭海藻和唐福珍作为弱者,都是通过身体向大众诉说她们的存在,对于弱者而言,无论是擅长暗器还是绝技,他们最后的资本都只能是身体,只是,暗器持有者倾向于抛弃自己的身体,把人退化到动物的层次,苟且地活着;绝技的掌门人则只能依靠他们身体的能量,如果与之相对的强者过高地估计了他身体的能量,掌门人就只能正义地死去。郭海藻和唐福珍,她们发挥了身体的两个极端,也成就了两种极端的命运。

    弱者要变成强者,既不能依靠厉害的暗器,也不能仗着强大的绝技。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史无时不刻不在诉说着弱者的故事,只要我们相信不同的命运,弱者就将一直存在。社会要帮助弱者成为强者,就必须提供不同的武器,而不能让强者自强,弱者甘弱。郭海藻和唐福珍的事实证明,让强者帮助弱者变成强者的方式极为不靠谱,而让弱者联合起来对抗强者也鲜有成功。我想,要让弱者变成强者,就应该动用上帝之手,上帝之手是谁的手———是国家的手,是平等的手,更是正义的手。   □何小手
    回帖两则:
    作者:陆英九 回复日期:2009-12-03 17:54:28
    弱者身体使用说明书
    1、用作商品,比如郭海藻
    2、用于武器,比如唐福珍
    3、用作肥料,比如张志新
    作者:jingjingkey 回复日期:2009-12-03 18:03:43
    一根又一根火柴,我们也许就是那个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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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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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小远:唐福珍事件的另一个思考

我们都曾做过可耻的旁观者,我们还要继续可耻下去吗?

自焚而死,以生命抗争的唐福珍终于死了,给我们留下了郁闷、悲哀和愤怒,如果仅仅是这些,而没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思考,唐福珍就是白死了。很快,还会有张福珍、李福珍、王福珍们重蹈唐福珍的覆辙,我们这个邪恶的社会将更加邪恶。总有一天,丧钟会为每个人鸣响,谁都不能置身事外,每个人都在劫难逃!

看唐福珍自焚事件的录象,有三个多小时时间,当城管、公安、社会混混冲击、殴打保卫家园的唐家亲人的时候,这样的事情没有发生在沙漠里,也没有发生在杳无人烟的荒山野岭,而是在许多人的围观注意里;可是,我们看不到这些人里有人挺身而出制止暴力和暴行,这才是最让我们感到悲哀和痛苦的地方。

当我们愤怒控诉并声讨地方当局惨无人道的时候,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控诉和愤怒声讨这种全民冷漠和麻木呢?当政权和法律不能保护我们的时候,是不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站出来,形成一道人墙,对权力和暴力说不呢?

没有人能够救我们的时候,我们只能自救;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尊严和生命,必须从维护那些看起来跟我们漠不相干甚至有分歧和争论的人的权利、尊严和生命开始。我们不能再麻木、再沉默、再冷漠了,中华民族的悲哀已经太多,我们不能再无动于衷了!
2009年12月4日星期五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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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违章建筑的话, 那就就是暴力抗法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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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 dp_2006 的帖子

大哥,我懒得说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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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 如果是有假设性的条件的话, 那就是待定命题咯, 或者根本就是假命题也说不定咯...

引用:
原帖由 big_jackass 于 2009-12-5 00:28 发表
大哥,我懒得说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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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 dp_2006 的帖子

你说违章就违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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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 dp_2006 的帖子

不知道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加拿大会是怎么处理呢
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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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啊, 你说是暴力抗恶就是暴力抗恶咯...

引用:
原帖由 big_jackass 于 2009-12-5 00:37 发表
你说违章就违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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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 dp_2006 的帖子

什么叫违章,不同意拆迁补贴就叫违章。

死者1996年跟地方签订合同建厂房,
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
2009年拆迁。
拆迁办只同意补贴217万,
屋主不同意就强拆,
死者以死相抗就说房屋违章,
死者暴力抗法。




[ 本帖最后由 big_jackass 于 2009-12-5 00: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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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 dp_2006 的帖子

你看到违章建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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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一点加拿大对违章建筑管的很严. 举个例子, 俺买的房子是独立房(detached house), 当地市政管理有规定什么地方能建什么式样的房都有规定. 不能说你在只允许建独立房的地区建公寓房(类似国内6层或者高层建筑), 同样的大小地皮建公寓房或者高层建筑岂不是很赚? 但那是不可能的. 如果你建了, 法院就是暴力拆掉, 没啥好说的.

碰到市政建设, 也许有点不一样. 我没碰到过. 不过俺可以问问老外同事下次告诉你...

引用:
原帖由 yury 于 2009-12-5 00:40 发表
不知道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加拿大会是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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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和你都不是当事人, 都没资格做出判断. 我就问一个问题, 同意你建厂房但不一定表示这个地皮就是你的...此外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 当时屋主出了多少钱啊?

引用:
原帖由 big_jackass 于 2009-12-5 00:45 发表
什么叫违章,不同意拆迁补贴就叫违章。死者1996年跟地方签订合同建厂房,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2009年拆迁。拆迁办只同意补贴227万,屋主不同意就强拆,死者以死相抗就说房屋违章,死者暴力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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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0# dp_2006 的帖子

引用:
原帖由 dp_2006 于 2009-12-5 00:54 发表 俺和你都不是当事人, 都没资格做出判断. 我就问一个问题, 同意你建厂房但不一定表示这个地皮就是你的...此外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 当时屋主出了多少钱啊?
太高了,你自己去看置顶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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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p_2006 于 2009-12-5 00:51 发表
先说一点加拿大对违章建筑管的很严. 举个例子, 俺买的房子是独立房(detached house), 当地市政管理有规定什么地方能建什么式样的房都有规定. 不能说你在只允许建独立房的地区建公寓房(类似国内6层或者高层建筑), 同样 ...
你这么爱国,干嘛不回国,在国外买房子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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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赚老外的钱不好么...

引用:
原帖由 xxxxsun 于 2009-12-5 01:00 发表


你这么爱国,干嘛不回国,在国外买房子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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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0# dp_2006 的帖子

在美国19世纪花20美元盖的房子,现在政府要拆还补20美元。

什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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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DP好象没说过这档子事啊....

引用:
原帖由 big_jackass 于 2009-12-5 01:03 发表
在美国19世纪花20美元盖的房子,现在政府要拆还补20美元。

什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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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5# dp_2006 的帖子

引用:
原帖由 dp_2006 于 2009-12-5 00:54 发表 俺和你都不是当事人, 都没资格做出判断. 我就问一个问题, 同意你建厂房但不一定表示这个地皮就是你的...此外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 当时屋主出了多少钱啊?
你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1996年到2009年物价上涨了多少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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