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腾完北京律师被重庆警方被抓的稿子,已接近夕阳西下。没有通常的畅快的感觉,只觉胸口窝了一堆草。此案的基本事实还掌握在警方手中,除警方信任的媒体外,外人难以接触到核心信息源。我和同事挑灯熬油能写的,不过是这件事在律师界引发的震荡。现有的事实表明,京渝两地的律师确实是被吓住了。
其实,从一定程度上,打黑的活儿办得好不好,是要靠这些辩护律师来“检验”的,律师为委托人利益做想,自然要在公检两方的办案程序、证据上挑骨头。无奈,重庆警方的这一招暗含了太多超越法律的意味。因为从警方透过其信任的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李庄教唆龚刚模承认刑讯逼供、串供等事实,离伪证罪还有些距离。
我感兴趣的是李庄在会见之外,到底干没干开白条、“捞人”等事。和黑黢黢的公检法一样,律师领域也有其黑黢黢的一面。如果这一部分的证据链确凿的话,李庄确实是有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嫌疑。蹊跷的是,警方削弱了这一部分,反而强调了法律人很容易看出漏洞的伪证罪。
此事是可以按法律来玩,但为什么没有?我只能猜想,可能在强大的公检法眼里,法律是不重要的。是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害?还是黑律师活该被抓?只是舆论的噱头而已,真实的状况永远在语境之外。因为中国当下的环境,控辩双方的较量很大程度就在法庭之外。中青的报道中,重庆的某官员称律师“潜规则”害人。其实公检法又怎么没有“潜规则”呢?你有潜规则,人家也拿潜规则来对付你,潜规则来来往往,恶性循环而已。不过,最大的潜规则当是政治永远可以亵玩法律。所以无论律师再手眼通天,他终究是个弱者。
而普遍的情况是,重庆代理涉黑案件的律师在会见、阅卷和开庭上,受到了极大的限制。李庄案爆出,他们感到切身的痛楚是,现有的执业权利可能会进一步蚕食。而这个,跟李庄的好坏,李庄在代理龚刚模案中,是否做了违法乱纪之事,并无关系。用心理学的话语来说,李庄案只是个“情绪按钮”,按爆了律师们早就战战兢兢的神经。
刑辩律师夏霖曾向我慷慨陈词:李庄如若真的“犯案”,那他损害的是个案的公正,污染的一条河流;控方剥夺律师辩护权利,损害的是整体的公正,污染的是水源。说到此,他又义愤填膺地说了一句:老子在前面劈荆斩棘,后面一帮“捞人队”不停地给刑辩律师摸黑!
说到伤心处,夏霖为之动容。在越来越险恶的司法环境下,好律师受到了双重夹击,一方面执业权利受限制,公权力机关厌憎他们代理敏感事件,找理由打击;另一方面,他们不肯玩勾兑,不愿“捞人”,打不赢官司,接不来案子。这一点,比媒体环境还要恶劣,毕竟媒体还掌握着舆论这一公权,而律师却是单枪匹马而已。
刑事案中,95%都会败诉。重庆某官员拿出这一数据,是想证明律师的辩护实际是没有意义的,徒然给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不过,他也许不知道,中国最伟大的律师张思之在刑案中至今保持着零胜诉率。我不认为,这是因为这位80岁的老人,代理过李作鹏案的人权律师技艺不够。
想到我那些正直、侠义,饱受打压,至今仍然在路上奔走,仍然坚守正义的律师好友们,不仅恻然。
2009-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