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刘晓原:福建三网民“诬告”案,谁在为此而担忧?

刘晓原:福建三网民“诬告”案,谁在为此而担忧?

(2009-12-22 08:44:08)

(刘晓原点评:网民小昭的博文,分析得入情入理,但她为法官担忧还是有些多虑。依现行的司法体制,哪些有影响力的案件,法院只是表面上的裁判者。说句心里话,审案法官给我们留下的印象还是可以。这起案件的结果,估计他们也难以左右。我以为,对案件感到担忧者,不会是办案法官,也不会是办案检察官,而是下令惩治三网民的某机关,某些官员们。案件在全国产生了如此之大的影响,一审开庭后又恰好福建省换了主帅。我想,肯定是有人对案件会担忧的。如今,一审审限早已超过了,案件却还在拖着迟迟不下判决,到底还在顾虑什么呢?又是谁下令在拖着不作判决呢?)

下面的博文,转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61852e540100gc9y.html

    福建三网民“诬告”案,我为法官深担忧

福建三网民“诬告陷害案”,我一直远程旁观。今天才坐下来准备写篇文章。

可是我写什么呢?案子太简单了。稍微有点法律知识的人都能一眼看出,分明冤案。

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三人被控罪名是“诬告陷害”。 《刑法》第243条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三人的辩护律师已经分别在法庭辩护词中非常有力地辨明了三人并未“捏造事实”,所有事实皆为死者严晓玲之母林秀英所说。“捏造事实”这个前提既然不成立,后面的其实辩都不必辩,皮之不存,毛之焉附。

我上段用“辩明”而不用“证明”一词,因为没有证人林秀英的证词,难以“证明”。而林秀英未曾上庭作证,是因为法庭不准她上庭作证,就算她在法院门口跪地哭求上庭,也未被允许。

不准重要证人上庭作证,公然违反审判程序,乖乖,这法官好大的胆子!我不知道谁是本案审判合议庭的庭长,但我对他充满怜悯。眼睛一扫,已看到他日后的结局:站在法庭被告席上接受审判,被控罪名是“渎职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之判断,法官此罪已经犯下,只是目前情节尚轻。三网民“诬告陷害”案的判决还没下来,不知结局怎样。如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判决三人罪名不成立,立即释放,那还算亡羊补牢,以后法官自己的罪也轻些,或许“有罪免刑”也难说。

倘若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被定罪判刑,那么法官自己的命运也在那一刻被注定了。动机:徇私或徇情;过程:“程序违法”之处多如牛毛;后果:枉法,直接导致三位无辜的中国公民失去自由成为囚犯。可谓“情节特别严重”。最起码也是个“情节严重”,法官自己的5~10年有期徒刑是少不了的。

我都替那法官着急。他手中之笔重千钧。是枉法判决三网民有罪?是遵法判决三网民无罪?千万慎重,三思而后行!须知判决一下,不但系着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三人的命运,也系着法官自身的命运。
法官“背后的压力”我深知。据说为此成立了“专案组”,这分明是行政干预司法,违背司法独立的原则。司法组织和司法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应当“只服从法律”,不受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在中国,要做到独立判案确实很艰难,需要一点勇气的。

但,亲爱的法官大人,“正面的压力”莫非就可忽视?

这正面的压力,首先来自法律,它冷冰冰写在纸上,已经写了很多年。你没有立法权,你不能更改它。只要法律条文在那里,你的渎职罪就板上钉钉。

这正面的压力,还来自三位受害人,也就是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这三人如今被刑拘被审判,无非因为他们长期为维护自己和别人的合法权益而不屈抗争,本案明显就是借机打压,杀鸡给猴看而已。你囚得了他们一时,囚不了他们一世。他们无辜受刑,出狱后岂肯干休?必定寻求法律和正义,为自己伸冤。

这正面的压力,也来自社会公众,千千万万双中国公民的眼睛。岂止中国,本案早已遮瞒不住,为世界各国所知。倘若范华琼、游精佑、吴华英三人被判刑,他们也不是刑事犯,中国将多了三个政治犯。政治犯的存在是一个国家的耻辱,但这种事情仍然在中国存在着和发生着。我们怎会轻易遗忘?世界上总有些人记性很好,观察并且记录,一桩桩一件件,脉络清晰。中国网民已超三亿,福建三网民因帖获罪,其他网民怎不生唇亡齿寒之感?今年初我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说,中国网民已经具备了“点杀”特定官员的能力,如果他们集中火力对准哪个官员,该官员就会落马,如08年在饭店卫生间猥亵女童的林嘉祥、抽天价烟戴天价表的周久耕等。网络民意一波波如浪潮涌,难以预测,倘若他们突然对准你,那便如何?都不必等到“中国民主了”那一天,就在现行体制内,形势稍微一变,旧案立刻重翻。

这正面的压力,甚至来自体制内。虽然“徇私枉法”和“殉情枉法”案例很多,但超不过依法行使职权之司法人员的数量,每年审结的大部分案件,还是基本公正的。今年四月我听北大教授贺卫方的讲座,他谈到与各级法官私下交往时,常听他们感叹司法不独立,诸多掣肘。可见法律人士天然向着法律,并不情愿被行政权力所遏制,一有机会他们是很愿意表现一下自己的“依法”本性的。本案法官若与法律背道而驰,难免遭受同行鄙视与暗中排挤。何况贵国体制内的权力斗争那是举世闻名,若有涉嫌犯罪之把柄,一旦权力斗争波及,连那么多高官都旦夕落马,试想福州马尾区法院的法官,有甚把握能躲得过去?

——真是四面楚歌,八方埋伏。

要漠视正面的压力,你需要更多的勇气。须知判决是你下。判决一下,白纸黑字永恒留存,任谁也抹不掉。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法律就是最后的黄雀,它随时可能将身一纵,捕获了你。

TOP

北京市民致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的第二封信

(2009-12-19 20:06:25)

北京网民老虎庙和王荔蕻,不远千里从首都“下访”来到福州市,走访了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三被告人的家属。在闽期间,他们写了给孙春兰书记的第二封信,到了省政府信访部门“下访”。信访人员表示,给省委领导反映问题的信件,可通过邮局寄给办公厅转交。18日上午,他们在当地邮局将信件寄给了福建省委办公厅。

转自老虎庙博客http://24hour.blogbus.com/logs/54308074.html

王荔蕻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53f63e0100gxhg.html

尊敬的孙春兰女士:

    今年12月4日王荔蕻曾经作为一个普通北京市民给您写了一封信,就福建三位网民(游精佑、吴华英、范燕琼)“诬告陷害”案向您说明了我们的也是全国很多网民以及很多学者、教授、普通民众的看法。并且随信给您寄去了南方周末11月19日关于此案的报道。(如果您对此案仍然有疑问,可以上网上搜索一下关于这件案子的文章)

    这件案子虽然很简单,却已经超越了福建地域,成为全国公民社会关注的一件大案了。因为此案的判决涉及到人民的政府应该如何对待公民的言论自由?社会公仆应该如何对待公民的质疑?经常会说错话的政府有关部门为何要求公民的质疑一定百分百“正确”?

    公民在思考:政府的作为是不可以质疑的吗?政府是“绝对真理”的持有者吗?(云南“躲猫猫”、陕西“周老虎”、“杭州70码”等等,都示知了官方公信力的缺失。)在现代社会,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关心社会发展、关注弱势群体是应该鼓励,还是要一律送入大牢?

    更何况,这件“诬告陷害”案,从范燕琼6月22日深夜将文章发到互联网,到23日有网友转发到国外网站,到24日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辟谣”,到6月26日深夜以“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抓捕范燕琼、7月5日抓捕游精佑……动作何其快。短短几天时间,戛然而制,又何谈对三位“受害人”——那位公安局长、检察官、和聂志雄造成了重大伤害呢?又何至于要大动干戈把三位网民绳之以“法”呢?

    这三位网民都是好人!游精佑是您16日刚刚视察过的向浦铁路副总指挥,曾经被评为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这三位网民不过是心中有一点正义、有一点悲悯、有一点不能回避的良知!他/她们对社会有什么危害呢?他/她们只不过希望他/她们的呼喊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关注一下一位痛丧爱女、上访一年多无人理睬的老人,查一下其中是否真的有冤情。万万没想到,有关部门真的动起来了,但他们不是去重新彻查严晓玲案是否存在问题,而是把大量的警力调动起来彻查三位网民!查他/她们为什么替素不相识的林秀英出头呐喊?

    抓捕这三位好人的有关部门一开始并没有准备好罪名,只是想把这三个、不对,应该是八个人(有五位后来被取保候审),抓起来,堵住悠悠之口。再编造以什么罪名定谳。大概一开始在“患无词”——不知罗织什么罪合适。所以就对外一律宣称此案“涉及国家秘密”!并且不许家属请律师。当此一行为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后,无理的有司被迫允许请律师了,但又不许律师会见;终于想好了罪名——涉嫌诽谤罪!但又引起了全国的律师界、网民的一致质疑——诽谤罪是自诉案件,那三位“受害人”并没有起诉,公安局就抓人了;经过反复研究,又改成“诬告陷害罪”。现在,又有很多专家学者、普通公民提出了质疑——此三位网民的行为无一符合诬告陷害罪的要件!

    除了法理上的欠缺外,有关部门还有许多引起广大网民质疑的地方:比如说,对前来采访的媒体说,此案涉及国家秘密,所以不接受采访;但转过脸就违反法规,让有关部门挑选的媒体到看守所内会见并采访尚在审理当中的“犯罪嫌疑人”!

    又比方说,范燕琼病得很重,双下肢已几乎瘫痪了!每次会见律师都要人背出来,或坐轮椅出来,在一审开庭的时候更是要靠不断吸氧才能维持体力!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几次提出范燕琼取保候审的申请,仍然不被批准!竟说这位下肢几乎瘫痪、因言获罪的病弱女子若取保候审,“可能造成社会危害”!

    我们觉得这样做事情真的是人性尽失了!起码的人道主义都不讲!还谈什么“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呢?

    我们和游精佑、范燕琼、吴华英无亲无故,但我们为他她们的行为感动。他/她们作为普通公民并不浑浑噩噩,他/她们关注社会、关注民生、同情弱势群体;他/她们敢于质疑、敢于发出声音,对祖国母亲真正怀抱着满腔热爱!他/她们是真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今天,我们来到了他/她们的家乡,我们会见了他/她们的家人、朋友,他/她们也都是一些非常好的人。他/她们为亲人的被冤枉入监而痛苦不已。游精佑年近八十的老母亲还被瞒着,他的女儿马上就要高考了;范燕琼的女儿一个人住在学校,想念病重的母亲,想念家;吴华英的母亲年纪不大却已显苍老,一个儿子因为福清爆炸案八年关押未决,女儿又因为帮助他人关进监狱。一儿一女双双被冤枉关进大牢,让她情何以堪啊。

    孙春兰书记,我们非常希望能够当面向您反映我们对这个案子的看法。
    我们知道,您新到福建,有很多需要熟悉的情况,真是千忙万忙。我们只好给您留下这封信,希望您能够看到,希望您能够关注!

    这件案子一审现在已经超过审限,仍未宣判。我们强烈呼吁您紧急关注此案!希望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前提下,过问、干涉此案。希望福建的有关部门能够从善如流,改正错误,无罪开释三位善良正义的公民!

           拜托!

    谨此专颂

公平!正义!


                         北京网民  老虎庙 王荔蕻

                                2009-12-18于福州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