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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爆!!公安纪委书记网 曝公安副局长贪腐

劲爆!!公安纪委书记网 曝公安副局长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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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人:汉中市公安局副局长汪广赋  (图片来自网络)


    新闻背景:西部网讯 今天一大早,许多汉中市民在百度网上发现,有三名自称是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的民警,联名发帖举报汉中市公安局副局长。

 

这篇名为《汉中的黎明在哪里》举报材料显示,发帖人为刘继全、李树信和尚志三人,三人是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在职民警,其中刘继全是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纪检委书记,尚志是法制科民警,李树信是城管特勤大队副大队长。

 

在这篇长达7600多字帖子里,三人举报现汉中市公安局副局长汪某在任职汉台公安分局局长期间存在失职、渎职、克扣经费等问题,希望纪检部门认真查处。按照帖子里留的电话联系后,记者在汉台分局门口的一家茶馆里见到了三位发帖人,三人还向记者看了他们的警官证。


    发帖人:帖子内容全部属实,我们负法律责任。刘继全等三人称,从2005年开始,他们就向纪检部门举报和反映汪某,这次在网上发帖是希望有关部门从快调查核实他们的举报。


  荆楚网消息: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当事人汪广赋。汪广赋称:“材料上写的都是捕风捉影!”对于此事,他表示很气愤。“他们最初反映问题的时候,我就表态过,可以让有关部门来查,如果查实,该怎么处理我都没意见。但是他们把这个东西发到网上,况且还有一起强奸案涉及的是未成年少女,这在法院都要不公开审理的。”汪广赋说。


   记者了解到,汉中市纪委已派工作组进驻汉台分局进行调查
    张洪峰评论:网上举报反腐已经写入中纪委全会公报,成为反腐的新途。内部监督机制的混沌,才给予了网络反腐的机会,举报本就是个高危的行为,就像与艾滋病人“共舞”,而传统的举报因为没有保护措施,而导致举报人频频遭遇迫害,而网络举报就像带上了安全套,虽然不能百分百规避风险,却也安全许多。


  这条新闻将内部监督机制的混沌暴露无疑,三个举报人虽然实施的是网络举报,但却“赤膊上阵”了,被举报人是他们的上级领导,按传统说法,这称为“死谏”,无路可退。

 

被举报人刚被任命为汉中市公安局副局长,作为任职前体制内有一整套程序,包括接受举报,但往往这类机制作用不大,虽然有那么个别因为任职公示引来举报最后被查实处理的,但仅仅只是偶然的个案。举报人在网络发帖前,实际是已经走过内部监督程序了,刘继全等三人称,“从2005年开始,他们就向纪检部门举报和反映汪某”,但并未对被举报人的升迁产生作用,更未因为其举报而导致落马的发生。内部监督机制无效后,举报人才转而求助当今流行的网络反腐,且一反常态采用实名制。


  真正需要引起我们关注的是举报人的身份,三位都是现职警官,均为中共党员,接受媒体采访的刘继全还是一个领导干部,现任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而被举报人同在汉台分局任职局长达6年时间。一个是“一把手”局长,一个是班子成员纪委书记,后者从警38年,年龄限制显然不存在位置之争,工作中的矛盾一般也至导致这样“撕破脸皮”,那么引起如此轩然大波必非空穴来风,从常理分析如果没有证据,三警察不至于冒这种风险来开玩笑,执法多年的他们证据意识和法律意识应该不弱。


  作为分局的纪委书记,必然与市局纪委,甚至省厅纪委在工作上都有密切联系,那么2005年起连续5年的举报却毫无作用,问题出在监督机制上,而非举报无门。根据被举报人的说法,“他们最初反映问题的时候,我就表态过,可以让有关部门来查,如果查实,该怎么处理我都没意见”,可以理解为长达5年的时间里,有关部门并没有启动调查程序,否则事情早已有结论,如果从保护干部爱护干部的角度看,接到举报后及时查清事实,该处理的处理,查无实据的,也应该给干部一个清白,长达5年的时间不清不楚,如果再说内部监督机制如何有效,鬼都不信。


  此案存在的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纪委书记无法有效监督同级,而实际上同级的纪委书记是最了解同级干部廉政情况的,毕竟同在一个单位,同在一个班子,蛛丝马迹随时掌握,但掌握了并没有作用,因为纪委书记必须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也即意味着查不查需要“一把手”说了算,“一把手”又岂会同意对自己启动调查程序呢?而一旦向上级反映,又容易陷入班子内部矛盾斗争的说法,忽略了本应调查的问题。上级党委往往对于班子内部矛盾问题,以“一把手”的说法为准,不这样也不行,否则怎么能维护“一把手”在单位的权威呢。


  解决类似问题的唯一办法,既是将纪委提级管理,但已经老生常谈了,至今未见动静,目前较普遍的说法是纪委提级管理,将影响各级党委的权威,导致党委不能有效开展工作。这种说法看似有一定道理,实际却很荒唐,纪委的主要工作是监督干部违纪违法,属于党内监督机制,提级管理不代表不接受党的管理,而且从日常实践来看,纪委查案与否,对各级党委的工作开展并无影响,好干部必然经得起查,而需要保护的恰恰是那些有问题的干部,不可否认有些问题干部在工作上颇有建树,这也就是各级党委对这种干部放松监督的原因,毕竟工作要有得力的人去做,俗话“要马儿跑就得让马儿吃草”,结果是看似工作上去了,干部却倒下了。这种方式不是爱护干部、保护干部,而是对干部不负责任的表现,放任其走向深渊。根源是领导的政绩需要有能力的干部,而有能力干事的却也有能力贪腐,胆子大敢于开拓的干部也不可避免的敢于贪腐。如果真正的爱护干部,则应该将干部视为一个与众生一样具有贪欲的人,而不是具有党性的神,对工作中有能力敢于开拓,吃苦耐劳的干部一方面加强日常的监督,让“马儿吃该吃的草”,同时也应给与经济上的优待,不能出现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干不出事,多干多出事的现象,对那些吃着纳税人俸禄的懒政干部要敢于清理出队伍,这种人实际比贪腐更可怕。


  希望这次事件,能够给那些调研多年内部监督机制却迟迟不见动静的决策者一个启示,内部监督机制目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别一定要等到连自己的干部都不信任内部监督了再亡羊补牢,继续这样拖延,既伤害了自己的干部,也伤害了党和ZF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丧失公信力。

 


网帖部分内容

1、我们是中共党员,从警三十多年的公安民警,今冒着生命危险向您举报汪广赋在2003年10月至2009年8月任公安汉台分局局长期间,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作风霸道,独断专行,包庇放纵犯罪,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违反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超标购车公车私用的规定,把党和人民给的权利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强行阻止刑事案件的依法查处,伤天害理,坑害百姓,受害群众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现将我们掌握的汪广赋的违法违纪问题向中央领导举报如下,恳求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因为省、市某些领导从中包庇,长期得不到查处,我们强烈要求中央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惩处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内部的蛀虫。


2、汪广赋在汉中勉县公安局任局长期间,作风霸道,独断专行,徇私枉法,有法不依,执法不公,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2003年5月,汪广赋因民愤极大被勉县人大常委会罢免了汪广赋勉县公安局局长职务,时隔半年,市委组织部于2003年10月又任命汪广赋为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局长。(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规定:被人大常委会罢免的领导干部,不满二年的,不能担任领导干部)汪广赋被勉县人大罢免了局长职务,不满二年,为啥又到汉台分局当上了局长?并又于2009年8月21日任命为汉中市公安局副局长。


3、汪广赋在任职期间一人乘坐3辆小轿车,公车私用。一辆丰田雅阁,一辆日产帕拉丁,一辆日产丰田路霸。这辆丰田路霸购于2008年12月29日,是汪广赋私自决定用近50万元公款购买的,汪广赋截留克扣ZF财政拨给汉台公安分局一线单位的办公经费超标购买豪车,严重违反《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超标公款购车、公车私用的规定》和陕纪发(2006)24号文件规定。

 

 

堡垒内部早已是百孔千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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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规定:被人大常委会罢免的领导干部,不满二年的,不能担任领导干部

原来还有这个规定......
2+2=5
twitter:@198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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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被抓的都是副的?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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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竞抓副的?正的永远正确嘛,要不咋叫正确领导!哈哈,多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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