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忘却的纪念:克拉玛依大火14年
2008-12-08 11:35:50 来源: 新京报(北京)

1994年12月,火灾后的克拉玛依友谊馆。新华社资料图片

当年友谊馆旁边后来建成了人民广场。
“新闻背景”
大火夺命300余14责任人被判刑
1994年12月8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委“两基”评估验收团到克拉玛依市检查工作,克市教委组织中小学生在友谊馆,为验收团举行汇报演出,部分中小学生、教师、工作人员、验收团成员及当地领导共796人到馆内参加活动。
18时20分左右,由于舞台上方7号光柱灯烤燃附近纱幕,引起大幕起火,火势迅速蔓延,致使众人被烧或窒息,共死亡325人,其中中小学生288人,干部、教师及工作人员37人,受伤住院者130人。
经有关部门共同调查,这是一起特大恶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火灾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克拉玛依友谊馆人员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严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玩忽职守,汇报演出活动的组织者严重失职、渎职造成的。
1995年10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对克拉玛依市副市长、市教委副主任、友谊馆工作人员等14名相关责任人,以玩忽职守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四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14年很长。
活在思念里,难熬。家长说,经历过就不可能忘记。
14年很短。
每天都是一样的日子。
受伤的孩子说,天天都像在过昨天。
14年,对克拉玛依很多人来说,只不过是岁月的交替。
他们说,忘记是为了更好地活着。
但是,真的会轻易忘记吗?
14年前的今天,克拉玛依市教委组织中小学生,在友谊馆为验收团举行汇报演出时,发生特大火灾,325人遇难,其中学生288人。
赵玲(化名):10岁的儿子在大火中遇难,如今一个人生活
总是梦到孩子回来了
她和儿子相拥的照片就摆在客厅。
“你瞧他多秀气,他是学习委员,还是英语课代表。”
赵玲(化名)望着照片,依然有母亲的骄傲。
1994年那场大火发生时,孩子10岁,她是一位小学的辅导员,丈夫已经离世,此后她孤单一个人。
如今退休的赵玲,常常做两种梦。
她在大火里奔跑,黑烟在周围升腾,她清晰地闻到肉体烧焦的味道,在梦里喘不过气来。要不然,就是一片寂静,静得吓人。雪突然飘下来,在她的周围,全是唤不醒的孩子。
另一种梦就是她坐在餐桌旁,听到了敲门声,打开门,孩子回来了。
12月8日那天,她也在友谊馆里,带着一些学生出来了,没有发现自己的孩子。
那天夜里,她走在大街上,觉得自己一下子掉进了黑暗里,就再也没有出来过,“生活从此失去光明”。
她得了神经衰弱,常常盯着客厅里的窗户发呆。朋友把房子里的窗户,装上了防护栏。
每年,她会跑到孩子的墓地大哭一场,回来发烧躺一整天,生活继续。
她不愿意见以前的朋友。
朋友的孩子要结婚了,她说,“谁的婚礼都不要通知我,通知我就是往我伤口上撒盐”。
2003年,她曾经想写一本书,书名叫“写给天堂的十二封信”。写了几封之后,她大病一场,人瘦得脱了形,不敢再写。
今年,她想出了一个新的理论:现在就业那么困难,也许孩子早早地去天堂是幸运,就不用这么累了。
她边说边笑,流出了眼泪,“我这么想是不是很变态”。
不久前,她碰到了儿子的同班同学。那个同学说,“阿姨,我能帮你什么”。她说,“你能让我抱抱你吗?”
汶川大地震的时候,她每天看电视到凌晨5点,睡一会儿继续看。她说,感同身受,他们的现在就是她的过去。
她想着,再老一点,就去找一个小学做志愿者,当义务老师。她害怕孤独地死去。
在克拉玛依,经历过那场大火的家庭,有的散了———孩子死了,两人互相埋怨,离婚了;妻子年龄太大生不了孩子,丈夫离婚再娶了。
杨柳:克拉玛依火灾中烧伤最厉害的孩子,现在仍住在医院
活下来了就坚定地成长
依稀可见她当日的美丽。
大大的眼睛上是烧伤后层层的褶皱,高高的鼻梁末端被火狠狠地拧了一下,下巴烧坏的皮肤凸起,像括号一样围着她的嘴巴。
只有嘴唇,依然鲜润,还有她的嗓音,清澈雀跃。
她叫杨柳,克拉玛依火灾中烧伤最厉害的孩子,全身的皮肤几乎都被烧坏,属于一级伤残,能活下来被很多人称为奇迹。她曾经是全市著名的小明星,弹一手好钢琴。
如今27岁的她,从来不想,如果没有那场火会怎样。她说,自己回头喊一个同学的时候,火冲上来了。那个同学安然无恙,后来考上了中央音乐学院。那个同学不肯承认,杨柳常常想,人和人是多么不一样。
http://news.163.com/08/1208/11/4SKV0TUU0001124J.html
特别鸣谢:马特
“让领导先走”14周年(遇难者完整名单)
克拉玛伊大火,是一场于1994年12月8日,在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友谊馆所发生的特大火灾.由于当时友谊馆内组织中小学生观看电影,而中小学生,工作人员都缺乏相关的防灾训练,火灾发生时惊惶失措,自相践踏。而且友谊馆大门设计有误,门口是向内推开的,造成在人潮拥挤之下被堵死。此次火灾中工作人员基本上四处逃散,丝毫没起到疏散人群的应有作用。最后大火造成323人死亡,其中288名为中小学生,另有130多人受伤。
丑闻
当天并非观看电影,而是克拉玛依市教育局为欢迎上级“义务教育与扫盲评估验收团”的25位官员,组织全市中小学生796人在友谊馆剧场举办“专场文艺演出”。
当发生火灾时,许多在场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只顾自己逃命,丢下大部分中小学生,在火灾结束后多被判刑。
现已证实有人在大火时高声大呼:“大家(指普通师生)都坐下,不要动!让领导先走!”,但对于此人的真实身份却有争议。
起火原因
据说是舞台上的幕布由于灯光过热而起火 下文中有详情及图片。
审判
克拉玛依大火之后,新疆司法机关对责任人进行了审判,多人被判处徒刑。
- 阿不来提·卡德尔,男,原新疆石油管理局总工会文化艺术中心友谊馆副主任。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 陈惠君,女, 原系友谊馆服务组组长。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 努斯拉提·玉素甫江,女,原系友谊馆服务员。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 刘竹英,女,原系友谊馆服务员。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 蔡兆锋,男,原系新疆石油管理局总工会文化艺术中心友谊馆主任兼指导员。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 孙勇,男,原系新疆石油管理局总工会文化艺术中心主任。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 赵忠铮,男,原系新疆石油管理局总工会文化艺术中心教导员。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 岳霖,女,原系新疆石油管理局总工会副主席。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 方天录,男,原系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 赵兰秀,女,原系克拉玛依市副市长。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 唐健,男, 原系克拉玛依市教委副主任、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 况丽,女,原系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 朱明龙,男,原系克拉玛依市教委普教科科长。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 赵征,女, 原系克拉玛依市教委普教科副科长。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分。
他们,因“让领导先走”而去世:
一 中
倪正性(男)汉 赵 蕾(女)俄罗斯 苏 菁(女)汉
朱晓文(女)汉 李 萌(女)汉 王小婷(女)汉
龚 雯(女)汉 张 媛(女)汉 张 蕾(女)汉
王 晶(女)汉 张晓婧(女)汉 卫 威(男)汉
王 琦(女)汉 刘怡琼(女)汉 罗 鹏(男)汉
崔 磊(男)回 于 航(男)汉 李跃骥(男)汉
李 敏(男)汉 郭 冰(男)汉 刘江峰(男)汉
崔 波(男)汉 周 磊(男)汉 罗晓丹(男)俄罗斯
罗晶晶(男)回 李蓬勃(男)汉 朱明强(男)汉
糜 鑫(男)回 石 磊(男)汉 解丽娟(女)汉
朱 颖(女)汉 王 涛(男)汉 吴 彬(男)汉
- 二 中
阿米娜·达吾提(女)维 阿里木江·阿不都哈克(男)哈
阿地里江阿(男)维 皮尔东·库尔班(男)维
满苏尔江·阿不来提(男)维
- 三 中
刘 敏(男)汉 刘 钰(男)汉 袁 媛(女)汉
刘 耘(女)汉 何 勤(女)汉 马晓晶(女)汉
孟 凡(男)汉 李 萍(女)汉 刘玉霞(女)汉
- 四 中
周 萍(女)汉 潘 艳(女)汉 王峥嵘(女)汉
刘 芸(女)汉 潘进军(男)汉 聂俊荣(女)汉
谢玉凤(女)壮 刘伟伟(男)汉 张 臣(男)汉
刘琳丽(女)汉 尚春花(女)汉 董万荣(女)汉
易爱华(女)汉 朱万疆(男)汉 朱 叶(女)汉
秦玉君(女)汉 胡小山(男)汉
- 六 中
李 根(男)汉 方 华(男)汉 白剑强(男)满
李 兵(男)汉 王 涛(男)汉
- 七 中
周 健(男)汉 王 东(男)回 李小彪(男)汉
刘 童(男)汉
- 八 中
艾克拜尔·买买提江(男)维 艾斯卡提·阿扎提(男)哈
艾克白尔·马合木提(男)维 努尔买买提·吐尔逊(男)维
乃衣木江·木合塔尔(男)维 帕尔哈提·阿不来提(男)维
- 一 小
陈桂兰(女)汉 孙作为(男)汉 托里盖(男)哈
郑亚伟 (男) 汉 罗 鹏(男)汉 闫综岸(男)汉
疼 疼(男)汉 王 翔(男)汉 胡燕燕(女)汉
郑小颖(女)汉 闫 莉(女)汉 张冰雪(女)汉
蔡 静(女)汉 韩 娜(女)回 田 娜(女)汉
董 竞(女)汉 黄 斌(女)汉 于 洁(女)汉
- 二 小
罗 勇(男)苗 纪 元(男)回 张晓丽(女)汉
- 三 小
冯丽敏(女)汉 孙桂梅(女)汉 杨 璐(女)回
严 成(男)汉 刘 静 (女)汉 周 洋(男)汉
张 维(女)汉 张 宁(男)汉 赵强强(男)汉
谢 玮(男)汉 何 欢(女)汉 张 磊(男)汉
方 焜(男)汉 陈 鹏(男)汉 切力扎提(男)哈
袁 玎(女)汉 帕哈尔丁·阿不拉(男)维
周 彬(男)汉 王 睿(女)汉 赵 玮(女)汉
穆丽丹·格依木(女)维 彭 鹏(女)汉
颜世伟(男)汉 周丽娟(女)汉 胡 博(男)汉
申 毅(男)汉 谭 菲(女)汉 佟晨洁(女)锡伯
刘 凯(男)汉 毛中原(男)汉 郑登峰(男)汉
胡西米盖尔(女)维 马尔哈尔巴(女)维
李 莉(女)回 胡晓东(男)回 熊 蕾(女)满
张 乐(男)汉 龚 明(男)汉 杨 帆(男)汉
李 婕(女)汉 付 亮(男)汉 叶尔扎提(男)哈
- 四 小
哈力切木·依不拉普(女)维 古丽米娜(女)维
阿迪拉·斯提瓦尔地(女)维 帕提曼·肖开提(女)维
皮洛热(女)维 木合塔尔江(男)维 艾斯卡尔(男)维
阿不力克木·阿不来提(男)维 艾尔肯江·吾买尔(男)维
沙根别克(男)哈 吐尔逊江(男)雄 古丽巴哈热木(女)维
玛拉提(男)哈 阿不都热西提(男)维 米合来依(女)维
阿里旦(女)维
- 五 小
高茹惠(女)汉 王 利(男)汉 侯 培(男)汉
汪 旭(男)汉 张 晗(女)汉 孙妍婕(女)汉
张媛媛(女)汉 尹思敏(女)汉 陈 楠(女)汉
田 甜(女)苗 马 婷(女)回 张 静(女)汉
何翔飞(女)汉 陈丽娟(女)汉 冯 艳(女)汉
齐 甜(女)汉 韩建国(男)汉
- 六 小
王素岩(女)回 彭月芳(女)汉 李月霞(女)回
唐文婕(女)汉 关 莉(女)汉 邱文娟(女)汉
张 娟(女)汉 房 静(女)汉 崔 俊(女)汉
刘敏娜(女)汉 范国强(男)汉 胡小月(女)汉
张颖鑫(男)汉 马菁菁(女)汉 郭 峰(男)汉
李 伟(男)汉 马 跃(男)回 贾 宁(女)汉
陈 伟(男)汉 马 英(女)回 陈浩敏(男)汉
李 洁(女)汉 史 玲(女)汉 王 上(女)汉
毛秉贤(男)汉 王 成(男)汉 邵淑霞(女)汉
- 七 小
吴海燕(女)汉 朱春霞(女)汉 纪晨晨(女)汉
刘 洁(女)汉 张洁凤(女)汉 曹 璐(女)汉
李 洁(女)汉 阿丽玛(女)蒙古 秦 喆(女)汉
李 佳(女)汉 杨文杰(男)汉 哈依努尔(男)哈
李 龙(男)汉 刘 飞(男)汉 胡 强(男)汉
路灵彬(男)汉 张 磊(男)汉 卡力哈尔(男)哈
- 八 小
张 莉(女)汉 张惠玲(女)汉 张 艳(女)汉
周 王真(女)汉 孟翠芬(女)汉 黄 静(女)汉
古丽曼(女)哈 马 婷(女)回 许 洁(女)汉
翟箐箐(女)汉 马尔旦(男)维 薛东亮(男)汉
张 阳(男)汉 德都勒·孟娜(女)达斡尔
张 蕾(女)汉 刘 亦(女)汉 杨雪婷(女)汉
陈 琳(女)汉 白 雪(女)汉 吴晨曦(女)汉
白 洁(女)汉 邱 波(男)汉 巨 嘉(男)汉
陈 鹏(男)汉 兰莹莹(女)回 朱 静(女)汉
刘 挺(男)汉 鲁 军(男)蒙古 田洪波(男)汉
石 磊(男)汉 房 翔(男)汉 高雪淙(男)汉
王 悦(女)蒙古 汪雪峰(女)汉 贾 洁(女)汉
李 慧(女)汉 李 炫(男)汉 古丽皮拉(女)哈
刘 玥(女)汉 田 斌(男)汉 朱 博(男)汉
方 明(男)回 周 仪(男)汉 合玛提·波拉提(女)哈
刘 洁(女)汉 阿克巴尔江(男)维 锁 平(男)回
程 成(女)汉 李 翔(男)汉 徐冬玥(女)汉
刘聪鹤(女)汉 郑筱雪(女)汉 李 翠(女)汉
周 婧(女)汉 陈小庚(男)汉 青 欢(女)汉
兰 希(女)汉 刘 璐(女)汉 马 鑫(女)汉
石 蕾(女) 邹 倩(女)汉 孙文静(女)汉
孔立俊(男)锡伯 刘 莹(女)汉 张 杰(男)汉
王 茹(男)汉 陈 瑞(女)汉 毕艺娜(女)汉
高晓寅(女)汉 张 川(男)汉 马 玎(男)回
曹 婧(女)汉 陈 玲(女)回 艾孜买提(男)维
赵 兵(男)汉 李 睿(女)汉 宋 涛(男)汉
李 业(男)汉 陈 钰(女)汉 王云川(男)汉
徐 超(男)汉 许 妙(女)汉
- 党校电大
刘志军(男)汉
- 局运输公司
李月菊(女)汉
- 局生活总公司
朱 华(女)汉
- 克区民政局
阿提坎木·吐尔洪(女)维
- 自治区教委
李岳汉(男)汉 阿克木江(男)维 买 迪(男)哈
乃比江(男)维 王新康(男)汉 张建新(男)汉
夏尔班(女)哈 乔长荃(男)汉 艾尔肯(男)维
赵连玉(男)汉 李劲松(女)汉 梁君怡(女)汉
冯 江(男)汉 阿里木(男)维 哈自艳(女)哈
艾尼热西提(男)维 吴文斌(男)回
(来源:维基百科)转自河蟹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