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共匪交警晒出潜规则 (转)
姑妄言之,你也姑妄听之。
有的事情知道多了是个灾难,有的事情说多了也是个灾难。
我们都是追求幸福之人,所以,有的事情,你明白就好,不要深究。这是个原则。好了,我们开始说说交警队的那些潜规则。
虽然说的是一些潜规则,但是希望大家通过阅读这些文字,改变自己曾经或将来可能会有的坏的驾车习惯,珍惜生命,珍惜自己的血汗钱。
写写辞职前的一些事情,人和事尽量少写点。写点潜规则吧,时间太宝贵了。
1.创收
创收的途径主要来自于固定岗查车、游动岗贴罚单和另外一种大家好像熟悉又根本不熟悉的钓鱼式执法。
交警大队每年都有罚款指标,这些指标又按照比例分配到各个中队。比如我们中队03年的全年罚款指标是645万,到08年的时候是1360万。虽然08年的指标比03年高出了很多,但是完成起来反而比03年轻松,08年的时候车辆已经比03年多出了很多,而且罚款也从当年50元起罚到100元起罚。
交警中队再将这些指标分配到具体的外勤交警。为了叙述方便,就假定付警官08年罚款指标是54万元。具体到每个月即是罚款4.5万元。交警也不是每天都上班,所以平均一天必须开出2000元左右的罚单才能完成任务。
付警官的任务是54万。他每年超额完成的部分将按照30的比例返还给他做奖金。假如超额完成10万,则有3万的奖金,假如超额完成50万,则有15万的奖金。如此类推。从我在交警中队上班的那天起,就没有见谁没有完成任务的,都是超额完成。于是年底的时候,局里开总结大会,总会给超额完成任务排名靠前的颁发先进个人和标兵等荣誉证书。当然还有奖金。
很多人会觉得很惊讶,每天开3000元,甚至是4000元的罚单很不容易吧,毕竟交警也不能因为别人没有违章而乱开罚单。
所以,就有了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