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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版《肖申克的救赎》,57年的牢狱之灾

云南版《肖申克的救赎》,57年的牢狱之灾

1953年,一个懵懂的刚满20岁的青年人,生活在中国云南弥渡县一个叫黄旗厂的村子,有一天突然被抓走,从此在这快土地上消声匿迹。

   2010年6月,一个风烛残年77岁的老人,出现在同一快土地上一个叫新街镇敬老院里,所谓敬老院也就是郊外一间破败的古庙一角。

   他们是同一个人,他叫欧树。此时此刻,他早已没有一个直系亲属。听他堂姐说,57年前,他是因为参加什么“一贯道”组织,以“反革命罪”被抓走,整整坐了57年牢!

   汶川、玉树地震等大灾难降临时,我也流了不少泪,但也莫过于此。看了欧树的报道(有兴趣的网民可看8月4日《南方都市报》“云南真实版《肖申克的救赎》”一文),我眼里流泪,心中滴血,一点不为过。

   从20岁到77岁,整整57年,是什么概念?不要说一个人的辉煌这样的字眼,连接近死亡的年岁也即将剥夺。我们那些生活在乡村、城市、奢华当中、贫病之间的人,57年,没有亲人、家庭、妻子儿女、工作、事业,一切的一切,统统没有,你有如何感想?

   他犯了什么罪?十恶不赦?“一贯道”?“反革命”?一个刚解放初期的青年人,他有什么坚定的理想、信念?充其量误入歧途,然后是反抗、逃跑,被抓后加刑,以致以“反革命罪”坐了57年牢,一个活生生的人,在57年漫长的消磨中“改造殆尽”。这就是人的遭遇,在中国,在中国的司法制度下,才有的。

   在同样的环境中,说着同样的话,做着同样的事,一堵与世隔绝,凄绝蛮荒的狱墙,57年,狱警都换了三、四茬,人还是机械地活着,于是,与铁制的机械已无异。机械零件尚要磨损,人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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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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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不如杀了他还好受点!只有极权国家才有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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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司法制度下,才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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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活到現在也是一個奇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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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看来,“一贯道”的功法也并非没有可取之处
☆ 不要去盼什么英明之主,而要去争一个可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
  不要跪什么青天官员,而要去争一个可监督问责官员的制度
  不要歌颂什么伟大领袖,而要去争一个可选举弹劾权者的制度
  不要说什么拥护感谢,而要去争一个可言论迁徙自由的制度
  不要等什么英雄勇士,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墙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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