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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砖家呼吁天朝司法创造条件取消贪腐犯罪死刑

社科院砖家呼吁天朝司法创造条件取消贪腐犯罪死刑

社科院专家呼吁创造条件取消贪腐犯罪死刑

8月23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准备取消13个非暴力的经济犯罪死刑罪名,开启了我国立法削减死刑的先河。

  《经济参考报》报道,应当看到,即使这次13个死刑罪名最后得以取消,我国刑法中仍然有55个死刑罪名,其中包括贪腐犯罪等大量的非暴力犯罪,因此,继续创造条件削减我国刑法中的死刑罪名仍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刑法改革的重要任务。

  有不少学者指出,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还不能取消贪腐犯罪的死刑。对此观点,应当加以深入分析。

  从国际公约看取消贪腐犯罪死刑的必要性

  根据联合国秘书长2008年发布的有关暂停使用死刑的报告,截至2008年7月1日,在世界范围内,已有141个国家和地区从法律上或在实践中废除了死刑,只有56个国家和地区还保留并执行死刑。就是在还保留并执行死刑的国家和地区,也越来越多地将死刑作为一种带有象征性的刑罚来适用,而不是常规性地适用。因此,可以肯定地说,废除死刑是一种国际趋势。

  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严格限制死刑直至废除死刑是当今时代的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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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刑不上大夫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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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陈水扁和柳明恒的遭遇吓坏了,赶紧先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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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砖家就是砖家。
不想回忆,未敢忘记,勿忘六四。
Not Willing to Remember,Not Daring to For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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