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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民两会又召开 王大野

扰民两会又召开 王大野

扰民两会又召开

王大野  
每年二三月份,中共都要在全国举行一次所谓的“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大量从全国人民搜刮来的税财,挥霍于“两会”,光是看住人民不要与御用的“人民代表”接触,就需要10万人拿警棍往死里打人的武警、特警匪徒。“两会”干尽了扰乱社会秩序的坏事!各级代表和政协委员,什么权利都没有,连花瓶摆设也不够,只是陪同中共政权每年走形式,欺世盗名。每到这个时期,全国到处都动用警察、武警,对行人盘查戒严,让“人民代表”与人民隔绝,以能心安理得地装聋作哑;代表们多数学习倪萍,“我爱国,不添乱,从来都是举手同意。”近年来更是抓捕冤屈深重的上访者,打伤、打残,然后劳教。“两会”成为压制人民的呼声鬼门关,人们无不痛恨“两会”,无不怨声载道。

胡锦涛依旧沿袭中共旧的形式制度,分为“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省人大、省政协” 和“县(市)人大、县(市)政协” 。

县(市)级人大“代表”,由乡镇、市县机关、企业各级党的书记,独断专行,充分发挥自己的好恶权势,指定任命。政协委员,则由统战部推荐产生进入政协。政协委员的挑选,在社会上有影响力的名人为主。近几年,增加了暴富起来的企业家(资本家)名额。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多数是原来县市委书记、县市长,失宠了,让他们交出权利,退居二线,级别不变动,给安排上一个虚职头衔。除了照例养尊处优的享受原有待遇以外,不能再发挥任何权力。只是每年开会的时候,出头作一个报告而已。

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额发给地、市、县,还是由党的书记点头同意,报上去批准。也是由失宠了的原省长、省委书记充当“省人大主任”、“省政协主席”。也有的时候,把不好安排的人“提拔”到这个位置上:例如江泽民把相好的黄丽满,从深圳市委书记,提到广东省政协主席。因为她在深圳横踢马槽,怨声载道,提拔一个虚衔升级。

中央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半由各省推荐,一半由北京钦点,赏赐给名人、演员和御用文人、学者。

而中央的人大委员长、政协主席,则是很早就争论分赃,钦定而来的。人大副委员长、政协副主席,都算是“国家领导人”,仅保镖就配置四名。但是没有任何权力。人大副委员长、政协副主席,人人都知道,太多、太滥了!例如仅人大副委员长就三十七名!

所有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明白,自己的职责是什么:权力有多大。

正常民主国家的人民选举出来的议员,那是真正的人民代表,他们时刻要倾听选区人民的意见。如果集中开会,真正反映人民的呼声,为人民、老百姓说话。你如果距离人民远,意见不能反应上达,问题得不到解决,则代表不了人民。自然失去代表资格。

中国的所谓的“人民代表”,心里都明白:自己的职责,是举手、拥护、“一致通过”,拍马屁的。参加两会的时候,绝对不敢搜集人民的意见和反应。许多上访者到现在也不明白,开“两会”期间,幻想要找到“人民代表”反映重大问题和冤枉屈辱,莫说是众多的警察、特务、打手和反人民的军队,把代表和人民隔离开远远地,就是你在大街上或商店里面碰见了“代表”,他们既不敢倾听你的呼声,又不敢接下来你的状纸,更不可能在“分组讨论”的时候,提出问题,代民请命,进行批评。那样,这个代表席位就没有了!在地方上的特权就没有了。弄不好,还要背上罪名:“破坏安定团结”,“制造谣言、制造不和谐的因素…”

试问:有哪一个代表、委员,敢于提出来质疑:“胡锦涛,你凭什么到非洲13国大撒银子?我们自己的穷困学生上不起大学,你慷中国人民之慨,规定非洲的学生到中国读大学,不但学费全免,吃饭、往返机票也由中国人民承担?如果是输出革命的年代,招收上中央党校可以。你经过‘政审’了吗?知道这里边有多少本拉登的崇拜者、追随者?”

政协委员,名义上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但是这四个光环都假的!没有一条你可以发挥的。中共专制独裁了半个世纪,打下去多少真正的民主人士?!把你召来坐几天椅子,就是对你们很好、很看重了。你还敢唱不是一个调?给你们按一个“政协委员”和“人民代表”,让你们回去发挥威望和作用(也就是回去使用)。

这个作用有二条:第一条是,在你影响的范围内,宣传解释“党的政策”,“大会开的好”,是经过“民主协商,充分讨论”,“大家举手表决”通过的。而没有这种光环,属于无足轻重的人,也就是专政对象。如果发出来什么声音,提出了什么民主诉求,地方上臭名昭著的“国保大队”,就可以随便抓捕判刑:轻则劳教;重则劳改。

第二条是享受。首先是“未经批准不受逮捕”,一般的小警察,轻易不惹这些人。还有一个规定是:“政协委员可以持证集体或者单独到企业视察,提出批评改进意见,单位领导必须接待”。仅这一条,在地方办点事就仗义、容易得多了。另外的一条特权,乘坐火车买卧铺票优先。

在“两会期间”,代表和委员们可以联合发起提案。这必须是鸡毛蒜皮的,可有可无的。没有人敢于触动独裁者:例如发起提案:实行自由民主的普选,开放党禁、报禁,言论必须自由;把制订了50年而不实行的:人民有言论自由;人民不应该生活在恐惧中;还给人民游行、结社而不许抓捕。更不敢提议把六四大屠杀的罪魁祸首绳之以法;给法轮冤案平反。

回到地方,代表和委员们也有权利对地方的问题提出“提案”,对事业单位的官员提出建议和批评,而不能对领导和“大政方针”提出来什么。例如在一个小城市,有一条背静的小街道,本来就狭窄,为了省事做样子,在丁字路口放了一个大垃圾箱,垃圾箱内外永远是垃圾满满的铺满大道,又脏又影响交通,倒垃圾又远。群众提出来好几年,没有人管。一位政协委员写了一个提案,交给政协办公室,“常务工作人员”,提案转到市卫生局长亲收,马上得到答复:“卫生局对×委员的提案非常重视,立即着手解决,取消丁字路的垃圾箱,一边增加一个,放置在道路两侧大路旁”。(这个回复,现在还在笔者手中。)

其它的权利就没有了。人们都知道,二月初召开县市极的“两会”;下旬是省级召开“两会”,三月份是中央召开“两会”。无论哪一个级别,都是在人员安排分赃完毕,先行任命,一切木已成舟,在会上传达而已。代表和委员只是举手和早一点知道而已。(邓小平当年公开说过:把××安排当省长。以后再让“人代会”通过一下!)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些年各级官员公开索贿受贿,无官不贪,(最好的不过是变相贪污:多弄几套房子,随便出国,家属、亲友都提拔起来!)两会前夕,全国上下一片红,到处都在买官卖官的收红包,讨价还价进贡多少钱可以升官;缴纳多少钱可以保持原有位置。一位在贫穷县当多年局长的朋友去年与笔者谈心:“我们县,今年在位局(科)长,必须给县委书记或县长送上10万元{他们之间也是明争暗斗的分赃},上一年是7万元。否则正位不保。今年交不出来这么多,局长不一定让我干了…”果然,给变动了一个没有权力的局做“党委书记”(在县以下,书记没有局长大,局长管行政,有实权,可以捞钱。)过度一年,今年命令退休。分赃完毕,心满意足的各地方大员,率领代表团,到省城、到北京参加“两会”,真是国家的耻辱、共产党的荣幸!

“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都乐意甚至热衷于参加两会。因一个星期的时间,可以住在最好的宾馆,吃最好的饭菜;能够见到领导人,甚至还有文艺节目和纪念品。是一种享受和炫耀,都是党从人民那里白拿过的金钱,所谓“国家的钱”,花啊!

2/2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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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March 0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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