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章文 | 2011年02月20日 21:20 | 栏目: 杂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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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疲惫,有意义,有收获
正文之前,先说几件事。
首先要感谢博友杨永浩和他所供职的北京市检察院新闻处,正是因为他们对网络媒体的重视,博联社的博友们才能够多次走近略显神秘的公检法机关,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为。
其次,在周五的活动中,第一次见到了博友熊蕾,虽然以前在博客上发生了一些不愉快,但此次一天同行下来,彼此拉近了距离。可见人与人之间,还是需要多交流的。
第三是和博友杨平(男滴副军级,非西湖那个女商人杨平)的聊天,使我对军队多了一些认识,颇有价值。
第四算是花絮了。在东单转乘5号线的时候,抬头赫然发现马晓霖同志正站在车门口,原来他要在我前一站——张自忠路站下去社科院开会,主题就是近来的阿拉伯革命。今天,胡锦涛在省部级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发表讲话,要求“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不得不佩服我党的学习速度,估计下一步会有一系列动作。
言归正传,说说此次东城法院和检察院之行。
上午去东城法院旁听了一起合同诈骗案:旅居美国多年的中国公民王太以帮人办理赴美签证为手段,共骗取了12人钱财。
案情比较简单,控辩双方交锋不多。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两点,一是辩方律师称有三个受骗人的证词,公诉方未提交给他们看;二是王太本人的表态颇有意思,这个自称20多年未在大陆生活的人,还是颇谙国情的,在庭上数次表达了对公权力机关的感激之情,称他们待自己很好,并说以后会写成文章到美国发表。
依照王太一案所涉金额,刑罚3-10年间,公诉方当庭提出建议,求刑4-6年。法庭改日宣判。
公诉方当庭提出量刑建议,这是我们此行所关注的最大焦点。在下午东城区检察院的交流活动中,大家针对此点展开了充分的讨论。就我本人而言,由于并非法律专业出身,算是上了一堂课,获益匪浅。
据了解,东城检察院是全国第一家、早在1999年就开始试行“公诉人当庭发表量刑意见”,并于2000年将此举措列为公诉改革的重要课题,十年间不断深化在该领域的改革与探索,先后在“量刑建议”的规程、标准及程序等多方面做出了前瞻性的探索与实践。现在,最高检、最高院已在全国范围内试行“量刑建议”。
东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温长军坦言,一开始也遭遇到阻力,各种声音都有。特别是法院会觉得检察院此举有侵犯法院独立审判权之嫌。但经过充分沟通打消了法院方面的顾虑后,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已成东城区法院庭审中的正常程序。据统计,法院判词采纳并在文字上注明源自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已占80%,实际上采纳但未注明的高达90%以上。
这个数据令东城区检察院既自豪,又倍感压力。近年来,该院将“量刑建议”改革的重点放在了量刑答辩程序的探索和完善上,即将量刑程序与定罪程序相分离,公诉人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量刑情节、具体刑期和刑种等量刑问题进行辩论,共同实现法庭中量刑环节的公开、公正。
曾在该院挂职副检察长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田宏杰,在会上做了深入浅出的发言,逻辑严密,说服力很强。
其中有两点令我印象深刻。首先她指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对法院自由裁量权的一种制约。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已经导致不少损害司法公正的事情发生,削弱了民众对于法律的信心。另外,“量刑建议”说到底有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以前有罪无罪律师可以辩护一番,但判多少年则完全由法院说了算。现在律师可以和公诉方当庭辩论“判多少年”的问题了,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绝对是一件好事。
我在其后和检察官以及田教授的交流中,提出了对律师会见难、取证难的担忧。他们坦承,这种情况在东城不算是问题,但在一些地方还是一个亟待破解的难题。很明显,如果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不能顺利、平等获得案件的所有材料和证词,那么相对于强势的公诉方,他是处于劣势的,也就很难充分维护委托人的正当权利。而这将损害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