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kankaneryi 于 2010-12-27 20:36 发表
虽然我不赞成你的观点,但我坚决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先请3楼同学原谅我的不以为然,声明我是对这句话而不是对你。
这句话骨子里有卖弄“高风亮节”之嫌,其“道德”精神与言论自由的实质风马牛不相及。
其实,我不赞成你的观点的话,我肯定要表达我的异议,而这需要的是,言论自由权利的公平环境,换句话说,是要承诺遵守一种社会性契约的精神。
比如,共匪党份子在官方媒体上根本就无视你的言论权利,而在他们不能控制的网络论坛上,却要求你维护他反自由、反文明的言论“权利”,这是显失公平的。既然不承认文明社会的契约,不打算使用公平原则对待异议者的言论机会,这时他所使用的就不是言论权利,而是社会势力,而你彪乎乎所捍卫的也绝不是言论权利,而是他的话语能量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