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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发一些帖子来为法轮功说几句话,欢迎大家砸砖

回复 225# 佳奈 的帖子

不是你无权改变中国人民,一个人有无权力,都可以提出见解。见解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跟他本人的身份无关。
中国人民当然要改变,但是这种改变必须简单易行,掌握了政权的人,要改变人民尚且很难,更何况不掌握政权?对民众的要求过高,期望过高,等于是宣布人民毫无希望。这既没好处,也不合乎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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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54# telos 的帖子

你这个话说得对。但是,这只能说明法轮功的履历并不光彩,并不能说明法轮功能成为共党。正如253楼所说,自古以来,法轮功性质的组织很多,成为共党的却没有。而且,由于时代不同了,他们成为黄巾、赤眉、铜马的可能性也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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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ancer 于 2011-1-31 23:22 发表
日本是民主国家吧,日本的奥姆真理教也被定义为邪教而打压了,他的教主也宣称基督再生"、"新的救世主"、"世纪最后一位救世主"如同李洪志大师说他自己是佛祖释迦穆尼转世一样,纯粹操蛋,吹牛也得有个度啊,这不牵扯什 ...
“打压”这个词太含糊了,只适宜搅混水。
据我所知,奥姆真理教并没有被取缔,那些和恐怖活动有染的教徒当然是被法办了,但是在民主国家,一般不会轻易定一个组织为非法。像德国把纳粹党定为非法的事,是很罕见的。
法轮功,就算共产党对其所有指控属实,也还谈不上搞恐怖活动吧。
法轮功当然SB,但是...SB还不有的是吗?李洪志的信徒再不明智,比毛泽东的信徒...也还是强得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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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69# aiyinsiboyuan 的帖子

法轮功的活动力那么大,宣传那么狠,你不想了解,也不少了解吧?汗。也许你生活的环境不在他们的活动范围之内。
反正,就在我们家的楼道里,他们都盖了戳子:天灭中共。好几年了,至今犹在。他们还打骚扰电话,在QQ上扮女生跟你聊天,往自行车车筐里扔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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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elos 于 2011-2-1 00:00 发表

这事在民主国家也不罕见,只不过你不知道而已。不仅仅纳粹非法,德国共产党和撒旦教等等在德国都是非法的,在德国专门有一个宪法保卫局,专门打击监控这些非法组织的活动。
撒旦教的圣经,我读过,貌似也没什么啊。不知道为什么会被定义为违法。
反正德国是很例外的,因为德国既被纳粹统治,也被共产党统治。这些政党一旦当过统治者,被清算起来自然就会比较彻底。但在一般的民主国家,确实是很难定义一个组织为非法的。没被共产党统治过的民主国家,共产党一般都不违法啊。像美国、日本、英国、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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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了解的法轮功

273楼说了一点,再稍微补充一点。
在QQ上,我曾经有意跟法轮功的宣传员们套词儿,不温不火地跟他们说话。当然,除了要了解法轮功的情况以外,我还有点私事:想搞几本好懂的佛经来看看。毕竟法轮功是附佛外道,也许有呢?
结果表明:
这些人根本不懂佛经,甚至也不懂法轮功,大概是雇来打工的。他们只宣传反共、劝你三退、提供翻墙软件。不仅没有佛经,也不给你讲解法轮功的宗教原理。
此外,根据我从网上看到的消息,李洪志貌似已经被架空。现在控制法轮功的,实际上是一些反共分子,出于什么目的(也许就是为了拉赞助方便)姑且不论,反正情况就是这样了。当然,大部分法轮功的普通成员还是要练功的,但是他们很多也把反共当成了一种重要的修行。
现在法轮功的网站,把李洪志称为”创始人“,有人觉得这还是一个尊称。其实他就是创始人,这个是事实,总不能连事实都不提了。仅仅称为创始人,而无别的头衔,还是比较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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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86# telos 的帖子

汗。
从词汇上讲,法轮功(或轮子)就是法轮功(或轮子)。共产党并不对其作明显区分,他们自己貌似也不明显区分,你非要区分一下政治性和非政治性,不大有意思吧?
更何况,反共只不过是一种政治姿态,跟反法轮功,反伊斯兰,反国民党,反民进党,反民主党,反共和党等等,至少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如果不说更高尚的话)。把这种姿态挑出来进行指责,有什么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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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89# telos 的帖子

组织...当然可以说狗咬狗。汗。问题是你这个切入点是有问题的。
这就跟很多爱国青年,动不动就以强权政治的观点去研究国际大事而枉顾民主人权一样。强权政治的观点,当然也有道理;但是我们一般还是不用这个切入点为好。
现实是:共产党迫害法轮功成员,法轮功没有迫害共产党成员。而且,从法轮功的履历和能力上讲,虽然也不光彩,但是应该说也没有变成共产党,反过来迫害对手成员的潜力。而且,就算你认为有潜力,可能性与现实性也是有重大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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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elos 于 2011-2-1 01:06 发表

就你的这一句谈一下看法:这不是好事,人们不能指望用非正义的手法去达到正义的目的。例如,在民主国家的法庭,对于非法取得的证据是不予采纳的,尽管这些证据都是真实的。
你这个例子就太离谱了。实际上,只有法庭,才会有如此严厉的要求。因为法庭,尤其是刑事法庭,是代表国家权力来对付个人的,双方实力差距太大,必须对个人充分倾斜。所谓:一切利益归被告。
但是,社会斗争根本就没这个道理。美国借助苏联的力量打败了纳粹(苏联人在战争中无恶不作),当然有负作用,但又怎么样呢?竞选美国总统,不管哪一方都少不了需要这样那样的SB来支持。一个充分排斥了各种SB的候选人...他根本就不可能成为美国总统的候选人,遑论当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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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punkoo1 于 2011-2-1 01:13 发表
那我想知道你说的这些外国教徒都对政府做了什么呢  有没有天天去德国政府门口静坐呢,是人人都有推翻政府的自由  但是政府也有打压你的权利 你设想 你是主席 我带一帮人天天去天安门 去中南海静坐 你会怎么样 你不哄 ...
在外国,申请游行示威,政府是会批准的;如果不申请,胡乱示威,政府是要驱散的,要抓人的。但是为了这点事把一个组织给禁了,却是不可能的。法轮功是SB,但是不等于说他们就因此失去了信仰自由。要禁止,也得先禁止伊斯兰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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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在国外,忽悠国内的信众,这当然不好。
但是这算“罪”?
汗。
能回来不回来(就是说不被拒绝入境,也不入狱)的,还有的是呢;更何况不能回来的?
要这个算罪,孙中山第一个算“罪”......
某些人,就是道德标准太高。当然,我承认法轮功也很SB。但是道德标准太高,距离现实就太远了。这种人不适合谈政治问题,想办法出家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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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宽容

有两件事使我有理由痛恨法轮功。
第一、法轮功在被镇压前,是钱学森伪科学系统的一个分支,手眼通天,甚至砸过几个饭碗。当时骂他们,都是要承担风险的。
第二、75以后,法轮功的网媒显然同情维族恐怖分子。
但是,什么叫“宽容”?
“宽容”的意思是说:就算是敌人,也不一定非要赶尽杀绝,遑论法轮功还不是敌人。非要没事找事声讨他们有意思吗?
当然,声讨法轮功是你的言论自由,正如法轮功信徒胡说八道是他们的言论自由一样。降低到言论自由这个层次上,你声讨法轮功,我也没理由反对你。
只是言论自由也不能说明你有道理,一如言论自由不能说明法轮功有道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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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elos 于 2011-2-1 16:06 发表

既然,你也痛恨轮子的这两件事,就应该透过现象看本质。基层练功者受迫害确实令人同情,但轮子的高层故意愚民,敛财,充当反共工具(虽然,匪共也确实可恨。),与疆独藏独势力遥相呼应,拿基层练功者充当炮灰,岂 ...

我们当然可以鄙夷法轮功的肮脏,但是宗教参与政治仍然是正常的(像德国,就有叫”基督教民主联盟“的主要政党),而搞政治却不肮脏的人在哪里呢?什么都不干或者干不大,就不脏了。法轮功确实不怎么样,但是和维吾尔恐怖分子之类的暴徒,还是有区别的,其肮脏程度终究不是一个等级的。大家可以对伊斯兰教宽容,为什么不能对法轮功宽容呢?难道是因为伊斯兰教敢把反它的人给砍了,而法轮功不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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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31# telos 的帖子

第一、法轮功的作为,根据德国的法律,也不违法。只不过有人对德国(和其他的民主国家)的“政教分离”法律,来望文生义,认定法轮功无权参与政治。所以我要举德国的例子。
第二、很多人反对和平的法轮功,却不反对暴力的伊斯兰,这就是一种不仅赤裸裸的,而且是邪恶的双重标准,不在这个帖子里说,到哪里说呢?这算下什么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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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36# telos 的帖子

第一、谁说德国不是政教分离的国家啦?我说的是:没有任何民主国家的法律表明法轮功参与政治就是违法的。
第二、你去读《古兰经》去,看看是《古兰经》更不堪,还是《转轮子》(法轮功好像是这么本书吧)更不堪。我就不信法轮功敢像伊斯兰教那样,在经典里写上煽动屠杀异教徒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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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40# telos 的帖子

一、法轮功参加市长选举啦?汗。
二、法轮功,我早就承认它SB,这里也没人说它那一套就是对的。自然没必要仔细看。等我说法轮功SB,轮子不干的时候,我再仔细看不迟。这里的重点是:《古兰经》煽动屠杀异教徒,伊斯兰教在历史上有很多屠杀异教徒的劣迹。白纸黑字煽动暴力,你都不当回事;轮子随便犯点SB,你就不干了,有意思吗?历史不能回避,那纳粹干嘛禁止?我要是成立一个“封建党”,专门煽动排外,难道因为它是历史上有的,你就不反对?
另及:法轮功其实也是历史传统。一般认为,法轮功就是所谓的“附佛外道”。法轮功的理念也是中国历史上常有的。


[ 本帖最后由 nkpoper 于 2011-2-2 18: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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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43# telos 的帖子

1、进行反共宣传就是参与政治啊。你可以否认法轮功宣传的正确性,但是没理由指责搞宣传、参与政治。
2、我调查当然是调查过,我仔细了解过法轮功的宣传策略,还有其它一些侧面内容。只是他们的经,有必要看吗?汗。没争议的东西,也出来挑错啊!那我告诉你,佛教的经典你一辈子也看不完...从讨论的原则上讲,就算有争议,也应该就事论事地争议,而没必要让人去看一些显然无聊的书,我哪儿说错了,你可以指出来啊!因为我没看过而犯的错,我大可以都承认。
另及:《转轮子》这个书,是饱醉豚(这个人好像稍有点名气,当然他不是法轮功)在QQ上跟我们聊天的时候,给我们讲解过一些的。你说叫《转法轮》,那就是他害怕QQ的敏感词系统,故意改成轮子的。
3、《圣经》我仔细看过。《古兰经》我看过其中一些专门煽动屠杀异教徒的内容。OK?一种煽动屠杀异教徒的经典,都可以容忍它流传;法轮功只体现了中国传统中的一些不含暴力内容的信仰和糟粕,又何必较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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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红灯记 于 2011-2-2 21:04 发表

哈哈,饱醉豚是五毛教主啊听说1984bbs曾经请他讲过课
其实他不是五毛。因为我们比较熟,也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他的观点,按我的定义,也就是比较宽泛的定义方式,也算SB,一如法轮功算SB一样。当然,不是指他在法轮功问题上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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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50# telos 的帖子

1、反共就是参与政治。如果你认为这个定义不对,就算法轮功是泼妇骂街,也不能说明法轮功没有泼妇骂街的权利。不过话说回来了,如果法轮功泼妇骂街不算参与政治,那么共产党使用黑社会手段对付法轮功,又岂能算参与政治?汗。这样,词汇就全乱了。
就这一条,简言之:法轮功有闹腾的自由。你怎么改词儿,也不能改变这个事实。
2和3、我自信对法轮功和伊斯兰教都进行过相当的研究,当然,也是有选择性的。我不可能什么都看,不仅佛教经典浩繁,其实伊斯兰教的经典,尤其是中国人和波斯人(阿拉伯人比较文盲)的伊斯兰教经典,也很浩繁,我这辈子也是肯定看不完的。我认为:想真心讨论,要有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不能强求对方知识面全面,就算自己的知识面很全,这也是无理要求;更何况你也未必就一定比我了解得多,就更无聊了。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我们可以具体讨论。如果强求知识面全,那么就是无止境的,只要一方看另一方的观点不顺眼,就可以要求对方去看书去。
例如:你可以指责我对伊斯兰教断章取义,我也反过来指责反法轮功人士断章取义。你让我看完《古兰经》,我又岂能不让你看佛经?佛经里有很多至少是貌似支持法轮功理论的论述,有很多论述连我都没研究透呢,我自信绝大多数人都看不懂或者不会去看懂(我不是说法轮功是对的,但是拿书去压人却足够了)。
如果都这样,那就没办法讨论了。
再举一例:你仔细看过《我的奋斗》没有?我倒是看过不少,它肯定不是一本大多数文字都邪恶的书,但是在某些国家,照样给禁止了。评价一本书,没必要它大多数内容邪恶,只要有邪恶性,就要反对。《古兰经》有大量煽动屠杀异教徒的文字,这本身就该谴责;就算是杀人犯,他也不可能每时每刻都杀人干坏事,只要他犯法杀人了,那就该法办,谁会去管他整体怎么样呢?了解得过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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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55# 书眉切尔 的帖子

你说话的腔调就不对。关于美国和塔利班:
应该说:美国人当初支持塔利班,还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脚?(比较反美的口气)
或者说:美国人当初支持塔利班,塔利班还不是照样反美?
美国过去支持塔利班,现在反塔利班,都有非常明显的正当理由。你不提理由也就罢了,非要说“先资助后反”,好像美国为了国家利益,就可以反复无常一样。一点意思也没有。
美国支持法轮功,或者不支持法轮功,都不奇怪。支持不奇怪,因为美国人民绝大多数都讨厌共产党(所以才有人在竞选的时候拿“共产党”当帽子扣人),法轮功反共,当然要支持。不支持就更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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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57# 书眉切尔 的帖子

这话说了等于没说。
这就比方说:你见义勇为,别人说那个符合你的核心利益;你杀人越货,你也可以说那个符合你的核心利益。都对。但是这么说话就是搅混水。
美国人支持和反对塔利班,都有正当理由,就像你见义勇为或者行使你的基本人权一样,当然也符合核心利益。杀人越货也可以是核心利益。
人都是喘气的,你把喘气当客观规律到处说,那就是拿废话转移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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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核心利益,不仅是废话,而且也没道理。
事实是:一个国家干的事,当然名义上就要符合它的核心利益,不然的话,干这个事的官员,就是国贼了。但是,名义上符合,实际上是否失算,却不好说。
同理,你也可以说:一个国家干的事,要符合主事的那个官员的核心利益,这个也有道理,没好处的事谁干啊?但是,实际上照样也可能失算。
所以,真正值得讨论的是两个方面:
第一、它到底是否符合国家的核心利益。
第二、它是否符合一般的法律道德原则。
前者涉及到眼前利益,后者有可能涉及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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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书眉切尔 于 2011-2-3 12:44 发表
实际上是否失算 一是交予历史 一是交予后人 你自己都知道现在不好说还在这辨 不是废话吗
它到底是否符合国家的核心利益 就是 是否失算 别搬石头砸自己了
我们要判断的就是是否有利。任何一件事,要评价,都要跟预测有关。比方说:某人杀人,而不被法办。人们也要说:长此以往,国将不国,云云。
一个国家干的事,必然要在名义上符合这个国家的利益,这有什么好说呢?
你干的事,说的话,理论上也要符合你的利益:不是实际利益,就是你认为的其它有利之处,至少你说出来很爽吧。
我干的事,说的话,也是如此。
别人也一样。
都说是各自的利益,有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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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63# 书眉切尔 的帖子

废话是你说滴。
但凡论及美国的行为,不去讨论它是否实际上符合美国利益,或者是否符合法律道德。而仅仅指出“符合美国核心利益”。那就是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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