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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立春兄来解释,小弟才疏学浅,不耻下问

楼上还有人搭理楼主啊。你们上当啦!
谁搭理他,谁就是”叫春“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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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5# nenyaring 的帖子

法律规定,战争不到一定规模,可以由总统自己决定,不必国会批准。国会和总统,都是人民选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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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nenyaring 于 2011-3-23 19:30 发表
一定规模,呵呵,真模棱两可 那请问你这个规模的概念是什么?是打了多少发子弹以下,还是出动了多少架飞机以下,还是发射了多少枚巡航导弹以下才算是“不到一定规模”? ;P
你不知道,就别卖弄无知。美国对外怎么样姑且不论,对内还是有法律的,这个你总得承认吧。只不过那些个具体条文,我个人记不清罢了,你有啥可笑的?这东西需要我记清吗?具体你去搜索下看好了,我不想都贴过来起到刷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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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nenyaring 于 2011-3-23 21:47 发表
好一句“我记不清了” 你不觉得你说的“一定的规模”这几个模棱两可的字很有共匪的特色吗? ;P
汗。你真是不明白。作为政府,那绝对是要清楚的;作为人民,那就不需要清楚。我们只需要了解美国是有法律的民主国家,就可以了,你要反驳,请自行举例。你不能让我把所有事都说清楚。正如你要问我美国核电站是个啥原理,我也只能跟你说个大概;但是,这并不等于说美国核电站就是个大概(那样可就随时可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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