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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敬畏(人格系列篇之三)

回复 2# 立春 的帖子

某些敬畏真主的人即便必然受惩罚,甚至必然被枪毙,都不能阻止他们干坏事。他们甚至不需要别人去费力气枪毙,他们杀人的同时就把自己一并杀了。
人有信仰,或许是一件好事;但是总得挑对了信仰,才可能算好事。不然的话,干脆像毛左那样信奉共产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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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立春 的帖子

“敬畏真主”是很常见的用词方式啊!《古兰经》要求穆斯林遵从真主的意志,打杀异教徒,一字一句都信这个经的人,自然无恶不作了。这有什么奇怪的呢?
其实基督教也差不多。所谓:这年头,如果按照原义信《旧约》就要成为一个罪犯(旧约也有类似《古兰经》的内容,只是数量上没那么多罢了);如果按照原义信《新约》无疑是个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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