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萨达姆被吊死的时候,脖子上的皮肉都裂开了。
其实行刑者是好意。
绞刑向来有两种,一种是绳子特别长的,一撤木板,犯人直接掉下去,因为下降的空间很大,冲力就大,颈椎被拉断,犯人也就立刻死了。
另一种是绳子很短,基本上不会往下掉,完全靠勒死。如果运气好,直接勒死颈动脉,死得也算快;如果运气不好,只是勒住了颈动脉和气管,但是勒得不够死,这个就很受罪了,半小时才死,也是正常的。
萨达姆既然皮开肉绽,应该是第一种待遇;纽伦堡绞死的纳粹,还有1944年7月20日事件后纳粹处决的一部分反希特勒将领,是第二种待遇。这也是为什么戈林(戈林显然主持过7月20日事件后的镇压)要求枪决而不是绞刑,未获准以后,又服毒自杀的根本原因。
问题是:对萨达姆的这种好意,竟然被某些反战分子指为“报复”。看起来以后再处决这种人(比如金家人),就不能“报复”,都要慢慢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