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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立案拒人权恶棍 港泛民议员吁效仿

本月13日,北京副市长吉林带团去台湾,台湾法轮功组织又递状子,结果吉林吓的第2天就提前回国了。

香港不独立,不可能通过象台湾那样的法律,我个人觉得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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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北京副市长吉林,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刚抵台,十五日白天在台中与新竹二地亲自接获诉状后,突于晚间七时急急离开台湾,邀访单位并未说明原因,但据事实显示,吉林如此仓惶离台,应是肇因于其多年来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之恶行被揭发并且被刑事控告所致。
这是今年(二零一零年)八月以来,继广东省长黄华华、陕西代省长赵正永、宗教局长王作安以及湖北省委书记杨松之后,又一个残酷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狼狈离开台湾的窘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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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副市长吉林所犯下之罪行血迹斑斑,可谓浑身沾满血腥。其于担任北京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即已经是“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于二零零四年八月十日所公告的,首批被“追查国际”发出追查通告的中共官员之一。

基于此前黄华华等人的经验,此次吉林率领二、三百名北京政商界人员来台,显然经过筹划,为了避免当面收到法轮功学员的刑事告诉状,除了没有按照原订航班抵达,而改搭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下午三时多的班机外,吉林为了能“顺利”出关,省却了中共高官来台的排场,待在海关直到四点多才匆匆出关。然而当天下午二时四十分,吉林即将入关台湾前二小时左右,便已受到法轮功学员刑事控告违犯“残害人群罪”及“民权公约”规定,在台湾被正式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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