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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谈言论自由的基本规则

再谈谈言论自由的基本规则


再谈谈言论自由的基本规则


 


荆楚


 


前几天,我在《我来对言论自由做点正本清源的工作》一文中,曾承诺就言论自由的规则,专文讨论的。今天傍晚,就提笔再聊聊这个话题吧。


 


由于国人没有基督教的基本信仰,没有基督文明的文化背景,从而没有“守约”的意识。因此,绝大多数人对自由(freedom)的理解,还停留在“海阔凭鱼跃、天空任鸟飞”的层面上。


 


所以一般人皆认为——既然言论是自由的,那么就不要受什么规则的约束,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言而无忌,无所顾忌。如果受到规则的约束,那就不是言论自由了。


 


其实,为了维护言论自由,为了把问题讨论引向深入,更需要言论自由的基本规则。


 


例如在美国制宪过程中,不是先直接讨论宪法,而是先讨论“议事规则”,讨论各联邦代表对某个条文举手通过后,一旦意识到不妥,还可以多次再予否决。因为宪法是“最大公约数”,要获得各个联邦的批准和认可,才能生效和施行。


 


规则通过后,就由有着巨大人格魅力和威望的华盛顿,来维持会议程序的正常运行,来当执行这个规则的“大法官”。谁违反了会议规则,就出示黄牌警告……


 


这样一来,才使美国宪法的制定,远远走在了历史的前面。使这部宪法,历经了270多年的风雨春秋,直到今天,美国的宪法精神,仍然在世界政治文明中,熠熠生光,闪闪发亮。


 


从我切身感受来说,我经常受邀参与一些网友的讨论。我感到跟人一涉及到深层次的思想根源问题时,就没法讨论下去了。


 


因为很多人一听到我对国人劣根性的剖析,一听到我对中国文化的否定性意见,一听到我对历史的不同解读,他们就急不可耐,抢过花筒,叽里哇啦,喋喋不休。甚至哇呀呀大喊大叫起来,根本不容你把话说完,反而把要讨论的问题,给忘记了。


 


因为讨论深层次问题,就涉及到人们对历史认知的基础性问题,我不得不事先对某个历史问题展开剖析。


 


其实我要接着说的是:一个有自信的民族,就要勇于承认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然后奋起直追,迎头赶上。


 


那种在头上捉个虱子出来,都要比别人的个儿大,才感到心满意足的民族,是没有出息的民族,是阿Q“精神胜利法”歇斯底里发作的体现。


 


那种肚子里面装满了中国文化的大粪和垃圾的人,是不可能吸收新鲜食物的。那种对中国文化“酱缸蛆”甘之如饴的人们,其实是最没有自信的体现。


 


就像小猫崽本来很弱小胆怯,经常处于恐惧状态。当有生人靠近时,它会张牙舞爪,“啊噗啊噗”地大声喷痰,反而让牛高马大的人感到害怕一样。


 


经过多次这样的网络讨论,我感到很多国人根本不懂得“言论自由的基本规则”这个常识,不懂得尊重别人的意见。在我一旦涉及历史认知和思维方式等深层次问题时,就陷入浅层面问题的相互抬杠之中。


 


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再与之讨论下去,只是让人感到浪费精神,浪费时间。遂使我心灰意冷,不想在那种场面下再讲下去了。


 


後来,我多次拒绝网友的拉人呼叫。于是又受到一些网友的指责,说我架子大,请不动云云。


 


简而言之,言论自由的基本规则,其实就是伏尔泰的那句名言——虽然我不赞成你的观点,但我坚决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我希望国人在讨论问题时,要懂得遵守基本规则,要有“守约”意识,要懂得尊重发言者,要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因为能认真听取别人的意见,也是一种美德。在某种情况下,能认真听取别人的意见的人,比急于表达的人,更受人尊重。


 


当然,作为发言者,也要懂得自我约束,要围绕论题,言简意赅。因为要言不烦,有理不在声高。而不是海阔天空,漫无边际,云山雾罩,不知所云。而让听者感到无所收获,浪费时间。


 


要维护言论自由的良好秩序,需要言、听双方的心中,都有良好的修养,都有遵守言论自由的基本规则的意识。


 


否则,在讨论问题时,往往陷入浅层次问题的抬杠之中去了。


 


写于民国99年(2010-12-27)傍晚




[ 本帖最后由 荆楚 于 2010-12-27 21: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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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版主大侠加分鼓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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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luefull22 于 2011-1-3 21:32 发表 https://64.182.117.82/viewthread.php?tid=279576&highlight=%D2%E9%CA%C2%B9%E6%D4%F2
谢谢推荐。以往虽听说过罗伯特议事规则,但没有仔细研读过。今晚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才看完。写得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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