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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理性非暴力”是完全违背基本常识的废话和屁话

“和平理性非暴力”是完全违背基本常识的废话和屁话

“和平理性非暴力”是完全违背基本常识的废话和屁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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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


 


“和平理性非暴力”被叫嚷了几十年,却没有人能指出其荒唐悖乱所在。这是国人缺乏逻辑思维能力和哲学头脑的一个显著证明。


 


和平是人类的自然法则的第一条。谁不希望自己处于一个安全的环境之中?然后才可以谈人类的生存、发展和创造,才可能实现人类的繁衍生息,才有人类文明存续……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乎。对“和平”念兹在兹几十年,可以说,是中国人一直在念叨一句万分正确万分无用的废话。


 


理性是人类的理想和追求,但并等于人能做到理性。只有上帝才能做到理性。人作为上帝的造物,是一个非常有限的存在,是不可能做到理性的。


 


国人把人类对理性的追求,自我心理暗示成为人能做到理性状态,这是人类的“理性自负”和“自我崇拜”的一种体现。从而把人视为能代替上帝的位置,从而陷入自我崇拜的罪恶之中。


 


五四先知和民国先贤对“赛先生”的孜孜以求,把科学视为能解决一切问题的东西,从而形成了一种反科学的“科学拜物教”,这也是一种理性自负的体现。


 


一百多年来,中国人吃够了这方面的苦头,至今仍难醒悟。这多么令人可悲可叹。这是其一。


 


其二,人要做出理性的抉择,就需要获得全面的资讯,来进行分析和判断。人类有可能获得全面的资讯么?


 


其三,就算人类能够获得全面的资讯,并凭这些资讯来做出分析、判断和抉择,来决定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在这种状况下,哪怕人脑是超级计算机,也忙不过来。


 


其四,人类的“理性自负”会走火入魔,给人类带来灾难性后果。以故,海洋法系国家的司法实践中,为了防止这种理性自负,特意挑选那些没有什么“文化”的老头子和老太太,来组成“公民临时审判团”,凭着他们的朴素情感和人类的自然法则,来决定被判处人是否有罪。


 


我们还可以发现,在中国的历次政治运动中,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人,那些大牌知识分子,他们对于同类,往往是穷凶极恶,背亲卖友,肆无忌惮地检举、揭发和批斗,以体现自己的积极进步……反而是那些没有什么文化的乡下老太太,最能出于人类的本性,给予被迫害者以同情和帮助。


 


前些年,几位农民在华山遇险,几个医科大的大学生去抢救,牺牲了两人。于是中国人群起讨论这件事情是否划得来……


 


这种思维方式太理性了,理性得让人可怕。但在我看来,讨论这个问题的中国人,跟质问“道德和良心多少钱一斤?”一样荒唐可笑。


 


其五,人类的分析、判断和抉择,绝大部分是由感性和潜意识决定的。凭理性抉择的行为,只是很少的一部分。


 


如果实在要将人类的理性、感性、潜意识的构成,作一个形像的比喻,我只能用海上的冰山来譬喻。理性只是海上的冰山的山尖尖,感性是露出海面的部分,潜意识则是沉没于海面下的绝大部分。


 


非暴力这个概念,就更为荒唐了。所谓暴力,是强权对弱者的欺凌和迫害,这才能叫做暴力。作为弱者,根本没有施加暴力的能力。


 


当然,人与人之间的斗殴残害,那是人们之间的恩怨情仇引起的。就不能叫暴力,只能叫私刑或殴斗。


 


而人民反抗暴政的权利,是神圣不可剥夺的。把反抗暴政的权利等同于暴力,那就是等于说,人们对于暴政的虐待、迫害、欺凌、侵犯,只能逆来顺受,而不能反抗。因为人们一反抗,就涉嫌使用暴力,而不是“非暴力”了。


 


在中国文化元素中,从来没有过自由和尊严的文化元素,只有“成王败寇”和“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丛林法则,制约中国历史几千年。只有以儒表法里构成的专制、腐败、酷刑、蔑视人性。只有“治久了要乱,乱久了要治;分久了要合,合久了要分”的灾难循环。只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把天下土地人民和女人视为一家一人的私有财产。


 


所以在这种“文化结构”下,如果有人想用几滴血换取无数人在几十年中被默默折磨而死。那些以“为食物而活着”为最高生存原则的中国人,便大声嚷嚷起来:非暴力,非暴力,非暴力……


 


写于民国99年(2010-11-16)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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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这个数据,来源于林达夫妇“近距离看美国”的前三本之中。具体是哪一章哪一页,我没有仔细回去找。
这里所说的98%信仰基督教,是广义的基督教。不仅仅是新教各流派,还包括天主教徒,也算广义的基督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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