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东莞警方再次行动 看到几张令人悲哀的照片(图)

引用:
原帖由 yangxinmin 于 2010-7-6 16:09 发表 我等都是屁民,什么是屁民,就是像屁一样的人,用绳子拴住还要加手铐,连狗都不如的待遇,狗都不用带手铐!


请你们这些不懂行的白痴闭嘴


那叫指认现场,懂不懂?


犯人跑了你们又说警察不尽责了


学点法吧


上面有规定的


我发现好多人根本不会理性思考,完全凭下水思考!

TOP

引用:
原帖由 kasioNA 于 2010-7-7 00:21 发表 楼上的我就笑了 指认什么现场?嫖娼现场? 你有脑子?


不懂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的白痴


鉴定完毕!

TOP

引用:
原帖由 kasioNA 于 2010-7-7 01:47 发表 呵呵!我就问你  指认什么现场?答不出来 就别在这装1 3.


唉,基地已经被白痴占领了

TOP

引用:
原帖由 LoneyAlang 于 2010-7-8 01:43 发表 第一、你很“懂行”,你们的“行业”就是让正常的人不能用理性的手段去自由支配和满足自己的性欲而最终去行强奸之事——这倒是你们这个“行业”的本事;第二、至于“犯人”一说,请你去问问文明社会,类似的性交 ...


这么回复你的问题


你的水平证明你只能够看到事情的表面


卖淫嫖娼我个人也认为没有问题


法律术语有个“无受害人违法”最直接的例子就算卖淫嫖娼


我也赞同!


但是有个实际情况就算


我国现在的卖淫嫖娼行业里面


充斥着暴力的影子


你不知道,有多少妓女是属于被拐卖之后强迫卖淫的


你不知道,有多少未成年人被迫参与其中


你不知道,又多少性疾病在传播


你只看到政府在打击,没有看到政府在保护你或者你家人朋友的利益。


现在黑社会主要还是靠黄赌毒盈利


手段基本上还是打打杀杀老一套


我一个朋友的远房亲戚的小孩子


12岁


见网友


被约束人身自由后强迫卖淫


每天接客无数


警察救出来的时候,腿都变形


惨!


如果中国能够像荷兰一样规范管理红灯区,这些情况或许可以避免


但是,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