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现金交易是比较容易偷税漏税的,合理的避税,有许多方法,巧立名目,假的中外合资企业,在国外避税天堂的国家设立独立的子公司,然后做自买自卖的买卖,都是非常不错的办法。。再不就直接买通税务官,做亏财务报表,达到不交省交的目的。。 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事情(90年代本人经手的一个不良贷款案例),一个娱乐城小姐出生的哈尔滨女人,找了个香港一个做布匹贸易小公司香港老公,通过关系认识了省长的女儿,然后通过省长关系,把市里一个大型国有企业直接搞成中港合资企业,然后拿企业的土地固定资产这些做抵押,在各大银行陆陆续续贷款3个多亿。。就是通过他们香港的贸易公司,高价买入染化料,低价出口染好的匹布。。几年功夫就把几个亿资金成功的套到国外去了。还套了不少出口退税款。。。。最后自然是当成不良资产剥离了完事。。。
[ 本帖最后由 hja403 于 2010-7-3 17:1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