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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小远:有气节的流氓救美(上海交大人事处长吴旦将人打残后荣升副校长)

2004-1-7日,徐霞与上海交通大学签订《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约定:上海交通大学接受徐霞圆电子信息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两年,自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
2005-12-28徐霞通过答辩。

2006-1-23 第一次被打

2006年1月17日汉芯一号造假之事在网上爆开。
2006年1月23日下午四点钟左右,就如后来南方舟末报道的一样,校方和相关人员已经关了手机,记者正四处找他们,中央专案组也来了。不知情的徐霞无意踏入这坛烂泥,与该日下午如约到学校人事处办理出站的有关手续。焦头烂额的人事处长吴旦无心办公,一脸怒声说还没办,并不肯办,说:“知道不好找工作,别来做博士后。”徐霞打开笔记本电脑给他看单位催徐霞报到的EMAIL。吴旦将笔记本电脑扔出办公室,徐霞受惊吓跌坐在吴旦的座椅上,吴旦竟暴跳如雷:“你竟敢坐在我的位子上!”伸手就拉徐霞的胳膊,徐霞一下被拉倒,腰部着地。吴又从背后给徐霞一拳,使徐霞撞到桌边,牙齿松动,颈部感到剧烈的疼痛。吴旦再朝徐霞肩上踢了一脚,徐霞撞在抽屉上。继而,吴旦将徐霞拖出门,致使徐霞的头碰在门框上出血昏死过去。面对多人围观,吴旦大叫:“人事处的都走开,一个都不许留,让她自己去医院,看了我掏钱……”,致楼道里只剩下徐霞一人,无助地躺在地上。徐霞当时的情况是:颈椎、肩锁关节半脱位,腰部扭伤,腿部囊肿,半月板损伤,头部身上多处出血,牙齿松落。
校保卫处来人,一听处长打人,转身就走。连情况都不问,并且不接受徐霞验伤、报案要求,并不送医院救人。
徐乡烊后找到校党办、校办,均竭力推却,不予救治。
找到校纪委,纪委让徐乡烊到徐汇校区去验伤,但学校派出所仍不受理。
组织部部长吴松主动约徐霞谈话。吴认为徐霞的要求(博士后出站,职称认定)是正常的,称可以负责帮徐霞办好,但要求徐霞不去报案。
徐霞去番愚路派出所报案,当民警问清情况后称,他们只管理户口,徐汇交大派出所应该接受徐霞的报案。
徐霞自行坐车到华政鉴定中心要求验伤,那里称须派出所开具委托才可验,验伤不成。
去闵行校区医院就诊,被告知“外科看病不看伤。”
徐霞就坐校车赶到徐汇校医院看病。看病的是女医生以为徐霞是被老公打的,伤看成了。
2006-1-27日,组织部、党办等部门之间互相推诿,不再接待徐霞。
2006-1-28日,去徐霞江苏省口腔医院、省级机关医院和江苏省中医院诊治。
2006年春节后,因校方拒绝接待徐霞,徐霞开始上访。先后上访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文保分局出面与交大派出所联系,交大派出所所长纪凯风明确表示得听校长书记的,校长不发话,他是不可能处理的。
徐霞还到教委、妇联、上海市信访局比地上访。还找过市法律援助中心。
2006-3-9日,徐霞感觉不适,打电话向校方求救,没人管。徐霞打了120,120将昏倒的徐霞抬出,把徐霞送到八五医院。晚上,学校派人到医院把徐霞的病历本偷走。至4月与市公安局陈福宽主任谈话后。
交大派出所长纪凯风称,别想验成伤、看成病、立成案!
2006-4-1日,徐霞到了北京,向教育部、国家妇联上访。在教育部的协调下,交大同意徐霞回校解决问题。
徐霞到回到宿舍后即发现去各医院的发票、现金、婚戒被盗。徐霞用宿舍电话报警,刑警队的人来,见门未被撬,应该是用钥匙进入的。警察给学校打电话,校方不肯来,此案至今未破。
徐霞找党办舟澍均,舟否认交大接过教育部电话,竟说:当然要先把你骗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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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3日再去市公安局信访。在局长接待日,陈福宽主任对徐霞说,一定让徐霞看成病,验成伤,立成案。并且说要给学校提出,给徐霞一定的生活费。说一定会对1﹒23事件给徐霞一个说法。
4月28日交大派出所称带徐霞验伤,去八五医院取回3月9日偷走又还回的病历。却不许徐进入医院自己取病历,并威胁如报110,就对徐不客气。当着大众演了一幕公然抢病历之案。
华东政法大学伤情鉴定中心因交大派出所不盖派出所的章,无法为其鉴定。并要求交大派出所的人写清鉴定何处,交大派出所拒绝。
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和翟建律师帮徐霞出主意,让徐霞提起刑事自诉,验成伤。
徐汇法院称因为公安没有给不立案书,才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告民事人身损害赔偿,法院称已经构成刑事案件,不受理。
上海市信访局建议,告交大派出所行政不作为去立案时,法院连看都没有看一眼。
在网上给市长信箱写过多次信,均有回复,但问题仍未解决。
徐霞平时身体健康,博士后两年内从未去医院看过病。此次受伤看病,方知道交大没有为徐霞支付过医疗保险费。所以,老师们建议徐霞提起仲裁,要求交大补交社保费。为此,徐乡烊后提起人事仲裁和劳动仲裁。
2006年6月5日,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认为徐霞与上海交大非劳动合同关系,故徐霞要求上海交通大学为其补缴二OO四年一月至仲裁期间的社会保险费之争不属该会受理范围,不予受理。
2006年6月21日,上海市人事仲裁争议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其理由为:1、徐霞于2006年6月13日提交的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定期限;2、徐霞非交大在编人员,故申诉事项不属该委管辖范围。
徐霞不服,向徐汇法院提起诉讼。2006年8月3日,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认为,徐霞与交大之争既不属劳动仲裁受理范围,也不属人事仲裁受理范围,且人事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仲裁委员会均未作出实体裁决,故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驳回起诉。
徐霞不服,又提起上诉,2006年12月8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民事裁定,以与原审法院同样之理由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徐霞又去了北京公安部和国家信访局,均有回信转上海市公安局和信访局,要求就信访事宜查实并处理。

2006-8-17 第二次被打

交大派出所找徐霞谈话,上海市公安局信访科颜宝珍、文保分局副局长都在场,交大派出所一民警向徐霞宣读:经他们调查,吴丹没有打徐霞。还向徐霞宣布,经上海多家医院会诊,结论:徐霞没有伤。可徐霞从来没见过有何会诊人。并且这几家医院当时的病历就是颈椎半脱位,还写在伤情分析中。更可笑的是向徐宣读的是颈椎半脱位不成立,所谓的伤情分析却是颈椎脱位不成立。企图混淆两概念。(目前交大向媒体称第一就是不立案书。媒体认为无文送达徐霞。交大称第二为伤情鉴定,法律机关及慕体认为伤情分析不能算,何况当事人并没被鉴定)
那天,文保分局一个叫不出名的男的打徐霞,因为徐霞拒绝签字,并要病历片子,而文保扣了徐霞的核磁共振报告。
为此,徐霞去上海市检察院,找信访部门,信访说公安称你的案子不成立,必须有结论。他们必须拿到不立案书后才能处理公安。否则,只能等。
期间,交大给徐霞一封信,称公安已经介入,校方一概不管。而交大派出所所长一再表示,校长不发话,他无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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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9 第三次被伤

徐霞到上海市信访局信访,其间头晕,被送到人民广场派出所。交大派人来接,把徐乡祗摔包一样摔到车上拉回校区,把徐霞摔在宿舍楼大院铁门外面,徐霞被摔伤昏过去,老百姓报的案(法华镇路番愚路口,20日凌晨的时间)。徐霞被120送到八五医院,徐霞拿到了第一张验伤报告。结论:“腰椎滑移”。徐霞拿着验伤单去新华路派出所做笔录。
后徐霞到上海市公安局谈这事,告警察违纪。上海市公安局只是登记了一下,没有结论。文章并不代表转载者观点,更多考博经验、考博真题、考博资料,请点击查看博士帝国网

2006-10-12 第四次被打

市公安称已收到公安部要求当地处理的文,但交大不理。给徐霞开了信,让徐霞持信去交大找。徐霞拿信去交大派出所,没见到所领导,却被其中一警察一拳打在徐霞腰上。当时,徐新海副所长就站在旁边。学生惊呼:“打人了,交大还真打人!”便追上去。徐新海高声喊到:“谁要追就开除谁!”有学生用书将徐霞头垫起来,要报120。徐新海又威胁学生:“谁敢喊120就开除谁!”。可还是有学生打了120。120车来了后,徐新海不让学生陪徐霞乘120到医院,有个学生要上车,徐新海把学生硬拉下车,到了上海市第五医院。虞方个民警跟去。徐霞要求验伤,交大派出所给了第一个验伤单。医生写了1,2颈椎半脱位。腰部只写外伤(其实当时是腰椎骨折),并且从此扣留徐霞的片子。第二天早上,第五医院开了车要把徐霞送回交通大学,徐霞要徐霞的病历和拍的片,他们拒绝给徐霞,说片子必须保留在医院,病历交给交大。(可目前五院称片子损坏,拒绝交闵行区卫生局鉴定)
回来后徐霞只能坐在轮椅上了,生活完全无法自理。见不到任何校领导,无法生存,无法医治,只能去校门口要饭。

2006-11-16 第五次被打

徐霞按交大党办的建议去上海福利救助中心后被送回交大。正好看到马德秀办公室门口有人拿着纸出来。徐霞来到学校党委书记马德秀办公室门外,问朱健秘书“请问马书记在吗?”朱竟说办公室就是他的家,他不愿意接待徐霞,徐霞就没权进来。徐霞说:“这是博士帝国考博论坛老百姓的家不是你的私人财产!”于是朱健打电话叫来校派出所。所长纪凯风命令他们把徐霞拉出去。徐霞告诉他们,轻点拉徐霞半脱位的双肩和半脱位的颈椎及向前滑移的腰。纪凯风朝徐霞腰上踢了一脚。他们把徐霞扔在党办,徐霞疼的讲不出话,身体不停的抖。他们扬长而去。徐霞打110报警,110说交大派出所告诉他们徐霞是老上访者,所以派出所不肯出警。
最后,徐霞去第五医院,医院检查:腰椎撕脱性骨折。那个医生告诉徐霞,他们医生一直在谈论这件事,并说徐霞上一次去医院已是腰椎骨折,上次是左侧,这次是右侧。所以,他们不敢告诉徐霞。

2007-6-11 徐霞被关精神病院34天

徐霞拿市公安局蹦信,再次见不到交大派出所。得知张杰校长(新校长)将在礼堂对全校师生作一场“我的大学30年”报告,于是赶到会场准备等会后找张杰校长反映情况。一路上都有学生、老师傅帮助徐霞来到座位前。这时,校派出所保安一群人冲进来,向等待开会的人宣布要抓徐霞。并强行将徐霞拖出门外,扔在礼堂外。校派出所一个不认识的人对徐霞说:“你一定又受伤了吧,我们送你到第六医院检查一下!”他们把徐霞扔进了他们的警车。
警车却开进上海精神病院。徐霞问凭什么把她带到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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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却说:“这不是第6医院吗?”纪凯风跟在车后,办了半天手续把徐霞搞进去。医生问病人家属呢?徐霞说:“都不知道!”医生说:“那他们不能收!谁签字啊?以后谁负责啊?”纪凯风说:“我来签!”就这样校派出所所长“纪凯风”在《入院申请书》上监护人(家属)签名关系为“单位领导”。在《精神疾病患者住院知情同意书》上患者或承担医疗看护职责的监护人签名,关系为“单位领导”。徐霞被强行关入精神病院。派出所没通知家属。徐霞给亲朋打电话,警察看到后,手机马上给没收了。
徐霞亲戚得知消息后匆忙赶来,向医院说明徐霞无精神疾病,要求医院放人,医院不理。徐霞母亲也坐动车赶来,跟医院交涉,医院说,一般情况下应该放你们的,但这是阔安送来的,而且,不是交通大学派出所开的介绍信,而是文保分局蹦介绍信送来的,所以,他们不敢不收,也不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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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霞被关进重症监护室,24小时有摄像头监视,可每次无故被精神病人打时,似乎摄像头总不灵,护士一定不在。
主任见徐霞没等徐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听说你上访两年了,这就是精神病。”
媒体的介入,医院要徐霞走。徐霞要求医院给出院小结。医院强行用担架把徐霞从医院里抬出来,纪凯风所长用警车把徐霞强制拖出院。
徐霞被强行关在在精神病医院34天,又被强行推出医院,无论是阔安局或是医院都没有给徐霞一个结论。医院到现在都没有给徐霞出院小结。
市卫生局上和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建议徐霞分别起诉第五医院和精神病医院,徐乡烊到闵行区卫生局,要求做鉴定。交了3500元,可第五医院拒绝交出拍的片子。最后,闵行区鉴定中心让徐霞把钱拿回去,并建议徐霞直接上法院起诉。

2008年1-8 徐霞第六次被打

市公安没叫来文保,甚至说交大派出所也不来。学院答应送徐霞到文保见局长。结果局长不见,文保分局通知了交大。交大派警车来,文保一个姓欧阳的反撇徐霞的手,徐霞痛,但没人理会。一个叫不出名字蹦踢徐霞,踢得徐霞子宫出血。上了警车,一个女警察叫欧阳:“多踢她几脚,看她还吭声”。
到宿舍大院外。他们先将我扔出警车又扔进大院。关照门卫不许我出去。一对恋人正好路过,见我呼救爬不起来,门卫不许他们出去,男的爬上门见交大派出所保安包围在院门外,只好打110。新华路派出所民警来后门才打开。他们又一次见到我被打伤,开验伤单。他们不同意打车,认为我的伤一定要喊120。八五医院护士护工都认识我,妇科却因我末婚无法查。那对小恋人凑钱为我做了各项检查。医生很气愤给踢打成这样,验伤说右肩峰骨折。从此我滚不动轮椅。
市公安局拿下验伤单,但没处理。

提交讨论的问题:

上海市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翟建律师和汪敏华律师为徐霞博士提供了法律援助,并组织法律专家一起对徐霞案进休匪一次较为全面的研讨,初步总结为一下问题:
一、徐霞数次被打,分别怎么定性?
二、徐霞与上海交大到底是怎么关系?是劳动关系?人事关系?行政关系?合同关系?怎么切入程序,解决实体问题?
三、徐霞被送精神病院行为如何定性?
四、精神病院违反程序收治徐霞,并拒给出院小结的行为如何定性?
五、公、检、法对徐霞的各种合法要求不受理,不立案,各怎么定性?
六、2006-10-12日徐霞第四次被打后上海市第五医院称片子损坏,扣留片子,拒绝交闵行区卫生局鉴定的行为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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