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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洪新:李刚庄可以用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吗?

国洪新:李刚庄可以用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吗?

国洪新:李刚庄可以用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吗?

     2003年伊拉克战争前,有一幅政治漫画画得挺有趣:一个美国大兵用枪指着萨达姆,萨达姆高举双手道:我没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大兵说:拿出证据来!后面金正日拉着大兵喊:我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大兵回头道:拿出证据来!

  萨达姆到死也没拿出证据(美国人自己搜了几年也没找到,不过还是不能证明萨达姆是清白的,万一以后找到了呢?);金正日就容易得多,拿出来冲日本放一个就行了,可惜当时他没有(后来放了一个,虽然不太成功)。

  重庆打黑打得热火朝天,有人说已到了最高阶段。小子不懂法律,是个门外汉,在边上看看热闹,虽然也想插两句,但不敢妄言,免得贻笑大方。

  华炳啸先生的文章“薄公重庆打黑与蒋公子上海打虎的比较”大家都爱看,华文中有这样一段话:“仅就目前的说法来看,要想证明李庄完全清白,纯属被警方陷害--这很荒谬,不合常理,也缺乏证据”,小子这下看懂了,李庄先生估计是证明不了自己清白的。不光现在证明不了,到死也证明不了,他只要承认是龚的辩护律师,他就证明不了他是清白的,“彼有其具”(参看《三国志》中的“简雍传”)嘛。

  既然李庄先生无法证明他的清白,剩下的就看看怎么处罚他吧。

  李庄先生,要想证明你的清白,拿出证据来!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附:

         
  华炳啸:薄公重庆打黑与蒋公子上海打虎的比较

  kmtwb先生:

  首先纠正一下,我是打黑反腐的铁杆粉丝。薄熙来打黑反腐,利在人民,殊为不易,给我们揭开了黑盖子,使我们认识到社会主义宪政改革的紧迫性与艰巨性,所以我给予了掌声。评价一个政治人物,不能脱离开具体的历史环境。我相信,薄公做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身正不怕影子歪,即便举世毁之,吾亦不改力挺打黑反腐之初衷。有人说薄公要走毛路线,理由是毛主席语录不离口、唱红、发红色短信等等。但不能因为这个原因就否定其打黑反腐。当然,打黑反腐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我看来都是在中国普遍存在的问题,并非薄公所肇端。问题呈现出来了,我们共同来探讨解决的办法。我以为,这个解决的办法就在于宪政社会主义,在于制度革新。薄公能否认识到制度革新的至关重要性,从“人治式”打黑反腐进一步推进到制度性防黑防腐,这是我们的期待,也需要我们继续观察。越南是和我们国情部分相似的邻国,在政治革新方面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kmtwb先生说:“李庄显然也不是什么好人,是律师界的耻辱。但我认为他只是违规,违规和犯罪是有原则区别的。”这个观点我不能完全同意。在我看来,李庄是不是律师界的耻辱,有待法庭调查和审理,我们现在还很难判断。不过,在现有体制之下,高级干部中有人腐败,司法局长中有人腐败,公安局长中有人腐败,检察长中有人腐败,法官中有人腐败,律师中有人也腐败,并不让人意外(我更关注制度问题的解决)。如果查实有问题,若是违规就按违规处理,若是违法就追究法律责任。我不是法学专家,也未经办案件亲查证据,所以不敢妄下断论。李庄的背景不可小觑,并不是弱势律师,我相信为他维护权利的力量必然很大。我们和大家一样,也会睁大眼睛看个究竟。在我看来,我们需要做的是监督,而不是过早地下结论,想当然地就说他是被冤枉或者就认定他是罪犯。正义的有效监督需要专业的素质与冷静的观察,要讲事实、重证据,切忌立场偏颇或戴着有色眼镜先入为主地过早下结论。

  据我观察,重庆打黑反腐在总体上是值得肯定的,而其存在的问题则是进步中的问题,更多的则是积重难返的制度问题。重庆打黑反腐行动本身不是政治体制改革,但是它的果敢无畏行动为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动力,使我们看到了体制腐败问题的严重性与宪政改革的紧迫性。这就是重庆打黑反腐行动的历史意义所在。

  这也让我想起了民国年间蒋公子的上海打虎行动,蒋公子虽然失败了,可是至今国人说起来,对于那时候蒋公子的果敢无畏行动仍然在内心里是有那么一点赞许的。蒋公子的失败,是制度的失败。在其失败之后,蒋家王朝转眼间土崩瓦解。而蒋公子在执政之后,虽然延续了威权政治,但其建设台湾的成绩有目共睹,尤其是在晚年毅然开启了台湾民主化的序幕,历史功绩永载史册。世易时移,薄公的重庆打黑反腐,较之于蒋公子的上海打虎,毕竟高明而有力了许多,希望结果也会大不相同。前日我还与辽宁省来的很多朋友相聚,问到薄公在大连和辽宁的口碑,很是让我感佩。上个月与重庆朋友交谈,口碑总体上也是不错。在现有体制之下,在其执政过的地方能拥有如此好的口碑的高级领导干部,值得我敬重。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我希望中国今后能涌现出更多的既拥有良好口碑、又具有现代执政意识的优秀政治家,切实把宪政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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