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社会,个人的身份(如制度性身份和出生身份)以及随生而来的社会关系(如家族关系、亲缘关系)等“先赋性因素”是决定其阶层地位的主要因素。在改革前,中国实行的是身份分层,凡出生农民家庭的人都是农民,凡出生在工人、干部家庭的人一般就是工人和干部。农民想转变为工人和干部,工人转变为干部,都是很困难的,中间存在着难以逾越的制度性篱笆。这样的社会流动机制,与现代化社会阶层结构所需要的社会流动机制有很大的差别,也是很不公平、很不合理的,因而严重地限制了人们通过努力奋斗获得向上流动的积极性和动力,从而也影响了国家的发展活力。
在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中,尽管各社会阶层的位序已经稳定,但作为某个阶层的个人仍然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逐步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在现阶段的中国,尽管先赋性因素还在继续影响一个人的社会地位,但是,“获致性因素”对社会流动的影响越来越大,逐渐成为主要因素,一个人凭借着自己的努力、聪明以及能力,就有机会向上流动,也就是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的现象正在逐步减少,社会流动机会是面向所有的人的,是开放性的,不受个人的出生身份和家庭背景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