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兄不觉得自相矛盾吗?“中国农民如果有了自己受法律保护的土地,……”,如果中国一切都按法律办事,怎么会有你上面所说的“强占”土地一事呢?
几乎大部分说让土地私有就是因为看到了部分农民的土地被政府强占卖钱,所以“私有化”。就解决问题的角度来说,这是本末倒置,本来需要解决的是“强占”问题,依法分配资源的问题。现在法律问题不解决,倒是把土地禁止流动的限制给接触了,到时候,恐怕不光是政府“强占”了,所有强势的人和组织都可以“合法”的占有普通农民的土地了;
第二个,就解决问题的程度而言,这种方法是因噎废食。目前受政府“强占”影响的农民主要是发达地区城乡结合部的农民,影响范围不小,但绝对是8亿农民的少数。为了解决这少数人的问题,就剥夺所有8亿人的土地权?虽然如你所说的那样,这个土地权不包括所有权,但至少包括土地的产出权。私有化后,失地的农民什么权利都会没有的。
至于你说:“土地兼并产生的剩余劳动力可以通过城市化进程和免费教育来消化”,真的不知道你是否在中国实际生活过。30年前开始在广州打工的那批农民工的后代,现在也绝大多数还是农民工,也别奢望再过30年会有什么改变。您也别告诉我,“民主”了,这些问题就迎刃而解,否则,都民主了60年的印度贫民都会去跳恒河以示老天不公。
我还是那句话:“土地公有承包制有千般不是,但刚性的保护了普通农民的最基本的生存权。”
土地私有化不是不可以搞,那要等中国法制健全,且城市化成功后。在这之前搞,最佳结果是在城市制造大批贫民窟,正常结果是大批基本生存权都被剥夺的农民暴动,中国重回朝代暴力更替的恶梦。
[ 本帖最后由 internalauditor 于 2009-12-10 14:1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