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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永:为“乌有之乡”辩护

许志永:为“乌有之乡”辩护

我们时代的宪政共识——为“乌有之乡”辩护

“乌有之乡”作为一个左翼的书店和网站遭到警方和文化执法大队选择性“执法”,作为以追求宪政为目标的法律人,我们当然要为他们辩护。我们不是在摆出一个姿态,而是为我们自己的信念,为公民的宪法权利——言论自由辩护。这是一个奔向自由和多元的社会,对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尊重和捍卫应该成我们——自由主义者、民族主义者、新儒家等等所有理想主义者也是所有公民的基本共识。



我们不同意“乌有之乡”网友的很多观点,但是我们能理解他们的愤怒和理想。由于人的天赋的差异以及社会制度、文化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人类社会一直存在着现实的不平等,有了不平等,也就有了消除不平等的梦想,这就是社会主义理想的最初起源。民主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村社社会主义等等,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各种各样的“社会主义”,他们都怀着共同的梦想——为了现实结果的平等,他们之间的差异不在于理想的差异,而在于实现道路的差异。其实,我们追求的理想——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某种意义上也正是社会主义的理想,我们信奉的民主、法治与现代市场经济与科学社会主义相比只是实现道路的差异。



现实社会越是不公正,社会主义的声音就必然越强大,中国和印度社会贫富差距都很悬殊,因此社会主义思潮都很活跃。当下的中国贫富差距位居世界前列,特权腐败造成的社会不公积累了很多愤怒,因此我们很能理解那些愤怒的声音,为了内心的正义,他们甚至愿意回到过去——人类总是按照自己的想象回忆过去。对于那些真诚的理想主义者,无论他们与我们的观点如何不同,无论他们的理想距离现实多么遥远,我们有必要给予尊重。



我们不同意“乌有之乡”网友的很多观点,但是我们坚决捍卫他们表达思想的自由。这是我们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这是人类摆脱愚昧专断之后的现代文明的标志。作为宪政主义者,我们追求言论自由,绝不仅仅是追求我们自己的言论自由,而是包括与我们不同观点的人在内所有人的言论自由。如果我们认为某些“错误”观点就应该禁止,那我们与独裁专制无异。



言论自由等宪法权利是人类理性探索的结果。每一个人看到的这个世界都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视角,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每个人的观点都是自己的偏见,没有绝对的客观公正。这是一个变化的世界,今天这个时代民主法治能够为最大多数人带来幸福,但是我们并不知道在遥远的未来人类是否会选择计划经济或者其他的制度,为遥远的未来保留多元的思路也就是保留更多的可以选择的道路,因此,只要不是强制牺牲别人的幸福,任何人的理想和信念都有其存在的价值。



对于自由主义者而言,“乌有之乡”的存在和发展不是不可容忍的异端,而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这是一个奔向自由的年代,随着经济的发展,民族主义、共产主义、新儒家等等各种社会思潮都开始发展起来,一个多元的社会才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对于真诚的理想主义者,无论我们之间的观点如何不同,无论我们之间有如何的论战,但是我们必须遵守基本的宪政共识——民主、法治和公民基本自由的保障。我们国家正是因为缺乏这些共识,才有了“乌有之乡”遭遇选择性执法,才有了表达宪政理想的公民们遭遇打压。因此,推动宪政共识不仅是自由主义的责任,同时也是“乌有之乡”等所有理想主义者的责任。



这些基本的宪政共识包括:



民主。每个人是自己利益最忠实最可靠的代表,因此涉及到每个人利益的公共事务应当由每个人自己或者每个人委托的人来决定;国家属于人民,而不是任何个人、家族和小集团所有,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共同的理想。民主制度有很多不完美之处,但是在这样一个文明时代,民主比专制有更多的优越性。



法治。法治是人类生活必要的规则之治。法治的核心在于约束权力,把权力纳入规则之中,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之上。任何人超越法律之上,用法律的大棒治理别人,这必然是一个奴役与被奴役的社会。法治要求有代表做大多数人利益的民主的立法,受到民主约束的公正的执法,代表正义作为中立裁判者的司法,这是人类基于人的本性的经验的总结。法治给我们所有的人——包括执政者和各种理想主义者带来安全和尊严。



自由。在民主的前提下,我们还必须心平气和地在宪法里约定一些基本权利,这些权利即使以多数人的名义也不能任意剥夺。这些权利包括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等等。无论一个人的信仰在另外一个人看来是多么的异端,信仰本身没有对错之分,信仰与科学是两个范畴的东西,我们不能用科学来衡量宗教信仰的对与错。无论一种观点多么的不合时宜,只要不会带来即可的现实危险以及伤害特定个体的隐私和尊严,言论自由不受限制。如果这些基本的权利被剥夺,所有的人——包括那些剥夺别人权利的人都将陷入被奴役的状态。



我们必须认同这些基本的宪政共识。没有这些基本的宪政共识,每个人、每个思想潮流都不可能得到自由;没有这些基本的宪政共识,我们的国家不可能摆脱专制与奴役;没有这些基本的宪政共识,人民不可能享有广泛的自由与幸福。在这些基本的宪政共识之上,我们可以有不同的观点,我们可以激烈地争论,但是我们都有表达的基本权利,这就像一个开放的市场,我们的思想就让公众去思考去选择。在这些基本的宪政共识之上,什么样的思想是最合乎社会需要的,什么样的执政者最能代表人民的利益,什么样的经济制度是最合理的,人民能够根据社会需要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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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qdpan 的帖子

我猜,“乌有之乡”快被正义的口水淹没了..............

真的要变成乌有之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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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big_jackass 的帖子

张叫兽吗?
不看~
我怕被恶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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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 风暖云寒 的帖子

许志勇太过理想主义了,居然还在坚持相信有"美好政治".
性格似乎偏柔了点. 都为他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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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巧在李银河博客看见这个~

一个少见的理想主义者(2009-08-30 09:43:41)标签:杂谈   

有人给我发来一位法律工作者的文章,讲他的动机。我读了,真情实感令人感动。如果中国多几个像这样的人——不用太多,只要有一百个,中国社会的进步会快得多。



你什么动机?
许志永   2005年1月

刚回到国内没几天就接到党委书记转告“有关部门”对我的警告,说不准再参加任何社会活动,否则可能会被学校解聘甚至失去人身自由。我问,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做什么违法的事情了吗?我没有任何激进的想法,从来都是主张渐进地推动社会进步,我所做的一切只是在尽一个公民的责任而已。新的一年我可以更低调,但有的事情,我不能不做。除了学术研究和未结的南方都市报案以外,我目前只打算参与一个案件,就是承德陈国清等人历经十年的冤案。如果没有人帮他们,这四个曾经被判过五次死刑的无辜的年轻人将在监狱里度过冤屈的一生。为什么就不能帮他们?请给个理由!

你帮助他们,图个什么?难道就没有别的动机?书记转述别人的疑问。是啊,你不好好写论文评职称混官职挣大钱,却要经常帮助那些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帮别人打官司还不要钱,你什么动机?是啊,你想学雷锋啊,你什么动机?!

你有什么动机?我也经常反问自己。尽管这是一个很可怕的逻辑背后一个很变态的问题,我仍然有必要认真思考认真回答。我能想到的唯一自私的动机是,我是为了自己的幸福和快乐。当收容遣送制度宣布废止的那一刻,我是幸福的;当孙大午走出牢狱我们拥抱的那一刻,我是幸福的;当我和陈国清他们的家人拉扯了很长时间终于拒绝他们硬塞我的钱时,我是幸福的;当这四名沉冤十多年的中国公民最终获得公正走出监狱和家人拥抱的那一刻,我将是幸福的。如果有一天我的祖国像很多很多现代国家一样充满公正和谐,而我曾经在这样的历史进程中曾有过哪怕一点点贡献,我会是幸福的;是的,我在追求着自己的幸福,帮助更多的人能让我感到幸福。

为了自己更大的幸福,我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作更多更有意义的事情,因此我的行为必须有所取舍。我总是渴望通过一个个案帮助很多人,所以必须选择具有普遍社会意义的个案,当然,这意味着我很多次很快愧疚地拒绝那些渴望帮助的人。我总是渴望通过一个研究报告能为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所以必须做最前沿的课题研究。我总是渴望通过建立在个案之上的一些现代理念或制度得到推广,所以必须有媒体的帮助。如果为了在有限的生命中做更多的事情必须具备某种影响力的话,我不会拒绝,具备影响力不是目的,而是一种责任,是必须承担的责任。

如果有人非要说这就是政治的话,我不会逃避。你有什么政治目的?这是一种很怪异的猜疑。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上,帝王将相们为了个人权力不择手段,他们为了自己的私欲,不会在乎“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不会在乎在和平年代里数千万人饿死,政治成了阴谋、邪恶的代名词,这真是中国人的不幸。我梦想的中国是一个自由公正的国家,它应该有一种制度,以保证政治家是一群把为公众谋福利当成自己事业的人,至少,那些为自己私欲不择手段的阴谋家不能在这片土地上以胜利者的姿态趾高气扬。我无意追求权力,我只是不会逃避责任而已。如果有一天,政治这个词不再意味着残暴的权谋,而是意味着为公众谋福利,意味着道德和良知,那我不会拒绝政治。但是今天,如果有人说我的行为是在为政治目的同时又把政治理解为阴谋和权术,那我必须声明我所从事的不是政治。

把自己大量时间用来做社会公益事业,这并不是说我比别人更崇高,这只是一个人的天性而已。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与他人分享自己的幸福。我没有能力成为一个艺术家给社会带来艺术的美,没有能力成为一个企业家挣得巨额物质财富捐献给社会,没有能力成为一个科学家去解决人类面临的科学难题,没有能力成为一个优秀的学者带给社会新的思想,我甚至也没有能力成为一个不闻世事默默无闻只照顾自己家庭幸福的人,因为面对不公正的时候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愤怒和悲哀。在人生旅途中,我已逐渐放弃了很多很多梦想,但我没有学会沉默。今天,我最大的幸福就在于辛勤工作通过个案或者研究推动社会进步给更多的中国人带来尊严和幸福。或许,应该反过来说,如果我不那样做心里就不快乐,看到那些残酷的不公正我就会感到痛苦。这是我的天命,为了幸福,或者更确切地说,为了避免痛苦,避免自己的痛苦,我必须努力工作,努力帮助那些遭受不幸的同胞。

帮助别人是一种幸福。比尔盖茨每年给非洲的儿童捐助他是幸福的,克林顿退休以后住在美国的黑人区他是幸福的,一个孩子扶一个盲人过马路的时候他们都是幸福的。幸福可以无限分享,其实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感觉,都有这样的渴望。相反,那些逃避责任的甚至主动给别人制造苦难的人,内心深处一定会受到良心的谴责,他们最终不会得到幸福。我相信这样一个简单的常识,并且愿意和很多很多愿意帮助别人的人一样,成为一个忠实的实践者,成为一个幸福的人。

你什么动机?在一个道德被权力严重败坏的时代,权势者对一个真诚从事公益事业的人提出这样的质疑,并不令人感到吃惊。而一个真诚的理想主义者,面对这无论多么荒诞的问题,都有必要认真回答。生在中国是一种不幸,有太多的事情让人痛苦和难过;生在中国也是一种幸福,每天都可以看到改变,看到新的希望。我渴望一个自由公正的社会并将为此付出一生的努力,我没有在理想主义旗帜的背后埋藏任何阴谋。我顺应天命,忠于良知,追求自己的幸福,如果说,我在追求自己幸福的过程中,给一些素不相识的人带来了幸福,我愿意和他们一起分享这份感动。

因为有你们在,我永不放弃

许志永   2005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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