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誰写的,俺都认为这只是一家之言,全不可奉为真理。愿意行善积德,都是自愿的事,愿意讲条件,比如钱款的去向必须公开透明,否则不捐,没有什么不可以;不愿意讲条件,唯求个人捐助能成就点滴善事,求得个人心理安慰,亦无不可。
从反面讲,如果不捐,是不是西南区的人民过得更好一些?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我们为什么要求别人不捐?古往今来,天灾人祸就没断过,明末的旱灾,并不必现在西南的旱灾好哪里去,虽然中有人祸因素,但那时的自然环境难道不如今天?如果现在我们认为西南旱灾全为人祸,罪责都归于政府,那实在是该学学历史了。政府救灾不力,我们再袖手旁观,还能容忍饿人吃人现象发生?俺觉得还是不要到那种境地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