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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法庭上的陪审团亲历

公民社会,非公民社会。
我觉得,公民社会最基本的特征应该是各个成员平等吧?这个说起来容易做起来缺很难,因为人和人不可能真正平等。在很多具体问题上,一些人总是比另一些人多些机会。怎么才能让个体差异不至于影响公平公正一定是非常难以处理的社会问题。法律上的人人平等,政治参与权力上的人人平等,是最基本,必须做到的。其他问题,比如社会财富的分配,怎么才能照顾到弱势人群,又不会影响到强势群体的公平的发展,就没那么容易处理了。我想,只要把事实全部透明的摆出来,大家商量解决,总会有办法的。就算有人要吃点亏,只要吃亏在明处,一般人还是可以包含的。如果一定要暗箱操作,那么,即做不到公平公正,也不会被人信任。

对于非公民社会,我觉得最可怕的是,成员沉溺于其中,却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家庭伦理固然重要,但过于鼓吹恐怕就有问题了。宗族社会肯定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的亲密与疏离不等,实际上就背离了人人平等的公民社会精神。但,在此之中生活的人很那察觉这种生活有什么不对,不知不觉就把伦理道德凌驾于公平公正之上。
凡是可能导致人与人不平等的学说都是与公民社会有抵触的,所以,被视为不可抛弃的传统的儒家学说,就是一种对公民社会有威胁的学说,但对此保持足够警惕的人实在不多,为传统辩解的人却很多。这可能是导致东亚地区,包括台、日、韩始终与公民社会差一步的原因。
在这个冰冷的世界里,只有乃子还略有点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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