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有若干問題請教從事進出口貿易的朋友

我来说两句

感觉楼主所做的只是外贸中“跟厂品质监管”一环,由于楼主公司已注销建议还是以劳务合同方式签比较合适。
报酬要根据所请员工的人力成本(工资,培训等费用),生产这批产品所需的时间等算出你所需的成本。再加上你所预期的回报,反推回去算出百分点吧。
再建议楼主不要做信报,你只做“品管”就行了,不要涉足货款发放上,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TOP

回复 20# 馬六甲 的帖子

是国外公司还是国外公司在国内的分公司?

TOP

回复 23# 馬六甲 的帖子

如果要签合同的话那可能就要请相关机构公正了。
DP的建议也可行,分阶段收取费用。
一定要对方公司给你授权,否则生产厂家是不会承认你的。

TOP

不客气哈,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