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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一个轮子用qq和我聊天,汗
Alleluia_2006
驴民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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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8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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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了 玩咯 ~拟合轮子都触犯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始现于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内容为“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另根据第一百一十三亲第二款,“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国安局的正在找你们呢 跑路吧~
上帝賜予信仰他的人-財富,自由和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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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祖賜予信仰他的人-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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