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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一个轮子用qq和我聊天,汗

完了 玩咯 ~拟合轮子都触犯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始现于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内容为“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另根据第一百一十三亲第二款,“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国安局的正在找你们呢 跑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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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主賜予信仰他的人-石油和恐怖分子。
佛祖賜予信仰他的人-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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