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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族的由来

回复 3# jetsen 的帖子

改法了吗,不是吧,什么时候啊?
记得去年还是前年有人说中央政府管得太宽,不是还搞了个投票决定是否分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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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 jetsen 的帖子

我找不到你说的法案原文,但我找到了这个

美国州份是指美国联邦内部的任意一个成员州,权利是在个体的州和联邦政府之间分配。在美国宪法下,联邦政府可以对明显由宪法赋予的内容立法,这就使得权利的管制中心仍然由州保留。
由独立宣言而从英国独立的美国,刚开始的时候有13个州。州可以通过国会的批准加入联邦。
起初的时候,在美國憲法中没有关于“州份是否可以獨自任意脱离联邦”的法律。但是在經過美国内战后,1869年,經由聯邦法院對於德克薩斯州诉懷特案(Texas v. White)的判決決定,若有任何一州要脱离联邦,那麼其決定必須經過其他州的許可,才可合法離開聯邦。

这是维基百科的东西。
我想你说的那个法案的“反分裂”并不是指不允许分裂,这与中国的"反分裂“不是同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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