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着人民喝着人民拿着人民要着人民欺负人民还得让人民把他当神圣的警察。不过我说的是一小部分。
因为一点小事,有幸进了一趟派出所。越发觉得一些黑暗与普通老百姓的无奈。
因为和物业的保安发生了一点冲突,原因是我嫌他们收费不合理,想出办公室的小区,他们的杆砸着我的车,我就把他们的杆厥弯了。这样,他们把我告了。因为物业嘛,就是管治安的,肯定和派出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来找,或者叫抓我的时候,我正在办公室,一个警察就恶恨恨的抓住我的领子,说,我是警察,我现在对你传唤。那时候我就明白了,物业警察一家人啊。然后我把电话给了我同事,说你给我一个大哥打电话,他是政府部门的,同事就去办了。同时,我们行政的经理也帮我给派出所长打电话,肯定是跟我说了不少的好话。
先说说我到了派出所,先让我在一个叫侯问室的地方里呆着。大概下午3点多。4点左右的时候,抓我的这个警察把我带到一个小屋里,就说,你这是毁坏公共财务,要拘留。然后又说,这事可大可小,你自己看着办。然后让我回到侯问室,一直到9点。我都不知道外边是什么情况。9点多的时候,又来了个警察,把我带到应该是审讯室吧,他年纪比较轻,态度很好,说你别这么大火气,都是有身份的人,别跟他们小保安过不去。(后来这个哥们还替我说好话,感谢)。然后就说了说事情的经过,用计算机做笔录。后来抓我的警察又进来,态度非常蛮横,然后自己替我说事情的经过,然后我说有些地方你说的不对,他说你认识错误不到位,说认识不到位就拘留你。那我还能说啥。虽然我知道我们单位和我那个大哥都在帮我找人,但是我不知道外边的情况啊。最后,我只有在笔录上签字。当然,签字是:我已经看过上边的记录,是我说的。署名。其实他妈的根本没时间看上边写的什么。所以我想,要是真是有些案子想冤枉人,太简单了。
出来后我才知道,抓我的警察打电话给我们单位同事,说你们这也太不给我们派出所面子了,一个领导都没出现。后来我们领导去了,带了两条中华给他。守着我们领导他才开始说人话。
我的那个大哥也帮了很多忙。从市局找人到分局到派出所。
我的事情解决了,花钱呗,但是好歹解决了,能花钱解决的都不是大事嘛。
我想,我还算好,有些关系,地方还是在北京(有些警察的态度还不错)。要是一个没关系没单位的人,又摊上一个比较远的派出所,再碰上一个有想法的警察,他,能有什么力量,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吗?
可大可小,这就是他们解决问题的思路。你钱了,就是小事,钱不到,就是大事,你自己就要受苦受罪。既然估计什么事情都是这样,那我们还有标准嘛?我们还有黑白嘛?
这种人民赋予的权力,人民是多么的无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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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lokijuh 于 2010-8-12 14:4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