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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彭州市政协官员醉驾撞死清洁工及后续报道

四川彭州市政协官员醉驾撞死清洁工及后续报道









事发现场已经禁止通行


这起车祸还致1人受伤,目前该副秘书长已被刑拘


昨天中午,彭州市军乐镇银定社区响起一阵鞭炮声,这是为迎接王高芳“回家”。此刻,生命定格在47岁的她,已化成一堆白灰,躺在家人手上的骨灰盒里。一个星期前,她和十多名打临时工的清洁工一道,在家门口一条尚未通行的马路上扫地,结果被一辆面包车撞飞,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名女工也受伤,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昨日,记者多方调查了解到,这起事故的肇事者是彭州市政协副秘书长廖忠林,事发后,他从借来的面包车驾驶室走下来,满身酒气……


事故:面包车直冲撞飞清洁工


也许再过不久,这条由福建援建的龙岩大道就能正式通车了。这条崭新的柏油马路连接敖平镇和军乐镇。昨天上午,龙岩大道军乐镇出口仍然摆放着“禁止通行”的指示牌,手拿旗子的工作人员正指挥过往的汽车绕行。路上,弥漫着浓浓的沥青味,工程车和压路机正忙着铺沥青。


“一个星期之前,我们就是在这儿扫鹅卵石,修路铺沥青之前都要先扫一道。”当时和王高芳一起扫地的张兰(化名)想起那天的车祸,直说:“脚都给我吓火巴了!”8月29日是周六,当日下午两点过,王高芳和其他十多个清洁工正在两头都封闭着的龙岩大道上扫地。“车子来了!”不知道谁喊了一声,话音刚落,一辆由军乐镇方向往敖平开的白色面包车出现在还未通车的道路上,冲向正在扫地的工人们。


“没有按喇叭,没有减速,就那么冲过来了。”王高芳躲闪不及,被撞个正着,“飞起来多远,又摔下来”,另一名工人侯大姐也被撞倒在地,不能动弹。


目击:司机满身酒气走下车


还在施工的龙岩大道两侧都是农田,正在田里劳作的村民听到撞击声,连忙放下手中的谷子,飞奔到施工现场。张兰说,出事后,援建方的工作人员也忙着救援、通知家属,救护车和警车也很快赶到。


“我当时都痛木了,只晓得医生把我抬到一边。”车祸的另一名伤者侯大姐左肩胛骨骨折,至今左肩左手都不能动弹。出事当天,她就得知“王姐”不幸去世的消息了:“她好像也被担架抬到我旁边,我一只手搭在担架旁边,可能挨着的就是她的手,冷冰冰的。”侯大姐说,出事后,有人到医院垫付了医药费,她才能安心在医院疗伤,但她仍然惦记着田里的谷子,“现在正是农忙,我手动不得,谷子咋办哦……”


至于那天撞到她们的驾驶员,几乎每个目击者和亲历者都说过“脸红彤彤的”、“一身都是酒气”、“肯定是喝了酒的”,对于驾驶员的身份,死者家属、伤者、目击者的语言似乎有些含糊,却又非常一致:“他是当地的官员,叫廖忠林。”


调查:副秘书长办公室空了一周


在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可以看到“2008年11月28日,市政协主席……一行到市审计局召开主席会议…市政协秘书长陈卓、副秘书长廖忠林……参加了会议”的信息,而在成都工业网上,也可以查询由彭州工业局于2007年发布的信息:“彭州市市委第三调研督导组……政协副秘书长廖忠林等一行到市工业局,就2007年上半年‘工业强经济’工作的情况和下步工作的打算进行了调研。”而可以查询到更早的信息是中共彭州市委组织部所公布的2005年“公推直选丽春磁峰新兴三界镇党委书记报名人选资格审查结果的公告”中,“廖忠林,男,37(岁),大学学历,现任敖平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的记录也在公告中。


“驾驶员涉嫌醉酒驾驶,当天下午就被拘了。”彭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位民警确认,肇事司机的确叫廖忠林,但表示案件正在调查,不便透露。死者家属签下的事故认定书上,交警判定廖忠林醉酒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超过80mg/100ml,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随后,记者来到彭州市政协办公楼,门牌为“市政协副秘书长”的办公室门反锁着,敲了很久都没人答应。“我们都一个星期没见到廖秘了。”一位工作人员说,本周一开会的时候,才得知“廖秘喝了酒,出车祸撞死人了”,领导也在会上就此事给大家“敲警钟”,并多次召集驾驶员开会,“都讲的是不能酒后驾车。”


同事:从没见过他开单位的公车


在市政协公开的领导分工里,记者看到副秘书长廖忠林同时担任“党总支副书记”,主要负责“协助抓好机关党员学习培训,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党建目标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第二党支部”的工作。


据了解,廖忠林最近一直忙着小鱼洞镇灾后重建的工作,常常在外调研,地震后更忙了,廖忠林同事的语气中,有深深的遗憾:“他有驾照,但是好像没有私家车,一般外出办公都有专职驾驶员接送,从没见过他开单位的公车。”在大家眼里,廖忠林是“很守纪律的”,这次是借别人的车开,但没想到会出车祸。而对于这件事情,政协内部将如何处理,工作人员表示,“领导在外开会,我们确实不清楚。”



后续报道


四川在线1月1日报道
因醉酒驾车,四川彭州政协副秘书长廖忠林撞上在彭州军乐镇乐兴村龙岩大道上做清洁的环卫工人,并造成一死一伤。日前,该案在彭州市法院开庭审理,廖忠林被判犯交通肇事罪,由于其自首情节并积极赔付受害者家属,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09年8月29日下午两点左右,10多名清洁工在彭州军乐镇乐兴村龙岩大道扫鹅卵石。由于该路段当时还未开通,清洁工们都没想到,此处会有汽车驶来。但就在他们打扫期间,一辆由军乐镇方向往敖平镇开的白色面包车突然出现,并径直冲向正在工作的清洁工人,两人被撞倒地,其中一名姓王的女工因抢救无效死亡。





后经警方确认,肇事者为当时彭州市政协副秘书长廖忠林,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1.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据了解,廖忠林的家属支付了事故中伤者所有的医疗费用,并赔偿4200元。此外,廖忠林家属还在交强险之外,赔偿了死者王某家人40000元,后死者家属向彭州法院出具了对肇事者廖忠林的谅解书。

與天鬥其樂無窮,與地鬥其樂無窮,與人斗其樂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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