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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通往自由之路(全文,最终版)

原创:通往自由之路(全文,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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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是07年年底以来,意外地进了几个QQ群,于是生平第一次碰到传说中的民运组织。什么人都有:激进的,温和的;浙江的,北京的;六十六岁的,十六岁的;当过兵的,做过官的,在教书的,在做生意的。端的是“遍及党政军群,来自五湖四海”!这些群不似其他群“莫谈国事”,而是成天价猛谈国事。本文,其实亦是为了谈点我个人对国事的看法。


我曾问过一些同志,中国将来该如何建立民主制度呢?普遍没什么想法。就连因给党中央写公开信呼吁民主而名扬天下的郭泉教授,对此也没什么想法。似乎政治体制改革都是执政党的事,自己只要做个不断批判社会的真正的知识分子就行了。可是,我们成天对其他人宣称民主好,对于怎样在中国建立民主却没个说法,时间一长,总被人家说我们是在空想也就不奇怪了。这样实在是很不利于壮大民运的力量。


有人肯定会说,那你现在就去想未来怎样在中国建设一个民主社会,不也太早了吗?不也只能是空想吗?


没错,我是不知道中国的未来会怎样开始民主改革进程,是再来一次六四那样大的民主运动迫使中共改革,还是中共自己有一天改革了,甚至是某个民主团体武装革命上台改革?但是我们应当有所准备。要知道革命的首要问题,实际上不是弄清楚“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是进行斗争的首要问题。革命的首要问题是弄清我们的理想是什么(这个“革命的目的”倒是好回答,要人权要民主嘛)?并且我们如果斗争成功,将怎样来实现我们的理想?中共建国后的几次内部相残,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对如何建设新中国起了很大分歧,闹到最后,成了两条“根本对立”“不可调和”的路线,于是只好“继续革命”。


那么,《零八宪章》有没有解答这些问题呢?


我个人看来,《零八宪章》似乎叫《零八宣言》更合适。首先无论怎么看它都不太像一篇宪章(当然可能我太抠字眼了,因为出台过的宪章们确实是各式各样的);其次,它里面谈的,“我们的基本理念”,“我们的基本主张”,也其实就是在说,我们理想中的中国社会应该是个什么样子的(“革命的目的是什么”又解答了一次),但并没有结合中国的特殊国情来谈怎样来建设民主社会。然而,对于很多觉得民主是个好东西,但同时又认为对中国来说民主可能不会是个好东西的“中间派”来说,他们真正担心的问题恰恰就是:中国这样的社会环境,这样几千年专制制度下生活几乎没有一点民主经验的中国老百姓,能否适应民主,能否成功地参与和运用民主制度?这些担心,《零八宪章》没有解决,也就没有办法拉拢更多的人来支持民主运动。本文的写作目的之一,也就是想让大家知道,中国这样的社会环境,也是能够建立起民主制度来,而不会“天下大乱”的。我们承认中国是有中国的特殊国情,所以在改造社会的时候也应当有特殊的改造方式。这就像英国到今年10月以前还没有最高法院,没有完全、明确的三权分立制度,但是它一样成功地民主宪政了这么多年;而美国如果没有最高法院(想想那几个著名的高院的判例)的话,可能早就不是美国了。


在下十二岁时因为了解到些中国社会的阴暗面,于是开始思考改造社会的问题。十六岁时自觉小有所成,想写却又很懒;二十岁时终于下定决心了,勤勤恳恳,花大半年时间弄出一六七万字的大部头。不过写得不好,主要是文笔不好,自己读起来都觉得枯燥,跟有些个专家学者的学术论文读起来差不多,可以想象有多难嚼。里面主要是谈意识形态的,结尾也有谈到中国的未来如何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但如今时过境迁,四五年过去了,原先的观点也起了一些变化,而这个变化就是“法治化建设”的地位提高、提前了!现在的我认为,中国在建立民主制度之前,就必须先建立起一个健全的法治化社会!


这里得先翻一段历史。孙中山先生提过一个“军政”、“训政”、“宪政”三步曲。“军政”阶段,就是枪杆子里出政权,组织人民军队替人民打天下;“宪政”也不用多说了。而所谓“训政”则是因为他认为,当时的中国大多数老百姓民智未开,仍觉得国家是皇帝老儿的国家,不懂民主政治,若是骤然实行民主必定不能很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所以国民党打下江山后要有个“训政”阶段,教导人民如何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这个“训政”一提出来,广东革命军首领陈炯明便表示了强烈的反对(其实“军政”陈也不同意,过于理想主义的他强烈主张通过“联省自治”来和平统一)。他认为“训政”肯定会让野心家钻空子,窃取革命果实,把民主变成专制。两人为此争吵不休,大伤感情。后来发生的“六·一六事件”,原因固然很多,但在“训政”上的分歧几乎是最重要的一环。


我过去是同意陈炯明观点的,因为没有民主监督,光靠“训政”的领导人自己约束自己,不变质为独裁者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如今,我认识到了法治的重要性(以前固然也有认识,我那“难看”的大部头就有写过亚洲各国的法治状况,但是,对其重要性还认识得不够),就改变了原先的观点。“训政”阶段是必须存在的,不过这个“训政”与孙中山先生用于教导人民的“训政”有所不同,这是一个在中国建立起法治社会的“训政”。但通过QQ上与其他同志的接触,我发现我们很多同志都没有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


法治与民主,两者是相辅相承,缺一不可的。健全的法治社会是民主制度的基础。只有打好了这个基础,才能有健全的民主。否则,民主选举就会变成“有钱人的游戏”,整个社会就会沦为“权贵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喜欢拿菲律宾作典型,说当年美国人离开菲律宾(菲是美国的前殖民地)的时候,菲律宾是亚洲第一富国,而且美国人把自己所有的制度什么三权分立、民主普选、总统议会统统照搬给了它。可是不像英国的前殖民地香港,美国人没有能在菲律宾建立起法治化社会,等到美国人一走,菲律宾的统治阶层就开始什么贪污腐败什么官商勾结……没过多少年,菲律宾就彻底沦为了权贵资本主义。当年的亚洲第一富国被什么四小龙四小虎远远地甩在后面,还需要自己的女人出去做保姆赚外汇补贴国内。这就是一个国家空有民主没有法治的后果。没有打好法治这个地基,民主这个上层建筑注定会摇摇欲坠。其实何止是菲律宾,这样的国家在拉丁美洲和东南亚一抓一大把。


那肯定有人会说,有很多国家过去不也是先建立起民主再渐渐形成法治社会的吗?确实也是。很多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当年都是先民主后法治,包括美国佬。但问题是,人家这两百来年走了多少弯路你看到了吗?什么独裁什么腐败,统统都出现过。今天的一些后起的西方国家,如爱尔兰、以色列等也是一开国就民主,可还日子照样红火得不行。但那是因为他们建国的人受到原宗主国或是原祖国的法治环境的影响,早已养成了遵守游戏规则的传统和习惯,但是,你认为我们中国人也有这样的传统和习惯吗?亚洲国家,拉美国家,非洲国家,凡是先民主的,哪一个不是跌跌撞撞地扛过来的?试问谁又敢拿中华民族的未来去赌呢?


而且中国现在,权贵资本主义已经是“躁动于母腹中快要成熟的一个婴儿”了。不论将来对中国进行民主改革的政权,是现执政党也好,是通过革命上台的新政权也好,如果是骤然实行民主而没有法治作铺垫,滑向权贵资本主义的深渊几乎是可以肯定的(虽然即使是民主的权贵资本主义,也比现在的专制的权贵资本主义要好)。


所以,“训政”一定要搞,而且一定要搞好!须知通往自由之路,必是法治所铺就的!顺便再提一下,目前在亚洲以华人为主体的国家和地区中,新加坡是法治做得好民主做得不够,台湾地区则是民主做得好法治做得不够,而我们中国大陆,将来两样都要做好才行!因为这样你对台湾人才有吸引力!


不过,陈炯明对野心家钻“训政”空子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事实上,蒋中正就钻过这空子。那么,我们应该如何保证未来中国的“训政”不被钻空子呢?我这里提出“五项基本原则”。过去的中国人喜欢讲区别真假马克思主义的标准,而这五项基本原则就是区别真假“训政”的标准。有一项没有做,不用多说,赶快搞护法运动去吧!


 


第一项基本原则:军队必须国家化。


军队是政权的支柱,军权的归属决定政权的归属。“没有人民的军队,便没


有人民的一切”。这是防止野心家钻空子最有力的武器!所以无论是革命上台的新领导人,还是现执政党,一旦夺得政权或是承诺了要进行“训政”,其军队都必须立即着手无党化和国家化的工作。


 


第二:实行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


“任何暴君都无法容忍人民对他进行任意批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


向来被认为是对抗专制最有力的武器。这也无怪乎没有一个专制政权能够容忍它了存在(连威权政治都不能容忍,比如新加坡)。


 


第三:三权分立。


三权分立是健全的民主制度所必须的,是一定要搞的。邓小平以前表示中国


绝不搞三权分立,给出的“三权分立就是三个政府”的理由简直荒诞无稽,肯定是故意揣着明白装糊涂。在发达国家,法院的司法权是防止总统或总理出现独裁专制的最有力的武器之一。一锤子敲下去,说总统先生不好意思你想搞领导终身制违宪了,那你就还真的干不了,任你嚎叫多少次“人民万岁”煽惑出多少群众来搞运动都不成。


可是,司法权这么牛,掌握它的最高法院法官们又该由谁来担任呢?像美国,是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但我觉得这样不好,倘若总统只提名自己亲信怎么办?所以中国将来就应该由国会从各省级法院的法官中推选出一个名单,由总统进行差额选任,再由议会批准。该任命当然也应像美国那样,除非主动请辞或犯有重大错误(比如曝出大丑闻什么的),否则就可以一直当到去世。


那么立法权呢?“训政”时期独立出来不?也要。不过国会应暂时不进行全民普选(按前苏东国家经验,初期的腐败选举,选出的多是原来的腐败官员们,特别是在地方选举上,包括转型很成功的波兰和捷克都是这样),议员的组成,一部分可以像当初的政治协商会议那样,由其时执政党的党员和社会各界的精英组成,另一部分则由民众选举,这样较为合理,既可防止届时的执政党完全肆意选自己喜欢的人做议员,也可防止选举出的腐败议员过多。当然,具体的立法权“独立”到何种程度,议员如何组成,都得视当时的具体情况而定。但弱势归弱势,制衡作用,防止野心家蜕变亦是必要的。我还有个建议,是应像古罗马和现代一些国家在遇到国家出现紧急状况时一样,授予总统在立法上的很大权力以完成法治化建设,但每过半年(时间到时来定)由国会再次审议一次,是否继续授予。也就是立法权是否“独立”,由国会自己决定而不由总统决定。


 


第四:确定好“训政”阶段的时间表。


“训政”不能没有时间限制,统治者说延长就延长的话那还得了?我个人认


为,这个阶段最长不能长过十年。太长会使人民对政府没有信心,认为政府根本就是想搞专制;太短又会使社会的法治化建设还远未完成就开始民主了。而十年是个合适的时间。所以,在开始“训政”之初就要在临时宪法里确定好,十年后无论社会的法治化程度怎样了都必须立即实现民主制度。不仅如此,在“训政”期间,什么时候实行县一级民主直选,什么时候实行省一级民主直选,都要确定好,以求从基层开始,逐步一级一级地实现民主制度。在国家政府实行民主前实现地方政府的民主,可以看作是对人民群众能否正确行使自己手中权力的一个测验。同时,地方民主也是人民有效保障自己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在这个渐进过程中,政府要起到监督作用,当地的司法权要起到作用。像现在,村一级领导的民主直选,在中国很多地方也已经实现了(当然也有很多地方不是由上级指定村干部的候选人就干脆直接任命)。但是选举中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说贿选,比如大家族把持选举,等等。以后在谈到“地方自治”一节中将详细谈到这类问题。


 


第五:教育改革


我们现在的教育是不正常的,是把我们的孩子教育为臣民甚至愚民而绝非公民的统治工具。其影响有多坏,去国内军事论坛上看看那些成天嘲讽民主拥护党中央的小左愤们就知道了。所以中共如果将来承诺政治体制改革,那么教科书上是否会有改动亦是一大检验标准。如果还是满篇对自己歌功颂德而不是教育孩子们如何独立思考,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如何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那么中共的承诺必定是假的。


 


以上就是“训政”时期的五项基本原则,那么,“训政”时期还要做到哪些工作,才能保证法治化社会的建设成功呢?


 


一、建立起一个廉洁高效的精英政府。(很多人对“精英”这个词有误解,把它与“既得利益者”弄混了。为避免俺挨误伤的板砖,弄混的朋友,请参考鄙人过去写的一篇《精英论》)


 


有没有一个廉洁高效的精英政府,是一个国家能否繁荣富强的关键。纵观世


界上的各发达国家,无一不是如此。廉洁与高效的关系,有点像法治与民主的关系:两者相辅相承,缺一不可;而廉洁,又是高效的基础。试想:一个政府的公务员们,要等人家送钱送礼来了才肯替人审批盖章办理业务,它还怎么“高效”得起来?又如:老百姓要去衙门办个事,跑完上级跑下级,跑完这个部门跑那个部门,一点效率都没有,那自然就容易留下很大的权力寻租空间,滋生出腐败。


那么,应当怎样防治腐败,维护廉洁呢?靠做官的“党性原则”?笑话!所谓“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要保证廉洁,一是要加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二就是靠严明的反腐机制。


目前世界上廉洁度极高的两个国家和地区,一个是新加坡,一个是我国香港特区(两个地方的主体民族都是华人,谁说是中国人一定会腐败的?)。它们的反腐机构,一个叫反贪调查局(CPIB),一个叫廉政公署(ICAC)。名字不同,职权却极为相似。都是直接向当地最高行政长官负责(反贪调查局直属于新加坡内阁总理,廉政公署则只向香港特首负责);都有极大的权力,比如随时传唤他们怀疑的对象;被调查对象没有“沉默权”,必须主动配合调查;可以安装窃听器搞跟踪等等……是不是很特务很酷吏?所以香港官员就有人私下称廉署是“现代东厂”,不过,香港老百姓总是说:“香港胜在有廉署!”


中国大陆将来,也要建立起这样严格的反腐机制,建议名字就叫廉政公署,因为反贪局这名字在大陆同胞的眼里也就跟养条狗都不如的家伙差不多了,早臭了,还不如拿香港廉署的名字来用,好提醒大陆未来的反贪机构学习和传承香港廉署的反贪精神!


不过,香港和新加坡都是弹丸之地,事实上也就一级政府(新加坡有市长有


内阁总理,但那市长基本上没什么权力,跟97年台湾冻省后的省主席差不多)。而大陆却有好几级政府,所以大陆的廉政公署也会有好几级别。但是,下级的廉署并不隶属于同级的行政首长,也就是说,乡上的廉署不能归乡长管,而要归县级的廉署管;省上的廉署亦不归省长管,而归国家级的廉政总署管。


职权也必须有所不同。新加坡和香港都是以较强势的行政权为主导,也就是治理好公务员队伍也就保证了政府的整体廉洁。但大陆将来,是会由政治家主导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那么对国会里的议员和国家领导人,怎么来进行监督?完全像对公务员那样严格的要求是不可能的。譬如,政治活动家参加选举时是不可能不接受政治献金的,而在这上头无论怎么监督其实都会钻到空子。但是亦有一些共通性,比如当上官过后,得公布财产,不得公车私用之类等等,所以一样在很多方面可以接受廉署的监督。在新加坡,尽管CPIB是直属于总理领导的,但若有人举报总理,一样是要进行调查的。但在未来的中国,如果有人举报国家主席贪污,廉署又会不会卖力调查呢?介于国人的长期作风,我自己就不相信。并且,廉政公署这么大的权力,如果交由国家政府的行政首长来领导的话,无疑会造成行政权的过于强势,威压其他两权。事实上,我认为新加坡之所以会形成总理的“威权政治”,跟其“现代东厂”直属于内阁总理不无关系。


那要不要就让它作为一权,分立出去呢?嘿嘿,各位有没有想到孙中山先生当年提出的“五权分立”?其中之一能对各级官僚进行弹劾的监察权,不就跟廉政公署很像吗?


其实不论中华民国政权在大陆还是在台湾,这监察权都没有真正地“独立”过。台湾民主化之后,它仍然没有很好地行使它的职权,否则台湾政要哪儿能那么腐败?


而孙中山先生的监察权分立的理论本身也有问题。倘若掌管监察百官这么大权力的廉政机构分立出去,搞不好会变得跟埃德加·胡佛任局长时的美国联邦调查局一样麻烦,所以必须得给它找个领导。找谁呢?我建议,就找最高法院来领导它。


好象发达国家里没这么做过的哦?对!但这样我认为更符合中国的国情。我们知道,中国的司法权长期以来便可怜兮兮地依附于绝对强势的行政权而存在,相当的弱势,已经形成传统了。就算将来分立了出去,高院的法官们本身既无财权又无兵权,国人又没有尊重法律的传统,司法权可能仍旧会很弱势。而如果我们把能监察行政官僚的廉署置于其领导之下,就能大大加强司法权的权威,也可避免政府或议会利用廉署打压法院。另外,高院做法官油水不会多(我也赞成如果是刑事案件的话,取消二审终审制,改为高院终审制,但能执着地打到高院去的官司毕竟不会多,甚至,另设刑事终审法院和民事终审法院,只让高院审查是否违宪也是可以的),让这样一个清水衙门来领导廉署,需要拿问自己上司的概率也就少了。当然,高院以下的地方法院是没有权力领导廉署的,拿问他们的法官,我希望到时廉署能果断一点,因为司法腐败是最严重最危险的腐败。


那么,廉政总署的署长(香港ICAC叫专员)又该怎样产生呢?我认为应该由高院法官在廉署内部的副署长里选择产生。当然,廉署的运作经费是由国会拨款的,所以廉署也需要定期出席国会,汇报其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工作情况。而廉署内部出现腐败案件怎么办呢?我认为这就应该学习香港,由警察部门介入进行调查。


好了,现在我们可以对中国未来应当建立的反贪机制作一个描述了:它学习自香港的廉政公署制度,拥有对上自国家元首,下至黎民百姓进行防止贿赂调查的权力(境外的国家反贪机构都可以对民间的回扣之类进行调查的),并向最高法院的负责。


再有就是如何使中国政府高效起来的问题。中国目前的行政机制,有点乱,不少部门之间权责不明。首先我们就要把它们理清、理顺,再看看哪些权力是不必要的,就把它“砍掉”!这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大工程,细述起来得写一本书了,这里就不详谈了。


建立一个廉洁的政府,是建立一个法治化社会的基础部分,是最关键的部分。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一个腐败的政府,是不可能带来一个法治化的社会环境的。新加坡从六十年代开始,香港从七十年代开始,都以建立廉洁的政府为切入点,都用了十余年的时间,成功地将一个贪腐肆虐的社会改造成了一个法治化的社会。中国将来,也一定会成功的!


 


二、妥善处理旧官僚的问题


 


我们假设中国将来发生这样一种情况,一个中共党员,本是民主改革派,却装作自己是主流的保守派,加上能办事能跑官运气也极好,终于成为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共军……,三位一体的国家元首了,好了,现在他想实现心中的民主理想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了,那么他先得应付来自哪些方面的阻力呢?


首当其冲的就是来自中共高层,党政军权贵集团的阻力。其次就是中共的中下层官员的阻力。


我们这儿讨论的是“训政”阶段应该做什么,而能进入这个阶段,显然中共高层的阻力就已经摆平了。那么中下层官僚呢?他们虽然没有能力阻止政治体制改革,但他们能够添乱,所以处理不好就会带来很大的麻烦。他们,就是本节所讲的需要妥善处理的旧官僚的主体。


其实,就算是通过武装革命上台执政进行改革,你也依然必须面对旧官僚集团的问题。有人所谓的“全杀了”,不过是个笑话。历史上大凡打下江山后便立即上演一出“天街踏尽公卿骨”的大戏的,没一个有好下场。


但是,这些家伙不能杀却又偏偏不好用,这些旧官僚过去蝇营狗苟混日子习惯了,年轻的还好一点儿,年纪大的更是很难去适应改革后严格的公务员管理体制的。总的说来,他们与新体制会有两个方面的矛盾:


一是在廉政公署成立以后,严格整肃公务员队伍的行动,与旧官僚集团中隐藏的庞大数量的腐败分子的矛盾。


香港在1977年曾爆发“警廉大冲突”,警察们都不上班了,全上街游行示威,到港督府抗议,激进的还去砸了廉署的招牌。原来,过去的香港警察普遍贪污,74年廉署成立以后对其以雷霆手段进行整肃,警察们于是惶惶不可终日,终于酿成这场风暴。港府权衡之后,作出妥协,规定除贪污数额巨大的和已经发出通缉令的外,其余1974年以前小金额的吃拿卡要,都不再追究了。这样不仅稳定了社会局势,避免“朝野震动”,而且使廉署可以集中力量办重案。


而大陆的公务员们,有资格收受贿赂的都是领导干部,广大小公务员则主要搞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再拿点灰色收入。按反贪的原则,这些都是要不得的。但将来真正处理起来,我们也得规定一个年限:即多少多少年以前的小金额腐败,就不再追究了。说实在的,你也没有能力一一去追究。老实说,“妥协”这个词在咱们的语境里不算个好词儿,但这是非常必要的,否则全国各地的旧官僚们都出来游行示威了,那就不利于法治化改革了!


另一个方面,则是精简机构与旧官僚数量太多的矛盾。


大约是1999年左右,有人出了一本书,名字就叫《官多之患》。我当时上初中,书店里翻过几下,但没有细看。没过些日子,那书就销声匿迹了,估计是给禁了。书里说,每年中国有一半的财政收入要花在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公款吃喝,出游考察等上面(这么石破天惊地曝料,也难怪它给禁掉),这还不包括贪污掉的,只是普通的政府经常性支出而已,可见我国的“官多之患”有多严重。


中国政府要高效起来,以目前的状况来看,到“训政”之时得大规模地精简机构,裁汰冗员,不说别的,光是各级被撤掉的党委就能闲出一大群人来。那么,多出来的这些公务员如何安置,就是个棘手的问题了。因为你必须要照顾到被裁汰的旧官僚的感受和一定的利益,避免他们的不满和行为影响到法治化改革;但又不能给他们太多,因为财政恐怕负担不起,亦会有失社会公平,甚至搞得失去更广大的民心。


所以我在这里提出几个处理原则:


一是裁汰财产多的,留下财产少的。


二是裁汰工作能力差的,保留工作能力强的。


三是裁汰本来就不干活的X级巡视员、负责后勤工作的这一类公然吃白饭的。


四是要注意,年纪轻不轻只是一个次要因素,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更重要。


这一套原则,也适合用在军队的裁员上,包括让中共高层的退出政治舞台,颐养天年。


 


三、大陆法系还是海洋法系?


 


(不了解何谓大陆法系何谓海洋法系的朋友,劳驾先去百度或谷歌一下,本文对此就先不作释义了。)


我主张中国进入“训政”阶段后仍然采用大陆法系,不过也要像其它很多以大陆法系为主体的发达国家一样,以海洋法系为辅助。也就是当现有的法条已无法判定其行为是否有罪的情况出现时,就拉一群处于社会中下阶层的工农兄弟进法院来判定,而且从此形成判例。


客观来讲,其实海洋法系除了其检察官权力有点过大以外,其他方面要比大陆法系先进一点。但为什么我们还是要以大陆法系为主体呢?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一是法官队伍素质不高。


据调查,我国目前的法官里拥有大学本科学历的仅有百分之二十左右(亦有数据说百分之十五的),研究生和博士生就更少了。在下不是什么唯学历论者,但是也觉得,像法律这么专业的工作,你就算不是博士出身,好歹也得“研究”过吧?当然法官队伍里高学历的人也在不断增加,预估个中国二十五年后开始“训政”吧,到时恐怕博士都能占百分之二十以上了。


但就算法官们百分之百都是博士,我们也还是难以放心。因为中国的司法腐败非常严重,多数法官道德素质低下,充分继承和发扬了我国古代“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优良传统,有待廉署的进一步清理。加上因为在我国现行体制下,他们长期在党权面前畏缩惯了,能不能经得起地方强权的考验也是一个未知数。总而言之,至少在“训政”之初,法官们恐怕还是不堪大用的,尚当不得海洋法系有时候需要“法官造法”的责任的。


二是检察院的检察长们的素质不高。


不消多说,跟法官们差不多都一个德性——虽然他们灰色收入比法院少得多。所以,在“训政”之初,我们的检察长的自由裁量权等等同样得小点儿!当然,他们仍然和其他法治国家一样,是独立的检察长,是可以调查上至国家元首的!其实我还有个想法,我们可以像香港那样,撤销司法部(又可节约一笔政府开支),让检察院履行其职责,既替政府扛官司又替打官司。而地方检察院亦独立于地方政府,虽然替你扛官司,但同样可以调查你告你。他们只隶属于上级的检察院,院长也由上级检察院任命,而中央的总检察院的总检察长相对于中央政府也是同样的地位和职责,至于其任命方式,可以参考前述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的任命方式。


三就是老百姓的素质也还不够高了。


陪审团要做出较公正、适当的判决,取决于组成它的老百姓的素质,不是要求多高文化素质,而是要求这个社会的老百姓普遍拥有较强的公共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等。别看采用海洋法系的国家审案子都爱找一伙社会中下阶层的群众,可人家虽然没钱,素质却并不低,至少知道自己的一票会决定被告一生的命运,会非常慎重。可我们中国人长期以来自私惯了,刚开始坐在陪审席上或许还有些新鲜感,碰上官司复杂迁延日久的没准儿就坐不住了,对无聊的庭讯也听不进去了,到最后作决定时随便听听大伙儿意见,哪边人多就站那边行了,本来有所质疑也不管了,可别再耽搁我的时间啊(这样的现象发达国家也未能完全避免,很多影视剧里都有表现)!还有,发达国家的中下层老百姓相对比较闲,不像我们这儿的多数老百姓还处于一种手停口停的生活状态,哪儿有空跟你在法庭上耗这么久啊?到时坐在陪审席上的没准儿全是些退了休的老爷爷老奶奶!


所以综上所述,我们大陆以后还是继续采用大陆法系的好。当然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继续采用海洋法系,“一国两系”嘛。


 


四、实现地方自治与基层民主的问题


 


实行地方行政首长和地方立法机构成员由当地民众直选产生的地方民主自治,是充分保障人民民主监督机制的重要手段,也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要治理得好所必须的手段。所以近三十年来,各国政府无论是单一制还是联邦制,都在逐步向地方分权(联邦制主要是州一级向下辖各地分权)。但分什么样的权力、分多少的权力给地方不是本文讨论的范围,那个可以民主革命以后再研究。本文只讨论为什么要实行地方上的民主与自治,以及如何避免基层民主政治活动中的一些问题。


我国作为一个大国,各地的经济发展程度,资源条件多少等等差异很大,这就决定了中央政府必须要放权给地方政府,让地方上拥有一定的自治权,能够根据本地的特殊情况来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但是,如果当地老百姓对当地政府没有充分的民主监督权力,带来的结果就是当地政府利用自治权力进行腐败,或者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讨好来考核的上级领导,甚至勾结黑势力,鱼肉当地百姓。所以中国一直有一个令人头疼的现象,即对于各种公共权力,中央政府“一抓就死,一放就乱”。


所以地方民主才如此重要。不要以为只要中央政府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现民主了就可以了,只要允许私人办报,实行新闻自由就行了,任何政治形态,任何时代,都会有“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新闻自由再充分,也会有挖掘不到的黑幕。


另外,地方民主还是一个大国进行法治化社会建设的不可或缺的一环。还是举出香港和新加坡,这两个地方为什么能在其居民的民主权利很不充分的情况下,仅依靠政府自己的严格的反腐机制,实现政府的廉洁?一当然是因为政府高层都有坚决杜绝腐败的决心;二则是因为它们都只是一个城市大小,而且是较小型城市,完全没有“天高皇帝远”的情况。即使民众缺乏监督权力,“中央”也能监督到位。但是对于大国来说就不行了,每次世界前十名廉洁国家的排行榜上,大国能占两席就不错了。所以大国只能靠着地方人民的充分监督,才能尽量更“廉洁”一点。


但是,我国目前一些地方比如村、乡一级的基层民主选举,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贿选,比如有的候选人勾结黑势力威胁其他候选人,比如村民只选自己家族的人等等。很多人都视之为中国不能搞民主的理由,下面我们就来分析出现这些乱象的原因及如何防治。


一、贿选


这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里普遍存在。我一个朋友老家在浙江温州的农村。他们村选村长,候选人公开明码标价,一张选票能换一万块!之所以这么贵,是因为他们那儿企业很多,地价很高。逢年过节,企业老板都会向村干部进贡,一个红包也起码一万块;而村里的地,一亩也是上千万,村干部拥有对农村集体用地的“局部调整权”,卖几亩地就能收几十万贿赂。这么一计算下来,花个几百万“买”个村长来当,就是很划算的买卖了!


由此可见,贿选的根源在于地方行政首长可以靠自己权力腐败到更多的钱。民主本身并没有问题,是地方行政首长的权力不受监督引发了问题。要防止出现这一现象,首先要有严格的反腐机制,如廉政公署,杜绝村长们上任后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其次,还要对选举进程进行监督,既要防止候选人贿赂选民,也要防止选民贿赂未来的村长,这既靠上级政府派人监督,也有赖于村民的自发监督;其三,对民众进行宣传教育,宣传正确行使选举和民主监督权力,比如也是由村民选出的村委会,就应当对村长的权力起到制衡作用。


其实美国早期贿选的也很多,同样以西部那些“天高皇帝远”的小村镇为多,然而这并不能成为拒绝民主的理由。因为:谁举个专制而不腐败的地方试试?


 


二、一些候选人勾结黑势力威胁其他候选人的问题。


有的地方的候选人,勾结当地黑社会,对其他竞选对手进行威胁甚至人身攻击,以迫使其退出选举。我曾认识一个老哥,江苏人,是个热心于民运的商人,参加他们那儿的一次乡长选举,结果遭到了这种待遇。但是他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是上级领导希望自己“信得过的同志”当选,不愿让他参加,多次警告无效后,上级领导忍无可忍,这才被迫出动了黑社会对他进行镇压。在整个行动中,黑社会始终保持了极大的忍让与克制,但也坚决贯彻执行了上级的命令。于是,这位遭到“人民民主专政”的老哥最终还是退出了选举。


老实说要解决这一混账现象,手段即是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本身,以及清除腐败,打击黑社会,防止官黑勾结。香港黑社会曾经拥有强大的势力,但廉政公署成立后,净化了香港政府尤其是警察队伍,黑帮流氓无法再勾结“政治流氓”,于是才日渐式微。今天的香港黑社会,其“峥嵘岁月”只能出现在影视剧中了。


 


三、大家族把持选举。


很多农村,都存在一两个大姓、大家族,村民们在选举时只投票给自己家族的人的情况,于是便常常造成一两个大家族把持当地选举的现象。


这其实是很正常的现象。民主政治与专制政治的区别就在于,民主由民众选择他们“信得过的同志”,专制由领导选择自己“信得过的同志”。最信得过的当然是家里人了,即使没有家里人,民众也会选择自己利益的代言人。这个不论在哪个国家都是一样的。老布什当年参加总统连任选举时,难道小布什会投票给克林顿吗?你也许会说,那也许是因为他们政见一样嘛,都是共和党的。但是在二十世纪初,年轻的民主党员富兰克林·罗斯福,投票给了共和党的西奥多·罗斯福,纯粹就是因为后者是前者的族叔。


而就算没有亲戚关系,村民,或者国民,亦都会投票给自己利益的代言人。从事石油工业的人能不投票给布什,而投票给电影业的代言人民主党吗?所以这一现象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们要做的,不是禁止村民选自己的亲戚,而是建立起制度,防止选上的人滥用权力,把什么好处都往自己家里捞。


而从这些现象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法治作为民主的基础有多么的重要。一边迅速开展法治化建设,一边逐步进行基层民主建设,是我们“训政”阶段最重要的工作!


不过实行地方自治还有一个让很多人担心的问题,那就是中国实行地方自治会不会加深各地之间的隔阂?中国人有地域歧视的传统,甚至有“北京人瞧不起上海人,上海人瞧不起北京人”的说法(倒是很像美国当年南方人与北方佬互相瞧不起,呵呵)。另外,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很多地方可能会制订更“地方保护主义”的法规。更有危言耸听者,认为由此而加深的隔阂会导致中国的分裂!


少数民族的分裂主义问题暂且留给下一章讨论。但在其他以广大汉族同胞为主体的地域,很难想象一个存续几千年有着强烈的大一统情结的民族会四分五裂到处闹独立。不过,我也曾经遇到过几个认为实行地方自治会导致中国四分五裂的家伙,他们貌似历史学得好,知道苏联分裂和美国内战等史实,于是得出了中国各地搞民主搞自治必定也会四分五裂的结论。我不禁问:“你爱国不?你希望你的家乡独立不?”他们当然都回答“不”。我说“那别人就都不爱国?都会为了地方保护主义让家乡分裂?”他们居然回答“中国汉奸太多了,向来都一盘散沙,很有这个可能!”我晕了:“这世上就你们爱国别人都是汉奸是不是?”他们答“也不全是,但很多都是。”我无语了。


只有自己是爱国者,别人都是汉奸;或者只有持与自己同样观点的是爱国者,其余都是汉奸。这是“碍国愤青”的标志之一。


其实,中国历史上正是一些专制者,常常分裂国家,划出自己可以作威作福的独立小地盘,就像历史上的军阀等割据势力。地方民主杜绝了地方上有人可以做土皇帝,反而更能防止分裂。


而像“地域歧视”这个问题,就像前面提到的美国过去南方人瞧不起北方人(现在也能在美剧里看到纽约的瞧不起乡下来的),很多国家都有这个问题。这世上到哪儿都会有一群眼里只有自己家乡那一亩三分地的傻逼的。只是由于中国存在着严格约束国民自由流动的户籍制度,所以这一歧视表现得更加严重和突出。而民主以后,中国人无疑是不再需要在自己的祖国“暂住”了,所以反而会削弱这种歧视。但地方自治了,会不会有所谓的国际大都市听信某些傻逼的话制订所谓“限制低素质人口进入城市生活”的类似法律呢?到时中央管不了怎么办?


这种担心其实是因为不懂得什么叫地方自治?地方自治既不同于联邦制,也不同于邦联制。联邦制若是有自治州敢制订这样的混账法律,可以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联邦法院提请违宪审查。邦联制中央管不了地方,所以其加盟各邦倒有权力这么搞,——这也大概是邦联制在如今世界上基本消失的原因……


而中国,自古都是一个单一制的国家。民主后也是,地方自治后也是。法国和日本都是单一制国家,一样搞地方自治(尤其是九十年代以来地方政府权力日益加重);英国是联邦制国家,但伦敦市长和市议会直到2000年才开始由伦敦市民直接选举产生。连很多民主派都以为地方自治与联邦制之间是划等号的,这是一个很大的误会。


所以在中国的未来,地方法律法规是不能与中央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比如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出台的《劳动法》规定“本地工人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各地如果要出台自己的《劳动法》,就不能瞎规定“工人每天工作不得超过10小时”。同样,有傻逼城市立法限制外地人迁入之类,那也是不允许的。我建议中国将来实行全国议会可以否决地方议会的法律,中央政府可以否决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而法院自然可以判决这类禁止公民迁徒自由反人权的法律是违宪的。


最后再谈一点中国的行政层级与行政区域。中国目前的行政层级过多,省级行政区则过大了,这在社会上已经有一定共识。97年开始的撤乡并镇,就是为了解决一定的行政层级过多的问题。曾看见报上有专家表示地级亦应该撤掉,我也支持。而关于省级行政区过大的问题,我先举个例子,美国是一个和中国差不多大的国家,分为五十个州;而中国只有二十九个省级行政区。一个省过大,是不利于省级政府根据本省情况进行治理的。网上曾有人称中国政府也计划将中国划为约50个省,个人认为数目差不多,但中国目前的很多省的划分,从元明以来几百年了,大家都习惯了彼此之间做老乡,有了深厚感情了。老实讲,97年后重庆从四川“分裂”,我遇上重庆人还真不习惯他们口口声声地“你们四川”。所以省的重新划分还是应该要照顾下该省老乡们的感情。元代曾在太大的省内划出分省,而我们现在倒不用搞这么不伦不类的,建议干脆稍缩小省的权力而扩大县一级的权力,这样恐怕更好些。有点像汉代太守掌管地方实权,而州刺史只是个监督员吧。当然这个问题在这篇文章里实在并不算重要,就到这儿打住罢。下一章谈最不好谈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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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正确处理中华民族内部矛盾的问题



“中国如果实行民主会天下大乱!”“中国民主之后,国家就分裂了!”……

我相信每一个喜欢对别人讲点民主的好处的人,都曾遇到过这类回答。更何况,今年已经有个高级奴才对我们说过第一句话了,他的接下来的一句记不清了,好象是“西方如果实行中国的制度也会天下大乱”——这句倒是真的,然而糟糕的是,非常多的中国人认为前面一句也是真的。所以,如果未来的民主中国没能好好解决少数民族的分裂主义问题,专制派余孽乘势而起,便可能影响到整个中国的民主法治的建设。对中国国情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这绝不是什么危言耸听。

然而在这里我先想问一句:“中国专制了这么多年,又解决了少数民族的分裂主义问题没有?”我想没有人会回答“有”。事实上,专制只不过用暴力勉强地将各民族生拉硬扯在一起而已,相反,专制所伴生的腐败,残酷镇压等行为,更会暗暗加重民族矛盾,不断积累。当专制有所松懈的时候,像09年的“7.5事件”这样的民族大冲突便出现了!而当专制面临解体,新的公共权力却又一时未能填补空缺稳定社会局势的时候,便很可能出现分裂势力发动武装叛乱的情况,像已经打了近二十年的车臣独立战争,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

一个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来自于国内各民族对这个国家的认同感。所以统一最终要落实到人心的统一。而专制制度的蛮横粗暴,是解决不了人心认同的问题的。与许多中国人想的不一样,恰恰民主制度才是各民族的粘合剂。这是因为在原来的专制制度下,许多少数民族同胞之所以会支持分裂,有很大一方面是因为反对专制所带来的公务员的贪污腐败,贫富差距巨大,缺乏宗教自由言论自由等等,而当民主之后,无论哪个民族都获得了自由,除了极少数死硬分子外,许多原来支持分裂的人于是转而支持统一了。在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西班牙,75年独裁者佛朗哥去世,西班牙逐步开始民主转型,巴斯克、加泰罗利亚、加利西亚这三个原本闹独立的州,之后再也不怎么闹了,除了巴斯克还有些顽固分子组成“埃塔”继续叛乱以外,绝大多数人都支持统一,即使地方议会里有人想分裂也是和平地发牢骚,绝没有要发动独立战争的意思。。“埃塔”组织搞的恐怖活动,如今也极少了,这正说明其群众基础的日渐式微。

那么,如何能保证我们是第二个西班牙而不是第二个俄罗斯呢?答案是,我们不但没有俄罗斯与车臣那样刻骨的民族仇恨,我们与藏族和维族之间的矛盾甚至可能还不如巴斯克与西班牙之间的矛盾。

车臣虽然很小,但地处北高加索的战略要地,加上资源丰富,自古就是波斯、蒙古、土耳其、沙俄等大帝国的必争之地。19世纪初沙俄入侵车臣,总人口才20万的车臣人奋起反抗,浴血奋战四十余年,几乎所有的青壮年都牺牲了,虽然国家终被沙俄吞并,但车臣人从来没有停止过反抗。20世纪初俄国发生十月革命,列宁提出各民族一律平等,并承诺让车臣人进行民族自决,车臣人于是协助红军消灭了车臣境内的白军势力。但后来车臣人发现,苏联宪法里所谓的民族自治只是一纸空文,连伊斯兰教都不让随便信了,要信就信共产主义;阿拉也不让随便拜,要拜就拜伟大领袖。再后来,斯大林搞全盘集体化,更是激起车臣人的无比愤恨——当然其他民族包括俄罗斯人都在愤恨,但都像车臣这样付诸行动的民族不多。从1929年到35年苏军在车臣进行了多次大规模的平叛,车臣再一次血流成河。而三十年代斯大林进行的大肃反,也将几乎所有的车臣上层人士枪决。到了1944年,由于部分车臣人曾帮助德军入侵(其他少数民族也大都这么干过),斯大林命令苏军强行将全部的车臣人流放到哈萨克斯坦境内的荒漠和西伯利亚,在流放和稍后的集中营式的生活中,四十万包括老弱妇孺在内的车臣人减少了三分之一!而剩下的呢?一万人被苏军集体枪毙,三万人坐牢,五万人服苦役……

斯大林去世后,赫鲁晓夫及其后苏联的领导人民族政策较宽松,流放中幸存的车臣人也从1957年开始,被允许返回故乡。可回去之后的车臣人发现,无论土地还是房子,全是在他们走后新移民来的俄罗斯人、乌克兰人和其他高加索民族的了,他们不但一贫如洗,还变成了故乡的少数民族(据1989年车臣人口普查,车臣人只有四十万,占车臣地区总人口三分之一,这还是经过了二十多年车臣人口大幅增长后的)!

到了91年苏联解体,车臣人独立的要求被俄罗斯政府拒绝,于是,车臣独立战争打响了,长达近两百年积累起来的民族仇恨终于爆发!车臣的首府格罗兹尼,在俄语里本就是恐怖之城的意思,是由于当年沙俄军队入侵时仗打得极为惨烈,所以才起这么个倒霉名字。如今,这座城市再次名副其实。格罗兹尼虽然在2000年2月被俄军攻占,但驻守在那儿的俄军的惨状,让他们在阿富汗和伊拉克的美国同行们都有足够的资格深表同情(不过车臣人虽然也信伊斯兰教,但是原教旨主义者相对较少,就连其进行恐怖活动都表现得更有人情味,别斯兰人质事件时,车臣绑匪还因为肉票是孩子而发生内讧)。

坦白讲,像俄罗斯和车臣这种情况,让车臣独立了还好些。那些车臣人的英勇顽强,恐怕这地球上只有犹太民族可以与之比肩(车臣武装和巴解、塔利班这些只派小喽罗送死的组织不一样,他们的高级军官一律在作战时身先士卒,这一点同样只有当今以色列国防军可以相比)。十九世纪参加过车臣战争的托尔斯泰就曾写到,每一个车臣人都是不畏生死的硬汉子。随着车臣战争的继续,车臣和俄罗斯的仇恨也越来越深,早已是万劫不复。车臣人宁可选择全部战死也不愿意跟俄罗斯统一。所以,无论车臣将来能否独立,俄罗斯在事实上都已经失去这个高加索地区的石油管道和交通的枢纽了。与其牺牲大量的生命,耗费大量的物力继续艰难地维持着事实上不存在的“统一”,还不如就让他们离开呢。

而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一点,那就是车臣人对俄罗斯人的这种“有你无我”的深刻仇恨,正是在从沙俄到苏俄的专制制度下愈演愈烈,愈积愈深的。苏维埃革命时车臣人听信宣传,也曾对其报有深切的期望,但最终换来的却是布尔什维克机枪的回应。我国如今的专制制度虽然没有前苏联严酷,民族政策更要比其宽松得多,但仍然难保其再延续个几十年之后,维族、藏族,与汉族之间的矛盾不会发展到车臣与俄罗斯的地步。

那么我为什么说如今中国的民族矛盾,还远未发展到当专制解体时会发生像车臣独立战争那样的情况呢?有两个原因:

一、维族和藏族在汉族的手上经受的苦难远没有车臣人惨烈。

藏族曾是对中原王朝有很深认同感的民族,是主动归附的,历经元、明、清三代,虽只是藩属,政权的独立性较强,但认同感也很强,少有大的叛乱。二十世纪初英军入侵西藏,十三世达赖喇嘛还曾严正声明:“西藏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后来虽然有些人独立思想渐渐萌生,但新中国成立后,共军很快就得以和平进驻西藏,也说明这种独立倾向并不强烈。很多藏族人之所以后来要求独立,都是中共的政策闹的。比如毛泽东曾强迫喇嘛也下地劳动,文革对西藏文化造成的很大破坏等等。

历史上维族对历代中央政府的认同感要低一些,所受苦难也要多一些,清代遭到过屠杀,中共建国后也遭到过屠杀,但是,王力雄(《你的东土,我的西域》的作者)曾经提到这样一件事,现在新疆的很多维族人,对现在的中央政府虽然不满,但提到毛泽东时代,却比较怀念的。王力雄很奇怪,因为毛泽东时代的新疆维族,对其独立活动的镇压比之现在要残酷得多,而宗教信仰自由也还不如现在。王震将军用屠杀平定新疆,便是发生在毛的时代。按理说,维族人应该很恨那个时代才对。

然而维族人却认为,现在贪官污吏越来越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而那个时候却没有这些,因此更加喜欢那个时代。这跟内地现在很多人因为现实的不公平而忘却了大跃进、文革的残酷,而怀念起毛泽东统治的时代甚至美化神化毛泽东倒是非常相似。

但是维族人的这些观点反映了什么呢?反映出他们对中央政府以及汉族的厌恶情绪,实际上是更多侧重于反对贪官和社会不公上,是由于中央政府导致了这些情况的发生,所以他们中的很多人才想通过把汉人都撵走的方法来摆脱这些情况。相反,所谓的民族差异与宗教信仰自由问题,实际上不是许多维族人要求独立的主因;倘若是的话,他们就不会怀念那个专制得透不过气但是做官的和做老百姓一样穷的毛泽东时代了。

王力雄等人发现,维族人想要独立的原因,主要就集中在:反对贪官污吏、反对贫富分化加剧、反对语言和文化的“同化政策”、反对限制伊斯兰教活动、反对汉人占据了新疆的大部分社会资源。这当中除了“汉人占据了新疆的大部分社会资源”和“语言和文化的‘同化’”难以在民主转型中改变(不太可能改变,后面会提到),但其他三点都会在转型中迅速改变的。

所以在将来中国社会从专制向民主转型的过程中,维族人不会像车臣人那样发动独立战争,如果处理得好,反而会配合和帮助中国的民主改革。但是有一些东突恐怖分子,肯定仍然是要求独立的,在民主转型时甚至会趁机闹事,不过,很明显,只要他们得不到大多数新疆老百姓的支持,他们就只能小打小闹而已,最后像西班牙的“埃塔”一样,日渐式微。



二、新疆和西藏这两个地区,本身的资源、环境、宗教、人口等情况,决定了其身处另一个大国之中会更好。

西藏地理环境恶劣,资源很少,又基本上是一个佛教社会,仅靠其自身难以建立起发达的工商业(连农业生产都很困难),更难以建立起强大的国防(不信参看东南亚那几个自然环境还不错的佛教国家)。偏偏这雪域高原,又是一块战略要地,是中国内地西南最好的屏障。所以其即使独立,也会在中印两国之间受夹板气。所以,只要能获得充分的民主自治,还不如留在中国。这恐怕也是十四世达赖喇嘛放弃独立诉求最重要的原因。

而新疆,生存环境相对西藏稍好,资源也非常丰富,维族所信的伊斯兰教也比藏传佛教要更有攻击性,但是那地方汉人占了较大比例,又掌握了新疆大部分财富。其他少数民族也多达十一个,维族人就算把所有同样信伊斯兰教的民族都联合上了,仍然只能与汉人及其他一些民族一起生活,这是无法改变的现实,也是独立的最大障碍。这大约也是热比娅在海外从未敢于公开明确地发表过新疆独立的主张的原因



当然,西藏与新疆的独立主义问题,既有其相同点,也有其不同点。下面再分别详谈一下。

一、西藏方面。

08年3月西藏发生骚乱的时候,我写了一篇《正确处理中华民族内部矛盾》。当时看来写得还不错,而且看过的都说好。可后来我对西藏特别是十四世达赖喇嘛了解更多了,我才知道我对于一些人和事,其实是写错了,特别是达赖喇嘛。我虽然没有向中共那样指称达赖是3.14的幕后黑手,但仍然称其有着强烈的政治野心,妄图将西藏分裂出去以恢复自己政教合一的领袖身份云云。在这里,晚生给老和尚道个歉。其实达赖喇嘛即使在自己的流亡政权里,也不搞什么政教合一的。如今在流亡政权的所在地,印度的达兰萨拉,已经建立起一种类似于君主立宪的民主政治体制。达赖是精神领袖,也是名义上的政权元首,并不直接理政。下面有分管各部的噶伦(藏语,意即大臣),还有一位领导他们的首席噶伦(也就是内阁首相)。达兰萨拉的首席噶伦和立法会议员都由流亡藏胞直选产生。另外还有最高法院,也是由达赖提名,立法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当然,达赖因其在藏胞心目中无可替代的地位,在政治上仍然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什么事如果他坚决不同意,政府肯定也办不成,这至少会比英女王影响大,有点类似于二战结束前的日本天皇。这些表明,达赖这几十年来游历西方,早已不再是旧藏政权那个人神合一的专制君主了,而是完成了做一个民主政府领导人的转型。在1961年达赖推动流亡政府最初提出的《西藏民主宪章》里,议会还拥有罢免达赖的权力!哇靠!达赖喇嘛都能被罢免?那不完全成世俗化的元首了?那将来干脆不用寻找转世灵童了,直接每隔几年就选举个达赖出来轮流做观世音转世得了(藏传佛教称达赖是观音菩萨转世)!所以当时就遭到相当多的流亡藏胞的反对,只好改掉,做个虚君得了。

而对于西藏的独立,达赖后来实际上也确实是放弃了。显然,他也看清了这条道路的不现实。那么提出“大藏区”的自治,是不是就是变相独立呢?其实这个所谓的“大藏区”,最早是中共元老陈毅在50年代提出来的,这个本身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我个人也认为,像四川西部两个藏族自治州本来就是藏民居多,也本来就在“自治”,划到西藏自治区一起“自治”有啥不一样的?中共反复念叨这个,仿佛这个也是啥原则问题,还强调这大藏区的面积会占去中国四分之一领土哦!这个听起来倒是令汉人们挺不爽的。其实你要不爽你也去那穷山恶水的地方住啊?跟你讲以后民主了对西藏经济的补贴肯定不会这么多了。达赖是说希望汉人迁出藏区不打扰藏胞的原生态生活,其实也只能说说,且不说现在藏人们还继续过并喜欢过原生态生活的能有几个?真到了民主自治那一天的时候,你不走他们还真能立法撵你走么?我前面说了,禁止国民在祖国境内自由迁徙的反人权的法规将来即使再出现,亦是注定不能生效的。

所以综上所述,其实达赖非但不是藏独分子,反而可以是解决西藏问题的关键人物。中共的权贵们当然也不是傻逼,也明白这个,可达赖的底线是藏区一定得实现民主自由,这怎么得了?让你西藏民主了别的地方怎么办?香港那儿还没完全民主呢,就一些言论自由游行自由就已经令中央大佬们头疼不已了,你西藏也学坏了的话咋办?!到时什么异见分子民运分子都往你那儿跑,除了做佛教圣地你还想做民主圣地是不是?所以民主才是西藏问题的核心所在!而民主之后,我相信,达赖喇嘛就真变成了可以帮助稳定西藏政局、安抚极端藏独分子的一尊活菩萨。到时如果他还活着,爱回来就回来,继续做藏传佛教的领袖。



二、新疆方面

新疆方面的问题要复杂一些,困难一些。首先维族也没有一个像达赖喇嘛这样拥有巨大影响的领袖,那位世界维吾尔族大会主席热比娅大妈可差得远了。更何况她其实还是主张新疆独立的,哪那么容易做通思想工作。不过,民主改革开启时仍可以找她,晓以利害之下,应当能够让她接受帮助稳定目前新疆局势的要求。

其次在中共多年的民族政策的“努力”之下,泛突厥主义在新疆越来越有市场,也产生更多的极端分子。目前在新疆驻扎的中共军营,高墙电网,当兵的被关得跟坐牢似的。之所以如此森严壁垒,就是因为怕士兵们上街乱逛时被极端分子做掉。不过正如我前面所说,在民主之后这些极端分子会越来越少的。但在民主改革刚刚启动之时,面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紧急局面,当地驻军一定要稳住阵脚,该戒严了一定要戒严,该抓该关的暴徒一定要抓要关,不能以为民主了对于犯罪分子就也要手软了,绝对不能让新疆拖了整个中国的民主化的后腿。



而民主后的民族政策,较之现在的,应该有哪些不同呢?(曾在去年的《正确处理中华民族内部矛盾》中写过,但因QQ空间被封,又没底稿,只能重写这一段。)

一、对于少数民族官僚的腐败一视同仁地打击。

中共对少数民族的上层分子似有笼络之意,颇纵容其腐败(前苏联也这么干过)。其实这反而加深了少数民族对于中央的憎恨。民主改革开始之后,廉政之花会开遍神州大地,自然也包括少数民族地区。

二、少数民族犯法与汉族同“罚”。

按目前中共的法律,少数民族犯法后所获刑罚比汉族轻得多。这既导致了很多汉人对少数民族的不满,加深了民族矛盾,也很不利于法治化建设。在将来,则要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少数民族也不能减轻处罚。

三、身份证登记等等以后不填民族一栏。

这个不是为了把大家同化为一个“中华民族”。想那美国人的驾照上显然也不会注明自己是“犹太人”还是“爱尔兰人”不是?你是汉人也好藏人也好蒙古人也好,喜欢过藏族人的生活就过藏族人的生活,你喜欢过维族人的生活就过维族人的生活,没人干涉你。当年李世民的太子李承乾还在皇宫里支帐蓬过突厥人的生活呢,普通人就更自由了,咱将来民主了还不如咱祖先自由开放咩?所以你爱做什么民族就做什么民族,何必非要在身份证上标明出来?

四、取消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咦?你前面不是同意建立一个“大藏区”吗?是啊。要不要把西南的藏族聚居地合起来成为一个“大藏区”的行政区都好,但是特别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我认为应当不再有了。一方面是因为本来就会实行地方自治,没有必要再给少数民族更多的自治权。地方上权力要给的合适,过大了并不是什么好事。另一方面,这也凸显民族差别,不利于消除民族矛盾。

五、少数民族的教育、信仰、文化方面的政策

如今很多少数民族都诟病中共的民族政策,在少数民族教育上,很少双语教学,同时还有意限制使用本民族语言的教学;信仰上表面自由,实际上限制多多;也没有保护好少数民族固有的文化。

首先双语教学,老师不好找,好老师更难找。而只用本族语言教出来的孩子,在社会上缺乏竞争力也是普遍现象。所以,至少暂时只用汉语不用双语教学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其次,文化的冲突与融合是不可避免的。汉人固有的文化也一直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不是?这是一个世界范围的普遍现象。

而信仰问题,确实中共有很大问题。将来当然可以自由信仰。但对于有些偏偏信仰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和主张武装独立的人执法部门加以警惕,亦是不可或缺的。



而综上所述,我们已经可以得出在中国进行“训政”(法治化建设),开启民主改革转型的时候,为防止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势力作乱应当做些什么了。

首先是当地武装力量要“稳”。要稳住阵脚,保持警惕,严阵以待,时刻准备着应付任何突发情况与叛乱的苗头。

其次是对流亡海外的少数民族异见分子与领袖要“拉”。要与他们展开谈判进行拉拢,争取他们成为民主改革的助力而不是阻力。西班牙军政府进行民主改革之前就是这么做的。

再次,要把握一个大的原则。那就是分裂是绝对不允许的,但民主改革也是绝对不能停止的。即使新疆西藏等地区在平定分裂势力的叛乱,但内地的法治化建设、民主化改革仍然要进行。就像林肯在内战中仍然不顾反对意见照旧举行总统大选一样,战争与民主,两者是可以并行不悖的。

中国的少数民族分裂主义问题,困难但并非不能解决,复杂但并非没有规律可循。可是,就连达赖都曾再三表示自己已经控制不住下面那些激进藏独分子了,我们只希望,在中国的民族矛盾还未发展到车臣与俄罗斯之间那样深的矛盾之前,可以早一点迎接到民主化改革的到来。来得更早一点,就会来得更平和一点。





尾声:  给民主一个机会!



本文写到这里,主要内容已经写完了。如前所述,本文写作的目的,是为了回答我们搞民主运动的目的是要建立起一个怎样的国家?以及要怎样来建设这一个国家?并且同时还要为对在中国搞民主没有信心的人解答:为什么中国也能行使民主,享受自由?用怎样的方式就一定能成功?由于这文章当中几乎全是我个人的观点,所以免不了会有一些漏洞和错误,以致不足以解疑释惑。因此欢迎讨论,提出不同意见。不过,有的问题也许光是语言是无法说服的,无论怎么说,有些人恐怕还是对中国的民主没有信心。在这里,我只想说:中国人民已经被各式各样的专制统治数千年了,既然专制并没有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什么好处,满眼尽是数不清的问题,那我们为什么不能给民主一个机会呢?

诚然,由于中国经历了长达几千年的专制统治,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们,都害怕人民自发地组织起来,因此千方百计都把中国老百姓打成一盘散沙(这不仅仅是在中共建国后才发生的,当然中共的暴风雨来得更猛烈更残酷也更彻底),他们做得非常成功。所谓“近则身家,远则天下”,几乎不生活在任何自治组织中的中国老百姓像某些总是被锁在家里的独生子女一样,不懂得遵守共同的游戏规则,极度缺乏公共意识和责任感,没有一点团结起来进行自治的能力,所以,中国人在凶暴的专制权力面前是服服帖帖的臣民,但当政府权力让步时却又往往变成无理取闹的刁民,而很多人最担心的,在未来的中国专制权力败亡而新的公共权力还未完全建立起来填补权力真空的时候,中国人却又很可能变成无法无天的暴民。“训政”阶段的临时政府能迅速顺利地建立起来还好,那倘若不能呢?会不会比今天中共治下的中国还糟糕?

我们不能随便保证什么,因为历史是不可确定的(所谓“早已高瞻远瞩的预见到了未来”,不过是碰巧猜中而已)。然而我们还是不可放弃,还是要试一试,还是要努力奋斗,去开创中国的民主的未来!正如前面所说的那样,我们已经知道专制给中国带来的危害,那么为什么不能给民主一个机会呢?就算我们中国人现在还难以适应民主制度,就算最长为十年的“训政”都未能彻底改变我们中国落后的国民性,但我相信我们终将会在未来的民主生活中逐步适应民主制度,到时就能像现在的很多发达国家一样,迎来真正的和谐社会。正所谓“光站在岸上,是学不会游泳的。”让中国人摆脱被专制统治的习惯,适应民主自治的先进生活,成为堂堂正正的现代公民,就只能是先让中国人获得真正的民主生活实践。

列位看官,不论你们原本持什么样的观点,只希望你们在看过本文之后,能够同意:是应该给民主一个机会,给中国一个机会了!







                                       原作完于2009年11月19日星期四

                                           2010年4月6日最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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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 simonliu751 的帖子

确实,未来中国的民主很可能不是循序渐进的.我觉得将来很可能是像前苏东国家如捷克等类似的情况,因为一个或一系列连发的群体性事件,发展成了街头运动,迫使中共承诺改革,并且在此过程中成立了新的民运组织或政党,与中共就此展开民主选举.但如果我们能像波匈捷一样,在这次选举中获胜并进行公平的改革的话,还是能避免权贵资本主义的命运的.
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也不是要作一个未来中国究竟如何走的预言.而主要是为了尽量消除许多"中间派"对于中国是否能实行民主制度的顾虑.我们不能不承认各国有各国的国情这个现实,所以民主制度在各个国家的某些细节方面多少都是不一样的.中国也是这样,只要根据自己的国情来设计制度,那民主制度就能在中国成功!


[ 本帖最后由 未来中国统帅 于 2010-6-3 13: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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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 wilm9988 的帖子

没法再细化了,指出一个宏观的方向和基本措施或原则就行了,再细化的东西得按到时的具体情况具体来运作.现在写出来或者说想象出来,即难以完全准确亦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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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 自由地飞翔 的帖子

怕个啥嘛?不就封个号或者封个群么?!

by the way,my twitter: bobyu1984 ,welcome to follow or be follow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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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 肖申克的囚徒 的帖子

其实民智基本上已经打开.只是大家都畏惧中共的强权与枪炮,但越来越多的群体事件也说明,在利益和权利受到重大侵害时,人民也会起来抗争的.而这就是我们努力的契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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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5# jove 的帖子

我倒觉得没什么好细化这条的.试想只要搞民主了,军队的非党化和国家化不就是必然的吗?要做的只是安抚原军中权贵的利益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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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5# etsail 的帖子

我在几年前也和兄台一样成天想的就是武装起义就好了,可是仔细一想没枪没炮没飞机怎么可能?相反倒是靠不断抗争和反抗来推动的和平变革虽然曲折坎坷任重道远,但还相对现实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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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6# SHOUDAO 的帖子

我不是写来和中共谈判的!要中共反动派还政于民,只能靠不断地抗争维权来逐步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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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6# hja403 的帖子

哥们儿说实在话你这个听起来还真有点官方.但是你没有说明白你的看法是怎样?是这个社会不需要变革不需要折腾自然而然走向民富国强的民主体制还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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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人说:"我觉得中国要民主了肯定会发生泰国那样的情况."     
我觉得也难免,贫富差距大了都这德性.不过还没想好咋回答,也就是告诉他这不能成为中国人应拒绝民主化的理由.而各位有什么看法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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