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6日,还有不到1个月就要过5岁生日的琪琪突然跟妈妈说嗓子疼。爱女心切的牛女士听闻,立刻带女儿来到了焦作市解放区七百间街道太行西路社
区卫生服务站就诊。卫生服务站医生李晓红当时便为琪琪查体:体温37.8℃,咽部充血,扁桃体二度肿大、充血,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并开具了药
方。9月9日上午,琪琪再次回到了该社区卫生服务站治疗,然而这天却是不幸的开始。据琪琪的父亲郑保和描述,卫生服务站在给孩子输入了包括“穿琥宁”在内
的药品后,“回家10分钟左右,孩子就说‘妈妈,我冷’,在给她喝了一点热糖水后,就返回到卫生服务站复诊了。”到了卫生服务站,琪琪呈现出寒战、发热等
症状,测量体温达到41℃
然而在琪琪用药3天后,炎症依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琪琪呈现出寒战、发热等症状,测量体温达到41℃,但神志清晰。医生考虑到子琪的症状可能是药品反应给
予异丙嗪10mg肌肉注射,而几乎同时,琪琪出现喷射状呕吐、抽搐。见状,卫生服务站的医生马上与家长一起把子琪送到焦作市中医院。到中医院时,琪琪神志
清醒,测体温为39.3℃。
在9月10日,琪琪出现消化道出血,经人民医院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多脏器功能受损。因治疗效果不佳,随后,又将子琪转至河南省人民
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看到琪琪病情危急,拒绝接收,后又被转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ICU科,但病情依然没有好转。
“到了郑州以后,女儿就再也没有醒过来。”据郑保和描述,琪琪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口鼻多次出血,“就像是中毒了一样。”夫妻俩抱着孩子连夜打车赶回焦作。
“当时孩子还有微弱呼吸,一路上都是我紧紧抱着她,能感觉她的身体在变冷!看着孩子就这样离开我们,可我们当父母的却没有办法,当时死的心都有!”
就在琪琪输液发生不良反应后,焦作市药监局于次日,也就是2009年9月10日,将药品封存检查。
9月29日,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了一份编号为200903692的检验报告,报告中描述:注射用穿琥宁“热源”检查不符合规定。根据《药品管理法》
第49条“禁止生产、销售劣药”第6款的规定,综合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得出的检验结论,琪琪使用的注射用“穿琥宁”属劣药,是劣药就不能销售。
对于河南有关部门检测“穿琥宁”热源不符合一事,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于2009年9月21日对090709批次注射用穿琥宁进行了全检,结果符合规定。
此前9月18日,当地药监部门对该批次以及相关批次产品的生产记录、产品储存、生产环境及原辅料购入、存储、使用检验等进行详细检查后,得出了“未发现异
常”的结论。
在说明的最后,成都通德认为,患者的死亡原因是自身基础疾病(病毒性脑炎),加上诊断、用药、施救等环节可能存在的过错导致的,甚至患者家长在送患者
就医的整个过程中有没有延误治疗,也值得深究。
夫妻俩不能接受穿琥宁与子琪死亡没有关系的观点,更不能接受的是成都通德的态度。郑保和告诉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在一次由当地消协召集的调解会上,药方代
表说道:“
我们出于人道主义来看看,可以给你们几万元钱,这钱不是我们应该给你的,你们应该感恩于我!”
http://news.sina.com.cn/s/2010-05-04/1018202016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