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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p_2006 于 2009-12-16 23:39 发表
说老实话, 这宪章本身还真没觉得有啥特别东西. 大概也就1-2千个字. 都是很笼统的虚无缥缈的话. 俺DP是学理的, 不过要写个上千字的文章好象也比较难...
不过我相信能写上千字的驴友, 基地里肯定有. 稍有点文笔底子的 ...
真是不容易呀。早闻“dp”大名,且一直予以痛斥。哪知“雄才伟略”的dp也从未予我痛击,也许是我位卑名微的缘故吧。今日忽亲笔临训,真是诚恐不安。
为什么这么说呢,先从你的“语录”谈起:
首先,“说老实话, 这宪章本身还真没觉得有啥特别东西.”
向您请教啥是“有啥特别东西”?马列主义还是一直要到“三个代表”和“和谐社会”才是“有啥特别东西”?你这一似是而非“模棱两可”,弄得我辈真是晕头转向。又不敢“高声语”,否则“乱扣帽子”的帽子又飞了过来。
第二.“大概也就1-2千个字. 都是很笼统的虚无缥缈的话. 俺DP是学理的, 不过要写个上千字的文章好象也比较难... 不过我相信能写上千字的驴友, 基地里肯定有. 稍有点文笔 底子的都能写没啥了不起. ”
看了这个就是更糊涂了,你从哪里来看出来的“都是很笼统的虚无缥缈的话”?你不是说你是学理的嘛。
姑且这么认为吧--你就是学理的,那么学理的和写文章在你看来好像是“冤家对头”---学理的写不了文章?恐怕不能这么说吧?那么御批的“民族魂”---鲁迅先生就是学医的(学理出身)。国际上,所谓“学理的”能著书立传的也是不乏其人,有兴趣的话,dp可以查询,不过这点“没啥特别东西”在dp眼里也是轻轻松松了,对吧?那么怎么就“俺DP是学理的, 不过要写个上千字的文章好象也比较难...”?可叹呀“雄才伟略”的dp没有学文了,否则写它个“1-2千个字"。(万恶的西方帝国主义国家是否也从高中时起,就分了文理科?最好不要分,要不你的“理论”怎么办呢?)
对了,说起这“1-2”千字,我又回头看了看所谓的“没啥特别的”“08宪章”,粗略一算好像远远不止是这个数,学理科出身的“dp”不会是连数也不识了吧?还望“看过《08宪章》的”并且“还真没觉得有啥特别东西”的dp再数数看。
在“雄才伟略”的“dp”眼里,写文章就是凑字数,要不怎么会说“不过我相信能写上千字的驴友, 基地里肯定有. 稍有点文笔底子的都能写没啥了不起. ”哎呀,真是五体投地,佩服佩服!反正我是可以保证写不出来,“dp”也自诩写不出来。这样吧,“dp"可以向基地里悬赏(我出钱),谁能写出“没啥了不起”的“08宪章”?拿出来看看!别是上下两片肉不值钱的胡乱的一碰就是“没啥了不起”。
如果非要算字数,那么“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不过是13个字(应该算上15个字,后来还加了标点的)。“不过要写个上千字的文章好象也比较难...”的“dp”,能写上1-2十个这样的字应该没有问题吧?别又是“ 俺DP是学理的”来推脱。反正我是写不出这样的1-2十个字,远远没有“稍有点文笔底子的都能写。"这样的魄力!也就是更是不敢撇着两片肉说“大概也就1-2千个字.....没啥了不起”。
第三.“此外如果就象你说的, 俺DP举着白纸在天安门晃悠, 估计也没啥人会对DP感兴趣. 最多心里在纳闷这人是不是有病啊... 如果俺DP发小广告, 撒传单的话, 广场保洁员肯定第一个和俺拼命.”
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拼命的保洁员”,比起见多识广的“dp”真是自愧不如。 也许是从来还没有见过敢在天安门广场贴小广告的。散传单的和举横幅的倒是见过:猛然从多个方向跑过来多个穿制服的和不穿制服的,先跑过来的一个背摔,将这个“有来头”的掀翻在地,接着就踏上数只大脚不住的踹。然后想拖死狗一样扔上了跟进的警车。真是的,“有来头的”就是这个待遇呀,我说dp不敢在此“皇家圣地”举着纸四处晃悠呢。换做我也是不敢。这是实话!至于“没啥人”感不感兴趣,或者是心里怎么纳闷,也只有“雄才伟略”的“dp”知道了。我是没办法知道。
第四.“你问我这宪章和加拿大制度有啥区别, 这没法比. 因为宪章写的也忒简单了, 根本没内容可以比较. ”
那好,咱就因陋就简,“08宪章”中的---“自由:自由是普世價值的核心之所在。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 言論、出版、信仰、集會、結社、遷徙、罷工和遊行示威等權利都是自由的具體體現。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
加国的制度中(不管什么制度),是否有要求呢?是否是“因为宪章写的也忒简单了, 根本没内容可以比较.”
“人權:人權不是國家的賜予,而是每個人與生俱來就享有的權利。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 保障人權,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標和公共權力合法性的基礎,也是“以人為本”的內在要求。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
加国的制度中是否有与人权的相关内容呢?与此有何异同?别又是“ 这没法比. 因为宪章写的也忒简单了,”
“平等:每一個個體的人,不論社會地位、職業、性別、經濟狀況、種族、膚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嚴、自由都是平等的。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
、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 必須落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落實公民的社會、經濟、文化、政治權利平等的原則。必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
加国的制度中是否有此类的专述?别又是“这没法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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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只提这么一点吧。有兴趣自己可以接着对照。如果我有在这么写下去“超过了1-2千字”怎么办?因为dp“....不过要写个上千字的文章好象也比较难... ”,就简略些吧,可是又担心“....宪章写的也忒简单了, 根本没内容可以比较.”唉,如此“雄才大略”的“dp”真是那伺候呀!
最后,“回答你最后一个问题, 俺DP没入加籍, 好象也没打算入籍. 俺觉得做中国人挺好的...”
没错,那还要看看做什么样的中国人?
是做"俯卧撑"之类的中国人呢?还是“躲猫猫”之类的?“雄才伟略”的dp肯定不会看到眼里的。
那就说说身边的事比较靠谱,也是因为这样的中国人真是“挺好的”:
某单位,需特种钢材。一日,一经销商推销百万余元的钢材。检测后,不合格,不能作为生产用。尔后,一高官电话至,“你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没办法,购进公司扔到一边生锈去了。做这经销商般的“中国人”---挺好的。他也有孩子在国外!
也许有人说了,那才多少钱?是的现在也许不算什么。但是别忘了,那是90年代初。
又一国营公司,需要两台2亿余元的设备,有两家厂商竞争,一家外商控股中外合资的,一家是南方的企业。南方的这家厂商的呢,采用的是德国的新技术,而且总价相比合资的要优惠近千万元。由于合资的厂商邀请了主事的一干“中国人”等,去美国考察学习了一个圈,回来后,订单就给了合资的。据说这拍板的“中国人”的孩子在美国留学。做这样的“中国人”真是挺好的!
唉....不说了,周围的多了这些事,也没有见过上了报纸新闻的;上了报纸新闻的“先进典型”,在周围还真的是没有见过。也许是比起“雄才伟略”的dp,算是孤陋寡闻的。
不管怎么说,做这样的“中国人”真是挺好的!而且,见了这样的“中国人”必须诚惶诚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