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纪委、监察局于今年8月14日建立新闻发布制度,昨天下午,召开了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伊通满族自治县原劳动局副局长、就业局局长刘胜春私设“小金库”,套取125万余元农民工培训补贴专项资金,被全市通报。
慎重考虑 不回答记者提问
昨日14时,新闻发布会在四平电视台举行。主持人四平市纪委秘书长胡万宝强调,出于慎重考虑,此次发布会的原则是记者不提问,发言人不回答问题,会后不接受记者采访。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伊通县原劳动局副局长、就业局局长刘胜春严重违纪案件。
用“小金库”请客送礼
四平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孟凡平通报了该案的基本情况:今年8月,在对伊通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专项监察中发现,刘胜春存在套取农民工培训专项资金设立“小金库”、销毁“小金库”账目、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违纪问题。8月12日,四平市纪委常委会对刘胜春严重违纪问题立案。
经查,从2006年年初至2008年年末,刘胜春擅自决定,用制作虚假农民工培训补助费发放表的方式,相继套出“阳光工程”、“春风行动”等农民工培训补贴专项资金125.9315万元,并以出纳员关某某、会计宋某某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所,设立“小金库”。到2009年8月,“小金库”资金累计支出65.6182万元,用于发奖金、职工搞福利、集体旅游、请客送礼和招待费用支出等方面。2007年和2008年春节后,刘胜春两次会同出纳员和会计对账后,将2006年至2008年末的“小金库”账目销毁。
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
孟凡平指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刘胜春置党纪条规和使命职责于不顾,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频频将国家用于农民工培训的专项资金套出,设立大额“小金库”。为逃避组织检查,还故意销毁“小金库”账目,构成了严重违纪,其错误性质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小金库”问题的纪律处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平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刘胜春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处分,并全市通报。四平市纪委秘书长胡万宝在会后告诉记者,今后,四平市纪委、监察局将会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大要案查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