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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民”点燃民主新火种

“刁民”点燃民主新火种


虎人虎语



 


壹报:这次你为何能成功?


 


冯正虎:无赖怕什么?怕刁民,我就是这样一个刁民,我把自己一个知识分子降到很低很低,已经没有什么好失去的了


(老人说:好的怕赖的;赖的怕横的;横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


 


我没有什么好怕的。我就是维护自己权利,有什么好怕的,我做的都是合法的事。


老实说,上海的有关部门是没有同情心的,他们绝不会因为同情放你回来,他们尊重的是实力。我是有实力的人。


 


法律不去实行就是一纸空文,我们每个人维护自己权利,法律就变成真的了。


 


 


转帖     <“刁民”点燃民主新火种>


 


民主是一盏永不熄灭的生命心灯,照亮了前进的国家,温暖了安居的家园,幸福了无数的百姓,和谐了美好的社会。 


      作为一个公民。一个充满着活生生、鲜淋淋的中国血性公民。特别是成长在光鲜亮丽、苟且偷生的红色土壤里,我有权利有责任把社会扭曲的腐败、腐烂、腐化等丑恶面目披露给世人,让他们了解,令他们醒悟。这是我作为一个“民主刁民”伟大的神圣使命。我将不辱使命,捍卫“中国公民”的生存权利和“高贵生命”的自由尊严。


 


    在我们这个号称古老的丰盛的文明国度里,人们总是带着有色的目光去判断无赖、狡猾和奸诈特征的人被称为刁民。其实,这只是一个“民族心理”发生混淆效应的一种社会“特色病态”的化学文明反应而已。何谓之“刁民”,就是那些想通过捷径达到快速获得公民的权益,而想法见识超前又不合时宜的老百姓。这种常常带着正义、良知去召唤国人,具有一种非凡的“民主刁民”精神。


 


       翻开先祖的字典,“刁”,是狡猾的意思,从原始意义上讲,“狡猾”应该是一个中性词,不具有褒贬意义。“刁民”绝对不是愚民。它是民众中的智慧人,胆识人,良知人,正义人。


 


     “刁民”在中国的存在,其实是这个特色民族习性自发地对官僚专制淫威的屈从,在漫长耻辱屈从的过程中,得不到作为一个公民预期想要的最基本权利的东西,于是在声嘶力竭愤然而起的呐喊中改变了最原始的沉默,与万恶官僚争取公平民生。这种争取,在腐败无能、专制特权的官老爷意识中,是一种大逆不道,于是就派生出了“刁民”的概念。


 


     “刁民”,是与官员相对应的,是官员对一些难对付的民众的专用称呼。“刁民”就是对官员刁难,很难对付的一类百姓。“刁民”的称呼是官员赐予的,“刁民”的贬义也应该是官员赋予的。尤其是“民主刁民”更令当政难堪,让专制极权束手束脚,惶恐不安。自古以来,专制官员是不大喜欢“民主刁民”的。“民主刁民”多了,当政工作难做,谎言不灵,官员难当,腐败失色,贪官失魂,专制狼狈,极权落魄。


 


     身为一个“刁民”,首先要享有一个公民做人的基本人权(自古以来中国例外)。中国之所以“刁民”历史悠久,是与中国的“奴性文化”思想占主导地位有密切的关系。民众从未享有基本的人权,故才会有“刁民”出现!在生存权力随时可以被剥夺的专制社会中,人民是没有“人权”的,官老爷也总想方设法扼杀那些“刁民”捍卫自由民主的权利。因此在专制社会里,只有弱不禁风的“顺民奴隶”和奴颜媚骨“奴才犬儒”。


 


其次民主制度还不健全(中国从未有过民主),人民没有发言权。在健全的民主社会中,维护自身权益,发表不同意见是每一个人天经地义的权力,这就是西方文明的生命灵光所在,这就是真理的人心所向,所谓“天授人权”就是整个社会具有政治伦理和道德伦理。


 


在西方社会里,没有官员敢于把人民称作“刁民”。但是,中国不是一个民主国家,“民本”同“民主”毕竟差距如“天堂”和“地狱”!在当前言论没有自由的环境下,作为一个有“民主刁民”生存权利是很难的,其可贵的精神也常被漠然和扼杀,这恰恰说明我国的“民主刁民”冒着生命安危不懈努力追求人权的一种伟大人格的进步!


 


     改变中国民生的生态环境,不是一个虚名的政策和微弱的良知就可以完成的,中国是一个特权万恶的国家,一直以来,淫官贪官作威作福,欺负百姓,老百姓是没有发言权的,更不用说是享有人权了。民众期盼安居乐业,求安之心人人有之,求和之心人人有之,所以想以心灵撼动中国的官僚枷锁是根本不可能的…… 只有全民觉醒,全民行动,才能拯救这个灾难深重的民族。


 


我们反对滥杀无辜,更加痛恨横征暴敛,但支持那些捍卫生命自由尊严,维护百姓基本利益的“刁民”,尤其是杀警察的北京“刁民”杨佳,也支持拼杀风流开发办主任的邓玉娇,只有这种正义的肉搏式的反抗,而且是集群式的,官僚才会与民协商民生!才会给百姓让步!


 


     为此,只有“刁民”才能触动“刁官”的神经,只有“民主”才能促使“特权”的妥协。“民主刁民”是贪官庸吏的克星。“民主刁民”是独裁者的眼中钉。“民主刁民”令利益集团坐卧不安。“民主刁民”让犬儒帮凶黯然失色。“民主刁民”使人们对极权专制的深恶痛绝和鄙视遗弃。“民主刁民”使更多的生命在黑夜的声嘶力竭中呐喊惊醒,并从悲怆痛恨中彻底醒悟!


 


     发扬“民主刁民”精神,捍卫“公民自由”权利,这是我们义无反顾、义不容辞的使命。如果天下都是“民主刁民”,社会就多了扬正气的氛围,政府就能在言论自由的监督下执政,人民更加和谐安康,社会更加稳定发展。


 


自由民主,使天下人民都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当“民主刁民”意见被充分尊重的时候,社会更多促和谐,扬正气,讲真理,“民主刁民”会成为人民的代名词,那时“民主刁民”也就不成其为刁民了。


 


如果天下都是“民主刁民”,人民自己当家作主会是天真地义的事情,既不要专制官员为他们作主,也不要独裁者为他们作主!这时候,民主的决策机制、民主的管理体制、民主的官吏制度都将应运而生。


 


若是每一位官员爱人民,就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那就没有管不好处不和的人民;若是每一位官员爱事业,就像爱自己的身体一样,那就没有办不好理不顺的事情。


 


     由是,在中国历史上,只有万恶不作的“刁官”!没有无事生非的“刁民”!


 


    “民主刁民”是社会仁爱赋予的良知与公正,是由自民主赋予的正义和真理。这是“民主刁民”崇高的社会价值。它有利于维系官与民之间的生态平衡,这是符合相生相克的生物学原理的。


 


由此,我愿作为一个“民主刁民”,高举民主之旗,高扬生命之魂,高呼正义真理,驱除专制之鬼,为社会担其更多责任,为生命的生存权利和自由尊严而不懈努力!


 


    “民主刁民”是一个光明磊落、光明正大、光彩照人、光芒万丈的民主事业代名词,是人民群众苦不堪言的代言人,是社会迈向和谐文明的时代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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