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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又见御用喉舌再忽悠!

“真正的自由只能是法律下的自由”,


说的振振有词,冠冕堂皇。


刘晓波难道不是在中共言论自由的法律下被剥夺了言论自由?


还有B脸谈法律,你也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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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自由不需“国家商标”


你天天的叫嚷中共特色,不是在tmd贴商标?臭婊子养的贱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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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xp1999 于 2010-1-26 15:10 发表 思辨是正反两个方面都找对自己论点有用的证据来阐述观点和支撑。“五毛”毕竟是受过“系统”教育的,还有收入;“反五毛”的网络自由人都是散兵游勇,其中不少水平在初中上下,除了说“操”一类,就没有别的了。大家 ...


五毛是有史以来最不要脸的一群狗杂碎,跟它们讲什么狗屁道理?


见不着面,就是操jb伺候;


若能够见着面,拳脚棍棒伺候,客气个p.


像你xp这样的二货,以为自己是个绅士啊,现在不是争自由就是当奴才的年代,没有你插空子的地方。


你想好了站在哪一边在发帖,不要被两边搧大耳刮子



[ 本帖最后由 黄河水 于 2010-1-26 20: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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