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internalauditor 于 2009-12-10 14:09 发表 
风兄不觉得自相矛盾吗?“中国农民如果有了自己受法律保护的土地,……”,如果中国一切都按法律办事,怎么会有你上面所说的“强占”土地一事呢?
几乎大部分说让土地私有就是因为看到了部分农民的土地被政府强占 ...
中国几乎所有的事情都存在合理性和现实的矛盾,虽然现实不可能轻易改变,但是这并不是否定基本的真假对错的理由。
政府之所以能够对农民土地“强占”,原因之一就是这种强占是以所谓“公有制”为理论依据,因此对中共政府官员来说,根本就不存在“强占”,土地本来就是由政府代表人民来“公有”的,何来强占?不过是规划调整罢了。
你所说的“依法分配资源”,前提是承认人民对资源的所有权,如果连这个都不能保障,所谓“分配”根本就不可能依法,根本就无法可依。
强占问题本来就是由这种无保障的“分配”导致的,这个恐怕才是中国土地问题的本末因果。
对于你以印度为例子来质疑民主,这就又绕回一个老话题了,什么才是民主?
仅仅一个选举制度并不等同于民主,选举制度是民主的一部分,但是选举制度本身不足以保证民主的有效实现。
这个问题可以参阅我发的那个关于中国农村伪民主的帖子。
https://cmule3.info/viewthread.php?tid=253641完整的民主是以公民的平等权利为前提,以民主制度为途径,以法律制度为保障的社会权力体系。
印度是一个宗教神权和宗族势力普遍凌驾于公共秩序之上的国家,连公民平等权利的前提都没有保障,当然更无法实现法制的有效约束,用这种残缺的民主来否定民主本身的意义,是草率和武断的。
中国的民工的后代还是民工,为什么?
难道不是因为民工丧失了平等权利而不得不接受掠夺来支撑一个畸形的低成本繁荣吗?
不正是因为民工群体的“资源分配”完全听任权力资本的宰割而束手无策吗?
而这种权力资本存在的原因不正是特权阶层以“公有制”的名义对资源的天然垄断?
中国这些脱离土地的海量廉价劳动力存在的事实就已经证明了所谓“土地公有制”根本不足以“刚性的保护普通农民的最基本的生存权”。
在任何一个农民对土地都没有所有权的情况下,谈何公有?哪来的全民?
至于“公有制”,“国有制”,“国家资本”这些概念本身到并不是就完全不能实现,但是前提是这个国家本身必须是“全民所有制”。
只有一个“全民所有制”的国家才能保证社会资源的合理化分配,只有每个社会阶层,每个社会群体,都有权利参与资源分配,表达自己的意见,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资源分配的公正和合理。
而一个国家要成为“全民所有制”的国家,除了民主别无他途!
所以我必须说,民主了,这些问题还真就迎刃而解了。
或许不会迎刃而解那么轻松,但是如果没有民主,这些问题永远都无刃可解。
在一个以维护特权阶层掠夺社会财富的合理性为目的的制度下,永远不可能有法律来保障资源分配的公正。
虽然要改变这个制度很难,但是我们至少应该先知道这个制度是应该改变的。
而不能因为很难就认为不需要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