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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长青:一个践踏言论自由的判决

不服可以上诉,上诉不行可以立法,立法不成可以修宪,修宪未遂可以拉杆子上街抗议。
台湾有现成的法律程序和民主制度,有理可以讲理,谁也没剥夺他的平等权利。
打官司输了就说是践踏言论自由未免有点撒泼的嫌疑。

曹长青这家伙心态很有问题,象是那种喜欢撒娇赌气的被惯坏的孩子。
缺乏理性思考的能力,分不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只看的见枝节,看不见根本。
他这种以完美的标准来否定现实中的民主制度的做法,
其实和国内那些粪青以不完美为理由来否定民主和专制之间的分别的做法是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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